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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农业对黑龙江省农业结构优化发展的机制研究

2022-05-23刘嘉慧

北方经济 2022年4期
关键词:产业结构优化

刘嘉慧

摘  要: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共享农业已经悄然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种新业态。共享农业的发展不仅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增加农民收入,还能够对地方农业结构优化产生作用。黑龙江省正处于农业结构调整的阶段,如果能够充分把握住发展共享农业的机遇,将对当地农业产业结构有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基于该目的,本文主要分析了共享农业对黑龙江省农业结构优化发展的作用机理,并对如何促进和鼓励共享农业在黑龙江省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共享农业     农业结构     产业结构优化

一、引言

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中央大力强调要助推平台经济建设,培育共享经济健康发展。2021年4月国资委在解读中央政府文件时也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大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的发展力度。自21世纪以来,共享经济曾先后多次被写入我国中央政府文件中。这一方面展现了我国发展共享经济的迫切性,也体现出共享经济领域已然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据信息化研究部统计,2015年我国共享经济交易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到了2020年该规模增长至33773亿元。共享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共享经济除了体现在常见的网约车、住宿等生活服务业领域,也存在于农业生产、制造业信贷等众多生产领域。作为粮食生产大省,黑龙江省农业经济发展在我国居于重要地位,但仍存在较多农产品总量阶段性过剩、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等结构性问题。如果黑龙江省能够将共享经济与当地农业生产相融合,把握住共享农业的发展契机,势必能缓解黑龙江省农业结构性问题,并对黑龙江省农业结构的优化发展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基于这一目的,本文将重点分析共享农业对黑龙江省农业结构优化发展的机制,并对共享农业在黑龙江省的发展提出建议。

二、共享农业的内涵

与其他产业相比,共享经济与农业发展领域融合时间较长。虽然我国共享农业的发展在21世纪初期才刚刚出现并逐步兴起,但自20世纪起国际上就已经存在部分国家农业机具共用的现象。然而,目前学界对于共享农业这一概念却尚未有统一的定义。刘华南、熊俊潇(2017)基于分享经济的概念,将共享农业看作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產生的新型农业经济运行方式。根据利用农业资源类型的不同,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解释共享农业。刘奇(2017)认为共享农业能够依托互联网天然的边际成本为零的优势,激活农村闲置的生产资料,形成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胡永盛、费汉华(2019)在分析现代共享经济的基础上对共享农业进行定义。二者认为共享农业是农业供需方在现代信息平台中有偿进行农业资源重新分配的过程。综合以上观点,在充分理解《2016年中国共享经济报告》中对共享经济基本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本文将共享农业定义为在农业资料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前提下,农业参与群体借助网络平台,实现农业要素有效配置和流动以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新型农业经济形态。

三、共享农业对黑龙江省农业结构优化发展的作用机理

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性,凡是涉及到农业的资源都可以被共享,因此共享农业的具体表现形式众多。大致可以分为生产要素的共享、信息技术与服务的共享和市场营销的共享三种形式。这三种农业共享形式的应用有助于推动黑龙江省农业结构进一步的合理化和高度化,进而达到加快实现黑龙江省农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最终目标。

(一)共享农业能促进黑龙江省农业要素的合理配置

农业生产要素的共享存在于土地、劳动力和机器设备的共享。共享农业促进黑龙江省农业要素的合理配置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共享土地有助于加快黑龙江农业集约化。土地是从事农业生产的最基础要素。虽然黑龙江省土地面积广阔,人均土地占有面积较大,但是除少数农垦企业外,大部分土地还分散在从事独立生产的农户手里。这些农户所拥有的个人种植面积较小,难以实现规模效应。而共享土地能够将零星分散的土地进行整合,加快土地流转速度,有助于黑龙江省农业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降低单位土地面积上的生产成本。 第二,共享劳动力有助于解决黑龙江省农业人力匮乏的问题。黑龙江省长期存在农业人力短缺的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黑龙江省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选择离开农村到城镇里务工;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普遍存在人口老龄化严重问题,黑龙江省老龄化问题尤为突出,农村里不具备农业生产条件的老人、儿童数量居多,青壮年劳动力数量稀少。共享劳动力可以很好地盘活农村劳动力资源,解决某些地区有粮无人收的问题。第三,机器设备的共享能提高黑龙江省大型农机具的利用率。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受季节性影响明显,大部分农作物只能实现一年一季的生产模式,一年之中农用机械的可利用次数有限。加之大型农业设备价格昂贵,很难达到家家具备的程度。因此农业生产中容易存在农机具闲置时间长且分布区域不均等问题。农机具的共享能够让没有农用机械的农户在不用购买的基础上,通过共享平台来租借并使用大型机器设备。这样不仅充分利用了大型农机具的使用价值,也有利于提高黑龙江省农业的机械化程度。

(二)共享农业有利于黑龙江省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信息技术与服务的共享表现在农业生产技术以及农业医疗等方面。部分农民农业知识闭塞,从事的农业生产行为跟不上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的更新速度。这就导致黑龙江省农业发展内部存在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生产效率差异性大的问题。共享农业可以通过线上推广和线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提升农业技术扩散性,推动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提升。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农户们可以了解到国家最新出台的农业政策和专业化的前沿研究,拓宽自身农业信息的获取渠道。线上学习在方便了农户自主学习农业技术的同时,也解决了农户技能培训时间和空间难以统一的问题。在共享平台上,农户们还可以相互交流和分享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形成远程互助的农业发展模式。另外,共享农业可以为农户提供农业医疗等专业化服务。作为提供农业服务的载体,农业共享平台依托大数据汇聚了众多农业生产领域的专家,打通了农户与农业专家之间的交流渠道,让更多农户可以咨询农业医疗问题或寻求技术方面的帮助。随着农业技术的应用和扩散,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将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从而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共享农业有助于延长黑龙江省农业产业链

共享农业不仅存在于农业生产环节,农产品的仓储、物流和营销等产后环节也同样存在。随着共享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出现一种共享农业新业态,即认养农业。认养农业是在农业销售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兴起的,其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追求绿色健康的食品的愿望。在认养农业中,城镇居民可以通过共享平台在农村认领土地,并自选作物类别进行在线种植。农作物的最终所有权归城镇消费者所有,并且拥有赋予农户代其进行作物日常管理的权利。被赋予管理权的农户需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提供选择种子、施加肥料等服务。待农作物成熟后,消费者可以选择经过物流运输或亲自采摘等方式收获自己种植的农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共享农业的发展不仅会帮助黑龙江培育更多优质的农产品,改变当地传统粗放式的农业生产方式,促进了农业绿色化、精细化发展的同时,也延长了原有的农业产业链条,增添了个性化服务和物流运输等环节,推动农业产业服务化,形成了长尾效应,对推进黑龙江农业结构高度化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四、共享农业促进黑龙江农业结构优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转变传统思路,培育发展共享农业观念

共享农业是当代我国现代农业的新型发展模式。农民传统的农业生产和销售观念的固化严重制约了共享农业在黑龙江省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其思想观念的固化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当地农民对共享农业的认识程度有限,因此不敢轻易尝试新兴业态;另一方面在于与我国其他省份相比,黑龙江省农业发展整体水平较高,当地农民长期具有生产优越感,不愿转变固有的生产思路。这就需要加强政府对农民思想观念转变的引导。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宣传和普及共享农业的发展模式,邀请专家学者对共享农业相关知识进行讲授,让农户充分了解发展共享农业的机遇与风险。其次,政府还可以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等方式,鼓励各乡镇打造共享农业试点,发挥示范效应,以鲜活的实例促使当地农民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思路,接受共享农业的发展观念。

(二)强化设施建设,打造共享农业发展条件

首先,要加快农村互联网设施的建设。共享农业的发展依赖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由于互联网在共享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链接供给端和需求端的纽带作用,因此互联网的建设范围和普及化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地区共享农业的发展速度。虽然黑龙江省政府一直在不斷打造基础数据网建设,但是仍有部分偏远的农村缺乏宽带、光纤等最基本的网络设施建设,无法构建或加入共享信息平台。这严重阻碍了共享农业在当地的推广和发展。其次,要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共享农业新形态虽然能把农产品需求方与供给方精准进行匹配,减少双方交易成本,但仍需要依靠物流运输将农产品交到需求方手中。因此物流运输对于共享农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对于黑龙江来说,城镇与乡村之间的道路条件差是制约地区物流运输的重要因素之一。较差的物流运输条件会增加成本阻碍黑龙江共享农业的发展。因此要想在黑龙江发展共享农业就必须要着力解决道路条件问题。

(三)完善法律法规,引导共享农业有序发展

黑龙江省共享农业的发展正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迫切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和保障。在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时,政府应从在以下几方面着重做出努力。第一,划定责任界限,明确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与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相比,共享农业需要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将要素或产品的供给端和消费端连接起来。共享农业的参与主体不仅包括供需两端市场主体,也包括共享平台等中间媒介。因此政府在规制和管理共享农业发展时,要明确供需市场主体、共享平台三方之间的责任,制定责任所属细则,充分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打破原有政策中阻碍共享农业发展的障碍。共享农业发展前景广阔,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加速农业现代化发展等方面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黑龙江省政府应该修改或放宽限制共享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条件,为共享农业的深入推广打造一个宽容开放的制度环境。第三,健全平台信息保护制度。我国关于信息安全保护的法规数量相对较少,关于农业信息保护的制度更是严重匮乏。农业数据资源的共享对于共享农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对于涉农的相关数据资料,政府应该建立起完备的相关制度来进行监督和保护,例如制定共享平台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平台信息使用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保护数据信息安全上升到法律层面,防止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等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刘华南,熊俊潇.分享农业的内涵特征、发展前景与发展对策建议[J].上海农村经济,2017,(11).

[2]刘奇.亟待开发的农业共享经济[J].中国发展观察,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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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信息化研究部.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EB/OL]. http://www.sic.gov.cn/News/557/10779.htm,2021-02-19.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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