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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

2022-05-25陈成文徐绍玮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功能志愿服务

陈成文 徐绍玮

摘要:志愿服务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先锋力量。志愿服务以自愿、无偿为前提,通过交流、互动、引导等柔性治理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道德引领、矛盾化解、民生服务、社会动员功能。志愿服务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通过发挥其社会功能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创新发展。要推进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就必须要以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为总抓手,优化志愿服务发展的实践路径。这就要求:一是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思想引领。二是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完善服务机制,激发服务活力。

关键词:志愿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功能;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099(2022)03-0033-08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1]。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志愿服务者作为推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先锋力量,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其独特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代表会的贺信中指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积极响应党和人民号召,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基层,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充分彰显了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成为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的生动体现。”共青团中央发布的《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要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向基层延伸,大力完善好各层级志愿者协会组织体系。因此,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推进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之中,乃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一、研究背景

志愿服务本质上是个体联结社会的纽带,指志愿服务者以自愿、无偿为前提,为纾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通过交流、互动、引导等柔性的方式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从事服务工作。因此,志愿服务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与依托。关于志愿服务对社会治理的作用机理,已经成为国外学术界讨论的焦点。美国著名研究第三部门组织领域学者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M.Salamon)认为,志愿服务活动是通过普通民众、私人志愿性组织以及官方援助机构和官方政府政策等主体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来完成,在交流与相互服务过程中实现了社会效益最大化[2]。英国学者托尼·马歇尔(Tony Marshall)将志愿服务组织看作个人和国家之间的中介机构,其活动既可得以维持社会的团结,又可使社会变迁顺利进行[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治理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国内学术界对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亦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志愿服务的治理功能。关于志愿服务的治理功能,国内学术界普遍认为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具有社会教化、社会支持、社会融合等功能。关于社会教化功能,有的学者认为:“对于志愿服务的对象来说,受助经历可以成为其社会教化的一部分。在志愿服务的帮助下,其收获不仅仅限于志愿服务行动所覆盖的内容,更是一种示范教育。”[4]另有学者指出:“志愿服务具有社会引导功能,可以通过具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中帮助社会公众培育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全社会崇善成德。”[5]关于社会支持功能,有学者认为,在支持经济发展方面,志愿服务的发展质量是衡量社会福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其发展质量水平越高,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就越大。在支持社会发展方面,志愿服务是维护现代社会有序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支持个人发展方面,志愿服务行为激发参与者的活力和创造力,使人在物质层面之上获得精神的满足[6]。关于社会融合功能,有学者指出:“社会融合是相对于社会排斥而言的。志愿服务要求低、方式灵活、渠道多样,在促进社会参与、社会融合方面发挥了其独特的优势。”[7]

陈成文,等: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二是关于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构建。关于志愿服务的机制构建,一直是国内学术界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有的学者认为:“应当建立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回应机制,以此帮助志愿服务组织适应群团改革与社会治理内容变革带来的变化。”[8]另有学者指出:“深入强化志愿服务助力社会治理的政策保障机制,发挥高校、企业、社会团体、单位在社区志愿服务中的作用。”[9]也有学者指出:“要创新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要在完善激励制度上下功夫,将优秀的志愿服务者纳入社会人才政策系统之中。”[10]

综上所述,国内学术界已经对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机制构建及其治理功能进行了一定的探讨。这些探讨拓宽了我国志愿服务的研究领域,赋予了志愿服务研究新的理论内涵。然而,我国志愿服务研究尚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一是对于如何有效动员志愿者群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较为匮乏。如何促进志愿者群体有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助推志愿服务社会教化、社会支持、社會融合等功能有效发挥,已经成为推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现实课题。二是对于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机制构建研究缺乏探讨。因此,立足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社会功能,探讨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仍然具备研究价值与研究意义。

二、志愿服务的社会治理功能

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地向社会或他人提供时间、知识、技能、资金等资源的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形式,是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与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价值引领、矛盾化解、民生服务的功能。

1.价值引领功能

价值引领是指在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自觉规范自身思想观念与行为习惯,积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主体践行志愿精神价值观,进而塑造友善、和谐、互助的社会氛围。志愿服务的价值引领功能在于引领个体的价值导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各级各类社会主体的行为习惯并形成情感认同,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社会思潮。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认为:“一致性的道德规范是社会团结的基础,社会的团结与秩序在于道德的整合,道德精神维系社会整合,社会整合的基础是促进道德的社会化。”[11]可见,志愿服务中所包含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等精神具有增进社会团结、规范社会秩序与整合社会道德的功能,有助于引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实现社会主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的统一。

志愿服务的价值引领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体发展的导向作用。一方面,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的实践过程时,不仅能增强自身的责任感、道德感与成就感,也能促使个体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当中,实现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另一方面,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乐善好施、扶老携幼的优良传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的志愿服务精神正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融合。志愿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并作为行为准则,将无私奉献作为人生最高追求和终极目标,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中,实现个人价值,满足他人所需,引领社会风尚。二是对社会群体的教化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期间指出:“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这和我们党‘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勤务员是一脉相承的。”志愿服务是志愿者向社会群体不断传播善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善意的传递引领了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潮。志愿服务通过邻里守望互助、无偿捐献和志愿献爱心等方式,使每一份善意都有归处,使志愿服务精神在无形中教化着社会群体。

2.矛盾化解功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于安全、民主和法治等方面的需求与日俱增,单单依靠政府自身的力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已有的社会治理的经验和成效都表明,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调解各方利益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就必须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天然优势。中国志愿服务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我国注册类志愿服务组织共有87.7万家,非注册类志愿服务组织有28.7万家,较为活跃的志愿服务组织有22万家。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利用其自身贴近基层的优势有效解决社会“小微”问题,调解社会矛盾和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等问题,是排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和谐的主力军。

志愿服务的矛盾化解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疏通民意,捕捉社会痛点。当前,信访纠纷、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等问题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矛盾焦点。这些矛盾都需要依靠政府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来调解,而志愿服务能够有效弥补政府与市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志愿者作为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的主力军,不仅可以通过志愿组织搭建的心理调解服务站、矛盾纠纷调解室、公益爱心活动和社区关爱中心等组织平台提供志愿服务、凝聚民情民意和捕捉社会痛点,向上表达人民群众的诉求与利益,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还可以向下深化群众对党的路线与政府的政策的理解,疏导群众的负面情绪并获得群众的广泛支持。二是统筹资源,增进社会福祉。一方面,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系机制,畅通了组织内部与人大政协的信息沟通,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纳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另一方面,通过设立网格化志愿工作小组,发掘社区志愿服务者、党员志愿服务者和巾帼志愿服务者的力量,组织一批囊括政策宣讲、生态环保、便民利民、扶贫助弱、文体卫生与文明劝导等服务内容的先锋志愿者实践队,以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群众的思想动态、精神生活、利益诉求等方面情况[12]。再一方面,志愿服务组织还能对志愿者开展专业化、专门化的知识培训与技能训练,发动志愿服务者模范协助政府解决处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民生服务功能

民生服务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根据社会需求可分为基本民生服务和非基本民生服务。其中,基本民生服务是指政府提供用来满足民众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包括公共服务、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非基本民生服务是指政府为增加人民福祉、提升社会福利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我国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仍存在差距,不同地区的民生服务仍处于供给不平衡的状态。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作为“经济人”的社会群体展开激烈逐利行为,而弱势群体在面临市场竞争时处于束手无措的境地,其机会公平无法得到保障。在经过政府和市场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分配后,社会资源分配仍留有空白,这时志愿服务的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志愿服务的矛盾化解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可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志愿服务组织应建立长效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提供志愿服务渠道,吸纳各个地区、领域、层级的爱心人士致力于乡村民生建设服务,为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援助方面。截至2019年底,我国志愿服务组织捐赠投向医疗领域的捐赠额为272.23亿元,占捐赠总量的18.04%[13],其中很大一部分为医疗志愿服务组织投入。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社会力量筹资、慈善组织的“救急难”公益基金,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进行精准帮扶,为医疗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同时,志愿服务组织培训建设一批专业的医疗志愿者队伍,并动员志愿者积极参与基层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就诊引导、双语翻译、义诊咨询、送医送药、健康教育、义务献血、应急救援、防病救灾、敬老助残等志愿服务,有利于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和补充紧缺的医疗资源。

三、志愿服务嵌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志愿服务的基本特征与其独特的基层社会治理功能,决定了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性。志愿服务向基层延伸过程中通过其社会治理功能的发挥推动了基層社会治理体系和制度的创新发展,增进了社会效益与民生福祉。要推进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就必须要以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为总抓手,优化志愿服务发展的实践路径。这就要求:一是创新服务理念,强化价值引领;二是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完善服务机制,激发服务活力。

1.创新服务理念,强化价值引领

志愿者始终是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锋力量”“活跃力量”[14]。新时期,志愿服务者作为全社会志愿服务发展、全民参与志愿服务的“领头军”,要推进志愿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相契合,就必须创新志愿服务理念,强化思想引领。

一是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有着重要的社会价值,志愿组织的存在填补了政府和市场的职能空白,其以独特的方式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志愿服务资源,缓解了社会矛盾,增进了社会信任,对社会问题的化解发挥了积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回信中强调了志愿服务者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以青春梦想、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可见,志愿服务者须以扶贫济困、帮扶弱势群体为己责,在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慈善救济以及大型社会活动中深入社区和农村,了解群众需求、体察群众疾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切实有效地关爱和帮助。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志愿服务组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向基层延伸,有助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是树立志愿服务文化理念。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先导,发挥志愿服务新颖活泼、生动多样的特点,不断深化志愿服务的文化内涵。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的手段发挥志愿服务活动选树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遵循弘扬主旋律、形式多样化和传播正能量的原则,以此提升“中国志愿者”的品牌形象,使志愿服务思想引领具体化。志愿服务者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应当发挥志愿服务特有的“活力化”和“先锋化”优势,以互联网作为媒介,增强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同时,互联网、新媒体的技术赋权也增强了志愿者社会政治参与能力,提升了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感[15]。志愿服务者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引领下,通过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传递“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发挥文化引导作用,引导社会群体由关注个性化表达向关注社会公共治理转变。

三是树立协同创新理念。“协同创新”理念是指围绕协同创新目标,各个实践主体之间通力协作、配合协作、相互补充的创新行为。志愿服务以协同创新理念为基础,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同政府、组织、个人之间建立沟通合作。志愿服务通过与党委、政府、群体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公民的合作,使多个社会治理主体逐步整合成了一个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例如,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志愿服务组织通过与社区党组织、区直部门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基层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形成了资源联用共享、组织联手共建、服务联动共为、平安联防共创、爱心联谊共助的基层社会治理协调网络。志愿服务的协同作用增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灵活度和效能。

2.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总体而言起步较晚,志愿服务发展思维一方面还停留在志愿服务方式单一、活动开展过于经验化阶段。另一方面,志愿服务思维一直停留在徒有形式、缺乏内容这个阶段,志愿服务活动缺乏科学安排和专业化项目的设计。因此,要推进志愿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相契合,就必须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坚持将党建引领和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一方面,将志愿服务活动与“党建+”理念模式相融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倡导共驻共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譬如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木杉塘社2021年成立了四支共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共260余共建党员志愿者与150余名社区党群志愿者一同参与了社区组织的灾后重建、文明创建、抗击新冠肺炎和文明劝导、环境整治、扶贫济困等各类志愿活动。另一方面,将志愿服务活动与各类社区组织服务相融合,拓展志愿服务活动范围,城乡社区可以引进卫生院、专业维修团队、书画家协会等更多专业性强的志愿队伍共同开展义诊、义修、各类艺术培训以及义务理发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亲子义工队、康复医护服务队、家政服务队、义修服务队等专业义工队,将辖区内各类资源进行整合,有效发挥党团组织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社区党团组织和街道组织应当利用自身特定的资源,依托“党组织统筹,党员骨干引领,社会组织协同,项目化运作”的志愿服务体系,联同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共同创新志愿服务的内容。其中,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立足于人民的需求,结合“综合包户”的历史经验,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全新志愿服务模式[16]。同时,“项目化运作”以社会募集资金扶持志愿服务项目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这两种主要形式为核心,丰富了志愿服务的形式。

二是发挥“智治”功能整合志愿服务资源。加强发挥共青团在志愿服务组织中的组织枢纽作用,在信息、项目、场地、培训、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志愿服务活动资源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志愿服务内核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要把握志愿服务精神的本质,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在内容和形式上依托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VR等高科技手段,讲好志愿服务故事,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理念传播到乡村、社区人民群众心中,激发基层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实现基层自治和志愿服务的深度融合。

三是设置志愿服务队伍准入门槛。根据萨拉蒙的志愿失灵理论,志愿服务组织在其志愿活动运作过程中会因为自身种种缺陷使得志愿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而缺陷的其中之一便是慈善的业余主义,指志愿服务组织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导致提供慈善服务的能力不足,影响服务质量[17]。因此,要大力加强志愿服务专业化程度,针对一些志愿服务项目设立一定专业化门槛。首先,要重点建设一批专业化志愿服務组织,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向专业领域覆盖,例如,环境保护、医疗救助和抢险救灾等领域。其次,要重点培育专业化的志愿服务者下沉基层社区,满足基层群众的差异化需求。再次,大力构建“团干部+社工+志愿者”队伍体系,遴选出一批基层志愿者骨干,通过这批骨干力量建立起基层志愿者服务常驻机构,以此解决一部分“随手志愿”志愿者带来的专业志愿服务缺位问题。

3.完善服务机制,激发服务活力

在《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我国志愿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到 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在队伍、组织、项目、平台、文化、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由此可见,科学化的服务机制是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保障,要激发志愿服务的活力,必须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加强对服务机制的支持保障,激励约束和监督评估。

一是完善支持保障机制。志愿服务工作是新生事物,志愿服务支持保障机制的完善需要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三方面着手。首先,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人力支持保障机制。以政府购买或社会募资的方式增设志愿服务专项岗位。完善志愿服务者分类与培训体系,成立志愿服务人员培训库,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志愿服务专业培训项目,实现志愿服务培训基地全面覆盖基层各区县。其次,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资源合理利用与保障机制。确保志愿服务每个环节信息交流快捷和资源融合渠道畅通,促进志愿服务各个要素之间精准对接和有效整合。再次,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资金支持保障机制。基层政府要将志愿服务工作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志愿服务专项资金,确保志愿服务工作得到稳定、持续的资金支持。

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多元化激励机制,灵活运用各种各样的激励方式,以达到强化志愿服务行为的目的。具体而言,要优化志愿者服务回报机制,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可以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社会公众人物为其颁发志愿服务认证书、星级认证书、荣誉奖状等,并对其进行一定的宣传报道。此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应当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基础,必须要在法律法规方面完善志愿者合法权利,同时对于不正当服务行为以严格的法律手段进行约束和处理[18]。从心理学、组织学和社会学范畴分析志愿服务约束激励机制的构建办法,以志愿服务者个体不同需求为导向,激发其潜在的服务意愿与能力,使得其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获得感与成就感大大提升。在激励约束方法上,可以融入目标激励法、制度激励法与心理契约激励法等方法,多方面构建志愿服务激励约束体系。

三是健全监督评估体系。首先,要推进志愿服务同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就必须加强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等主体协同监督,明确志愿服务各个主体的相关职能,各主体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协同高效的志愿服务监督体系,将志愿服务工作各个环节“曝光”于全面覆盖的监督网络中,严格明确志愿服务工作职能划分与职责履行情况,发挥志愿服务工作整体性效能。其次,要推动构建有效的志愿者服务评估体系,依据志愿服务的意图、目的、内容与方式等为导向,科学规范地评估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对志愿服务者服务进行数据化管理分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针对分析结果制订一套合理的奖惩体系,保证志愿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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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洋)

Voluntary Service and the Grassroots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

CHEN Chengwen1,XU Shaowei2

(1.School of Law and Social Work,Dongg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Dongguan,Guangdong,China,523808;

2.Jiangxi Research Center of Social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Nanchang,Jiangxi,China,330013)

Abstract:Voluntary service,as the vanguard force to promote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based on the premise of voluntary and free service,to solve social conflicts and problems through flexible governance methods such as communication,interaction and guidance,is an important part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As an important method of promoting and practicing socialist core values,in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voluntary service plays the role of moral guidance,conflict resolution,serving for peoples well-being,and social mobilization.In the process of participating in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by exerting its social function,voluntary service promotes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capacity.To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voluntary service into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it is necessary to optimize the practice path of voluntary service development centering on the concept,the method and the mechanism of service,which requires,firstly,to innovate service concepts and strengthening ideological guidance; secondly,to optimize the way we provide services and improve service efficiency; and thirdly,to improve the service mechanism and stimulate service vitality.

Key words:voluntary service;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social function; the path of practice

收稿日期:2022-01-08

基金項目: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制度阻滞及对策研究”(21ASH015)。

作者简介:陈成文,男,湖南隆回人,博士,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新时代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徐绍玮,男,福建龙岩人,江西财经大学江西新时代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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