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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及彼的时空——存在主义现象学的建筑性思考

2022-05-21FangZhou倪NiYang

华中建筑 2022年5期
关键词:空间性时间性现象学

方 舟 | Fang Zhou倪 阳 | Ni Yang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图1)是20世纪著名的德国哲学家、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和现象学的主要代表之一,其思想对社会各领域都有着持续至今的深刻影响。在建筑领域,广为人知的有理论家诺伯格·舒尔茨(Norberg-Schulz)受其启发,所开创的场所精神和建筑现象学研究;史蒂芬·霍尔(Steven Holl)、路易斯·康(Louis Kahn)、彼得·卒姆托(Peter Zumthor)等建筑师也或多或少地在设计实践中运用着现象学方法。如今,这些建筑师与理论家的研究已广受热议,但海氏的存在主义现象学却越发少有人知——为了避免对西方建筑理论的拿来主义,以结合我国本土文化的建筑学视角,对其哲思根源展开独立的研究思辨诚然是重要的。

图1 马丁·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师从奥地利哲学家、现象学创始人埃德蒙德·胡塞尔(E d m u n d Husserl),被称为其最佳的后继者;而现象学的早期研究阶段(即胡塞尔阶段),亦是以海氏存在主义现象学的提出而宣告结束的。当时胡塞尔走向了“先验现象学”的极端,而逐渐受到早期认为现象学是一种“实在论哲学”的追随者们的背离。胡塞尔批评追随者们囿于客观主义和实在论而无法达到先验意识的层面,而追随者们则指责胡塞尔走回了唯心主义的老路。作为胡塞尔的学生,海氏并没有执念于这样的争论,而是引入了“存在”这一概念,从新的角度进行了更为完善的现象学思考。本文即围绕海氏的核心巨著《存在与时间》,提取其中与建筑学关联性较大的内容,总结为“存在于此”、“此周之物”、“此共之人”三个方面展开研究。

1 存在于此

“存在于此”是对海氏存在主义现象学中三大重要基础性概念“存在”、“此在”和“时间性”的概括。海氏认为“存在”是现象学本质研究的先行性问题,而“此在”是探讨该问题所必须的立足点,且最终论证了二者共同奠基于“时间性”。

1.1 存在

“存在”问题本来是各思潮都会涉及的基本哲学问题,如17世纪欧洲理性主义先驱笛卡尔所提的“我思故我在”;但在20世纪的“欧洲理性危机”中,人们却日益感受到“我思”的苍白无力,而亟待寻求新的在世意义。此时,海德格尔针锋相对地提出“我在故我思”,并明言道:“笛卡尔……在这个‘基本的’开端处没有规定清楚的正是这个‘思执’(res cogitans)的存在方式,说得更准确些,就是‘我在’(sum)的存在意义。”而对“存在”的研究又需要通过“现象学”:“无论什么东西成为存在论的东西,现象学总是……通过展示来规定这种东西的方式……现象学的现象概念意指这样的显现者:存在者的存在和这种存在的意义、变式和衍化物。”

这种以“存在”(亦终转至“现象”)来对“思执”展开的反省,与胡氏现象学讲求“回到事物本身”而对理智主义展开的反省是相当一致的:“人们习以为常,把真理规定为‘本真地’归属于判断的东西……这是误解了希腊的真理概念……‘真’是αïσθησιζ(感觉)对某种东西的素朴感性觉知,它比上面谈到的λóγοζ(逻各斯)更其源始。”因此,在现象学语境下,我们可以将“存在”、“现象”“本质”“事物本身”甚至“真”等这些深奥的概念都作为近似与关联性的整体来把握。

这对依旧被理性分析思维主导的当代建筑领域而言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诚然,于任何设计理论建立之前,人们早已营造了众多质朴而伟大的建筑,并将自己的生活紧密融入其中;且不论那些承载着人类文明的宫殿庙宇,即便是民智未开时的“原始茅舍”①(图2)也与其宿主有着全面真挚的存在关联;比起纯物质的样板模型,或纯理念的设计方案,其更本质地“是”建筑。那份与人的“存在结构”相互交织的“现象”,才是建筑的“存在本真”;而寻求观法以揭示这份存在本真,便是建筑现象学的研究意义。

图2 劳吉埃尔的“原始茅舍”复原图

1.2 此在

如果想要对存在问题展开彻底的探讨,首先必须把“审视存在的方式解说清楚”,也就是必须先有一个能够“发问的存在者”。而这个存在者,当然就是正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我们自身,“就是我们向来所是的存在者”,海氏将其定义为“此在(Dasein)”。相对于惯常的“我”,“此在”一词有避免传统形而上学中绝对主体性的考虑:首先,此在也是一种存在,即“我”也是万物之一,故“我”之于万物而言,具有一定程度的可转换性;但是,存在于“此”,而非“彼”,则意味着万物于“我”而言,还是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区别。

所以“此在”,亦即“存在于此的我”,能够由“此”及彼,“在”现象时空中“审时度己”、“以己及物”、“推己及人”,并不断组建自己的“存在结构”——这对建筑现象学的启发是基础而广泛的。一方面,建筑中的“人”不应被纯粹功能理性地视作一个分析元素,而是具有充分主体能动性的。其能于“此处·在场”,并向周边的诸“彼在”展开“存在结构”;时间、空间也便不再是纯客观的维度,而可以视作由人而生,由此及彼的某种现象环围。另一方面,正如现象学始终警惕的“唯我论”陷阱一般,建筑中的“人”也往往不是唯一的个体人,更不是建筑师的“自我”,而是可以产生转换甚至并置的诸“集体人”,皆可调动“此在性”展开多样的交互。由此,我们得以探讨建筑之于人,其人再之于人的多重交互可能性;后文便是据这两方面展开。

1.3 时间性

“此在”是研究诸存在问题的重要视点,海氏据此进一步提出,“时间性”乃是存在的基础:“此在”与诸“存在”一样,首先都是在时间意义上的存在,并且“是从‘时间’中取得对存在的领会的。”如果没有真正地对其存在产生领会,此在便会“沉沦”,其存在的“时间性”也会随之缩减。

这其实不难理解:如我们经耗大量时间忙于应酬时,过后一想,却常会觉得自己庸庸碌碌、沉沦空虚、“没有时间”,就如卓别林《摩登时代》中那拧螺丝的工人一般;而人生中也还有那些与我们“此在之存在”关联密切的经历——当场的每一个细节都在当时被细心地体验,在现在被详细地回顾,并向着将来延伸——即便“物理时间”十分有限,其“现象时间”却可能是异常饱满的。

“物理时间”与“现象时间”的长短思辨对各体验设计领域都启发颇深。如文学、电影中,通过并置插叙、蒙太奇、慢镜头、长渲染等方式,就能在既定的“物理时间”内自由地压缩或扩张人们所体验到的“现象时间”。而建筑中,通过不同的设计把控亦能实现:直观地看,有如四季景色、四时光影、刻蚀了时间印迹的材质细节、带有时代特质的技术构造、风格手法等;而从场所整体来看,需要深入体察的还有更多,如琳琅满目、奇趣多变时人常会觉得时光一瞬即逝、意犹未尽,简洁分明、空旷辽远时人又常能感到时光静止、浩瀚永恒。建筑纷繁复杂之诸多要素,其中人微妙综合之诸多体验,诚皆存在于时间之中——设计诚应充分思考事物的时间性意义,以及人置身其中所真切体验到的时间感(图3)。

图3 万神庙

人们经由时间而领会、实现自身的存在,“此在”基于时间而“存在于此”——此在、存在、时间,是海氏存在主义现象学的基石。在这时间性的基石之上,与“此在”产生关联的诸“存在”,便是下文将论的“此周之物”和“此共之人”。

2 此周之物

“此在”经由其时间性出发,可触及的一大类“存在”是与“人”具有本质差别的“物”——“自然物”、“人造物”,当然也包括“建筑物”。“物”诚然是“现成”地存在于世界之中,但更是具有“指向性”地发生在“此在的周围”。海德格尔从“上手”、“因缘(意蕴)”两方面研究此在的“及物性”,并由之构建了其在世的“空间性”。

2.1 上手

物的存在究竟为何——“希腊人有一个适当的术语用于‘物’;πρáγματα这就是人们在打交道(πρãξιζ)之际对之有所作为的那种东西。然而希腊人在存在论上却恰恰任这种πρáγματα所特有的‘实用’性质掩蔽不露而‘首先’把它们规定为‘纯粹的物’。”海氏借此反思道,“物”者的存在本质,并非纯客观的实体或纯主观的概念,而应是由“人”用起来时,所呈现的主客关联整体。海氏将前者定义为物的“现成状态”,而将后者定义为物之于人的“上手状态”。

“上手”当然不局限于具体的“手”,而是包括了我们以之存在于世的整个身体(海氏的后继者梅洛·庞蒂,在其知觉现象学的研究中继续深化了这一知觉身体的整体性问题)。海氏也举到了“农鞋”之例:如果我们保持距离地审视这双“农鞋”(即“注目状态”),无论是分析着其长宽高的外表,还是思量着其劳作等象征意味,都无法触及其作为“用具”这一最为始源的现象;而只有真正穿它在田间劳作,沉浸于踩上每一寸土地时因它而生的那份自如,且逐渐忘记它在脚上时(即“上手状态”),才得以揭示其现象本真——对“这物越少瞠目凝视,用它用的越起劲,对它的关系也就变得越源始,它也就越发昭然若揭地作为它所是的东西来照面”。由此类推,音乐画作、天地山川,以及建筑等亦然——我们需要忘情地“使用”这些“此周之物”,全身心地融入其情境氛围之中,才能与其本真“照面”。

但如今的设计行业却并非如此:人们普遍通过计算机效果图,在“注目状态”下思考设计,而非亲身沉浸其中的“上手状态”,即“在场”。但建筑的本真并非这些与我们主客对立的模型或图纸,而唯有通过“在场”才能揭示——那是某种解构、环围而又不失有机整体性的主客交互状态(即所谓“场所氛围”;美学中常谈的,欣赏艺术作品时所需进入的“审美情境”亦有此意)。也许我们应该学习如路易斯·康受存在主义现象学启发而设计的萨尔克生物研究所(图4):在这浓烈的场所氛围中,即便是建筑专业的我们,也许也不再想深究其体量穿插、功能流线等这些“注目状态”下突出的“建筑要素”;而是如每个被它打动的普通人一样,领会到其本质是与天、地、日、月、海一样动摄心魄的“场所”。我们同样值得学习中国古代的园林:对古人来说,吟诗作画、饮酒抚琴、游园造景等或许并无本质不同,所赖皆是人与自然之间物我交互的“意境”;因此建筑也就并无太多学科概念的界定,而与自然诸物一般,皆是能够“上手”,与人本真“照面”的存在。

图4 萨尔克生物究所

2.2 因缘(意蕴)

在这样的及物性研究之上进行“现象学还原”②,海氏进一步指出,某物之所以能够“上手”,首先须具有着某种关键的属性或关联,即“因缘”;且是“因缘”更本质而优先地确立了事物的“存在”。如农鞋就是具有了某些关键的属性“因”(如能够支撑脚的厚底板,能够阻挡泥的围护面),并能凭之结“缘”于某种活动(如能穿着去劳作),才本质地“是”农鞋。据此,我们方能定义、规范、分辨,也能创造出无限多种所谓“农鞋”这一存在的具体形式来:也许是怪诞得像套了塑料袋的木屐,也许甚至在客观或概念视域下都无法想象,但只要它们具有同样的“因缘”,便都在本质意义上是“农鞋”,也都能一样地“上手”。

从“上手”到“因缘”之间的这份还原思辨,启发着我们透过表象看本质——它还呼应、影响了同期的结构主义哲学,并共同引发了建筑类型学、形式秩序、设计生成逻辑等问题的探讨。如阿尔多·罗西(Aldo Rossi)讲建筑的本质,即“类型”,便是与人的活动模式相关联,能够引发多种具体形式的建筑生成逻辑(图5)。而海氏还将由“此在”出发,对因缘的“领会”称为“意蕴”。“意蕴”与“因缘”在内容范畴上有很大的重合性,但从严谨的哲学意义上看,加入此在之领会,便使得对“物性”的分析本质地转为了对“人之及物性”的分析——这也是海氏构建下文将论的“空间性”和“共在”、“可能性”等课题的必经之路。

图5 同一类型的多种生成形式

2.3 空间性

惯常的“空间”认知大多是纯客观的,源于笛卡尔所提长、宽、高的三维“广延”(extensio)论;海氏则提出反思,认为是由此在与周遭之物的“因缘意蕴”构建着主客关联的“空间性”,而“绝不是先已在三个维度上有种种可能的地点,然后由现成的物充满。”他还对应“方位”和“距离”,提出了“定向”和“去远”两个主客关联的空间性概念探讨——人生而具有上下左右前后远近之感,向着万物之因缘展开其意蕴,世界便由空间被编织为场所;“只要此在存在,它作为定向去远的此在就总已有其被揭示了的场所(图6)。”

图6 笛卡尔广延论与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的空间生成对比

“去远”即“去除遥远”,而由远及近;但这“远近”是在现象意义上的主客交互关联,而非纯客观的距离。“我们在一种积极的及物的含义下使用去远这个术语。它意指此在的一种存在建构。”③如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临近开考时,会查看桌面寻视各用具的位置,下意识地模拟一旦铃响之后,将它们“上手”迅速书写的情状。此时我们未曾触及这些用具,也没有改变与其的物理间距,可相比此前没有去寻视把握的时候,其“现象距离”已明显缩短了——它们仿佛“触手可及”。推而广之,看到构件体量准备去摸时的把握,看到建筑空间准备去进时的把握,我们都是开展自身的“意蕴”,而将那个即将进入“上手状态”的东西“去远”了。这看似有几分玄学色彩,但其实我国的古典园林早已深谙于此:如对景、框景、借景等手法,之所以能将远处之景“借”来此用,岂非正是信赖了人们的“去远”能力。诚如海氏所言:“此在本质上就是有所去远的,它作为它所是的存在者让向来存在着的东西到近处来照面。”

同理可推,“定向”即定立方向,情况亦然。其与“去远”锚固发生,共同构建着现象学主客交互的“空间性”。如“现象时间”之于“物理时间”,这种“现象空间”对人们惯常的“物理空间”也具有革命性的认知启示——及物关系诚不止于切实的上手接触而已,每一个建筑体量或空间,在人不同的体验状态下总微妙地变化、重构着与我们的“空间性关联”。诺伯格·舒尔茨受此启发,在其著作《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中就提出了基于“定向感”、“定位感”而构建的“场所感”;阿尔多·罗西于《城市建筑学》中也论及教堂、高塔等重要的“纪念物”,是如今人们在城市中定位并最终获得场所归属感的关键;而中国古代背山面水、负阴抱阳、坐北朝南等建筑人居文化亦有此意。“空间”诚非某种不相干的纯客观背景,而是一种人与物之间主客交互的关联性——是此在基于对其他存在的意蕴和上手,才构成了这由此及彼的“空间性”。

3 此共之人

除了此在周遭的物之外,我们还需研究这样一种存在者:“既不是现成的也不是上手的,而是如那有所开放的此在本身一样——它也在此,它共同在此。”这便是除了“我”与“物”之外的“他人”。通过“共在之人”的研究,海氏现象学甚至展开了对更高维时空并置,即“可能性”的探讨。

3.1 他在

他人也是具有此在性,存在于此的。即首先,前文所提“此在”的在时间中领会自身、在空间中顾及诸物等问题,“其他此在”也同样具备;而在此基础上,“他在”与“此在”依然存在着指向性区别——“此在”是否具有此在性仅取决于“我”自身的“存在之领会”,而“他在”是否(在我的存在结构中)具有此在性,除去其自身之外,还取决于“我”是否能真正充分地对“他/她”进行“存在之领会”。

这个问题并非不辩自明,事实上对他人此在性的漠视是交流、设计活动中常见的障碍。未被我们领会此在性的他人,在我们的现象体验中,其实只是长得像“人”的存在之“物”而已。就像虚拟现实游戏中所谓的“NPC”④:它们与融入了我们此在性的“主角”不同,只被既定的程式控制,永远重复着同样的台词或行动反馈;虽然可能对剧情的推进或场景的营造“有用”,但其效用本质上还是主客之间交互的“物”用。而在另一些多视角叙事的作品中,某故事的“NPC”可能是其他故事的主角,诸分故事之间还能相互交织诠释。此时我们就会猛然领会,这些角色原来都是有各自独立生活、有主见的“人”——“他在”才重新获得了能与我们的存在结构产生“主体间关联”的“此在性”。用受到存在主义影响的文学术语来说,这便是反思了片面主客交互的“主体性”,而充分运用“文本间性”⑤来诠释了“主体间性”⑥。而现实中当然没有谁是NPC,每个人都是具有此在性,与我们共同存在于此的。

3.2 共在

确认了“他人”与“我”各自的此在性之后,我们方可探讨第二层意义,即通过何种方式,“他人”与“我”得以“共同存在于此”。当然,与前文的时空探讨类似,现象视域下的“共同在此”并不指向客观意义下的同一时间、地点,而更应是在互相揭示本真的状态下彼此“领会”或“照面”。

海德格尔认为人们可以通过语言和上手之物来实现“共在”;而诗歌、美术、雕塑、电影、建筑等,无论哪个领域的设计创作,本质都是能够表达的“语言”和能够上手之物。创作者将自己此时此地的存在之领会注入作品之中,体验者则经由上手或在场的氛围而感知到作者或其他体验者的“共在于此”——人们通过这些用心营造的小世界来彼此“照面”。海氏举例,如果我们穿上一双农鞋尝试行走,就可能感受到穿过他的那位农民劳作的状态,能共情到他的存在;而如果这是梵高的画作《农鞋》,则我们不光能和农民,还能穿越时空和这位伟大的画家共在。在建筑领域,去游历如雅典卫城、应县木塔等古建遗迹时自能感受如此;而那些新建的如历史博物馆、遗址纪念馆等,以至于每一个建筑,其本旨也无非是为了人们当时当地的切实共处,或是现象时空中的广义“共在”——通过营造人与物之间某种恰当的“上手”,来实现人与人之间某种特定的“共在”,这或许就是建筑、艺术等各领域创作之间共通的人本意义。

3.3 可能性

“共在”之人可以相互沟通,便也能“感同身受”、“设身处地”——从存在主义现象学的意义上说,这本质就是人们能将自我与他人的“此在性”相互代换,海氏将其称为“代理”。“一个此在可以由另一个此在代理……它甚至就作为组建要素而属于共处。”如互相传球、配合前进的球员,就需要在自己的运动过程中不断代理队友的运动体验⑦。建筑体验虽未必有体育那般强烈,但其本质却是相通:在同一场所中共处的人们会互相渲染其氛围,而在相勾联的不同场所中的人们又能设身处地地体察彼此的情境。因此,建筑师不光能通过设计物象来影响人,还可以考虑人与人之间更多层级的次第交互影响;而人们在建筑中所展开的诸多单线时空构建,也可以由此并置交织,形成更丰富综合的存在体验。

这便使得现象学的“时间性”与“空间性”向更高维的“可能性”展开:“一个此在可以由另一个此在代理,这种情况无可争辩地属于共处在世的存在可能性。”“可能性”与“空间性”一样被归在了“时间性”的基础之上,也共同纳入了“此在的存在结构”之中。这即是说,“我”不光是“此时此地”的我,还包括了在过去、将来等诸可能性时间线中展开因缘意蕴、共在代理的“我”——肉身与灵魂、所接触的物质和所交往的他人、经历与回忆、如今的所作所为、能力与机遇、将来的意欲何为——此时此地、彼时彼地,这些因素共同构筑了一个“人”的“存在与时间”。

所以,研究以人为核心的设计,便不应只关注到其当下的体验,还应充分考虑其存在结构中所包含的诸可能性时空并置——从个体人单线体验的时间性上整合,“可能性”便是对三维现象之过去、现在、未来所进行的四维时空并置;而从群体人的共在角度延展,“可能性”便构成了五维复杂的时空网络,共在之人的多线体验都会交互影响、交织并置。如前文所论诸案例皆可统筹为此处的印证,这样的高维时空观对建筑及其他各领域都启示颇深。

结语

综上,我们得以构建“此在”的“存在结构”整体,亦即现象学“由此及彼的时空”之高维并置的结构整体,作为全篇总结(图7)。海氏的存在主义现象学,首先由此在的存在本身出发,分析其“时间性”;再延展到此在与周边之物,分析其“空间性”;最后讨论与此在共在之人,拓展时空观至更高的“可能性”之维。其将人之存在奉为核心,并充分重视主客间、主体间关联的辩证综合。

图7 存在主义现象学的时间性、空间性与可能性结构

这种“由此及彼”的交互时空观,与经典的客观时空观是有所冲突的;但我们一方面应看到长期以来,人文社科、艺术等领域受其影响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时至今日,相对论、量子力学、弦论等新兴科技理论渐广为人知,其中所持续展现出的对时空流转、主客观交互等方面的肯定。因而也许并无须在认知取向上深究这两种时空观的真理是非,事实上作为一篇建筑学理论研究也并没有这样的能力;而能够肯定的是,在日益提倡“以人为本”的当代,至少于建筑领域,一定程度地引入存在主义的现象时空观,去肯定人之存在的先行性、以人“由此及彼的多维时空构成”来关注现象时空与存在体验,诚有其积极意义。

资料来源:

图1:http://www.bjcipt.com/Item/3620.aspx;

图2,5:参考文献[8];

图4:https://www.sohu.com;

其余图片均为作者自摄或自绘。

注释

① 劳吉埃尔在《论建筑》中所提,由初民用枝叶搭建的始源性庇护所,具有西方古典建筑的原型意义,详见参考文献[8]18。

② 胡塞尔所创立的现象学观法,主张对某事物的表象“悬而不论”,转而关照能够引发该表象的,先行存在的某种本质。

③ 梅洛-庞蒂在后续的知觉现象学研究中将其生动描述为我们“知觉身体的延展”,详情可对照笔者在本刊的另一篇文章“从身入世的体验——知觉现象学的建筑性思考”。

④ 即非玩家可操控的角色Non-Player Character。“NPC”一词在圈内甚至会作为“没有自主性的人”的代名词,被讥讽性地采用。

⑤ “文本间性”由朱丽娅·克里斯蒂娃1969年在其著作《符号学》中最早提出,主张从单一文本的封闭结构中跳出来,关注多个文本之间的交互阐释;是解构主义思潮中的重要概念之一。

⑥ “主体间性”亦即“交互主体性”,由与现象学同期的结构主义学者雅克·拉康提出。是对片面关注主客关系的“主体性”的反思,关注多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而主体间关系问题是更早地由胡塞尔提出研究,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等现象学者们都持续关注的重点问题。

⑦ 其后梅洛·庞蒂甚至生动地将此描述为我们可以进入到“他人”的“潜在身体”当中,分享其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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