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型城镇化道路下的夜间经济发展比较分析

2022-05-05邵璇璇

中国国情国力 2022年4期
关键词:珠三角城市群城镇化

邵璇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截至2020年底,我国夜间经济规模达30万亿元,预计2022年将突破至40万亿元,一时成为热潮。夜间经济最早出现在英国,旨在缓解城市夜间的空巢现象,实现城市复兴,因此夜间经济自诞生起便与城市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我国在2021年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4.72%,最终消费率2019年达到55.8%,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40万亿元,达到40.8万亿元。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受到冲击,但最终消费率仍达到5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9.2万亿元,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4.08万亿元。在经济转型驱动时期,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来实现经济发展的优化升级,需要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释放国内庞大的市场潜力,扩大消费、进一步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力是关键。新型城镇化道路在空间上强调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发展城市群,构建合理的城市空间体系和空间结构,业态上需要重视夜间经济的发展。城市群通过繁荣的夜间经济可以提升对要素的吸引力,并增强区域增长极的核心辐射作用,形成良性循环。夜间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增强城市的创新活力,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治理水平、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的风向标。我国也将夜间经济作为“激发新一轮消费升级潜力”的重要战略——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指出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在此政策推动之下,上海、北京、重庆、成都等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发力,如上海首推“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北京出台十三条具体措施,建设“夜京城”;长沙举办大量夜间文旅活动、增设夜间公交等。

理论规律与现实状况都说明,以城市为阵地,发展夜间经济有助于促进转型驱动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道路。城市群作为一定区域内要素流动最频繁、经济活动最密集的经济社会空间,也最具备发展夜间经济的实力,以我国五大区域增长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作为研究对象,比较分析不同城市群发展夜间经济的条件和状况,从中总结发展夜间经济的一般规律特征和当前存在的问题,为发展夜间经济提出可行的建议。

一、夜间经济的特征及其现实意义

目前学界普遍采用的夜间经济概念主要为:发生在当天晚上6点到第二日清晨6点,由上班人群、本地居民以及游客为消费主体,以第三产业如餐饮、购物、旅游、休闲、健身、文化、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包括线上及线下、实物及虚拟产品的现代城市消费经济。

据此可以总结发展夜间经济所必需的条件。一是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夜间经济以第三产业尤其是生活性服务业为主,而信息时代、网络社会的崛起从线上拓展了夜间经济发生的空间范围、交易主体的行为模式以及消费产品的种类,并推动许多衍生的如配送物流、代驾等的发展,业态与场景十分多元,并且更加强调消费的品质与服务质量,这种新的消费业态需要雄厚的经济基础来支撑。二是足够多的常住人口以及年轻化的人口年龄结构:人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并且年轻人是夜间经济的主力军,因此夜间经济不仅需要足够多的人口,尤其需要足够多的年轻人。三是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市政管理,夜间经济需要解决夜间交通、垃圾清理、治安、噪音等问题。四是较高的城镇化水平,夜间经济的发展以城市空间作为主要阵地,夜间经济也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见图1)。

图1显示2011-2021年我国城镇化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及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呈现出较为同步的发展趋势,2020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终消费支出的贡献率断崖式下降,随着进入到疫情常态化管理状态,社会的生活与生产活动逐渐得到恢复并回到正轨,2021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近五年来的新高(65.4%)。

图1 2011-2021年我国消费情况与城镇化水平

图2显示,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始终远高于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并且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最终消费支出之比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说明城镇居民的消费仍将是消费的主体,也是夜间经济的消费主体,城市空间也成为夜间消费发生的主要场所。

图2 2011-2020年我国城乡消费情况

综上来看,夜间经济与城市化之间有密切联系。夜间经济与城市相伴而生,是城市空间和夜间活动的融合。也是城市消费功能的重要体现,更是提升城市魅力、增强城市生活幸福感和对外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但图1也显示出一些问题。一是,尽管最终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与城镇化率的变动较为接近,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经济总量的比重长期低于城镇化率。以居民消费支出总额占经济总量的比重来表示居民消费支出对经济的贡献率,该数值远远低于总体的最终消费贡献率,说明消费对经济的驱动依赖政府消费支出过多,但政府的消费支出对经济的带动效果有限,国内市场仍有极大的消费潜力尚未得到释放,而夜间经济以与居民关联更加紧密的生活性服务业为主,发展夜间经济有助于增强居民的个人消费意愿,从而提升城市、地区及至国家的经济活力。夜间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城市主要经济业态之一,以作为区域增长极的都市圈和城市群为承载空间,发展夜间经济将是开拓国内市场、提升内需、增强消费的重要手段,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深入发展。

二、五大城市群夜间经济发展潜力的比较分析

夜间灯光数据作为衡量地区社会经济繁荣程度的重要指标,被广泛应用于区域与城市的研究当中;我们将研究时点放在尚未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2019年,通过2019年的夜间灯光均值空间分布数据可以发现,夜间灯光高值主要分布在重点城市群,尤其是我国的五大区域增长极——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这些地区是驱动新型城镇化的引擎,更是发展夜间经济的关键阵地,对我国其他区域发展夜间经济能够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据此,选择五大城市群地级以上城市层面2019年的数据,通过发展夜间经济所需的条件,分析其夜间经济发展情况、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为未来发展夜间经济提出可行的建议。

(一)经济发展现状

经济发展水平是基础。图3显示了五大城市群在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常住人口、城镇用电以及夜间灯光值总和的情况比较。

观察图3各类指标中,各城市群占五大城市群总值的份额,发现五类指标的空间分布表现出较强的一致性,地区生产总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高的城市群,其夜间灯光值总和在城市群的总量中所占份额也较大。可见夜间经济在经济、消费发展中的作用。其中长三角城市群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龙头区域,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水平在五大城市群中最高,所占经济份额也最大,在五类指标中均位列第一,远超出其他四个城市群。

进一步比较五大城市群的社会消费情况。图4显示了五大城市群内部社会消费对地区经济总量的贡献情况,作为我国西南地区增长极的成渝城市群,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47.33%,超出珠三角城市群逾10个百分点,而中部地区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以43.26%比重位居第二,显著高于长三角、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说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结构中,消费占比较高,有较大的消费潜力市场,是发展夜间经济、打开国内市场的重要突破口。

图3 五大城市群2019年社会经济状况比较

图4 五大城市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经济总量比重

(二)人口

1.常住人口。图3已经显示五大城市群中长三角城市群人口最多,长三角城市群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龙头、我国经济增长的三大引擎之一,是我国区域协同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最为领先的地区,吸引了大量人口,也是发展夜间经济的高地。其次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它是中部地区发展的引擎,接受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并辐射西部地区,起到“承东启西”的作用,尽管发展水平稍落后于东部,但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珠三角城市群人口在五大城市群中所占份额最小。

2.年轻人口。尽管常住人口数量上珠三角城市群在五大城市群中最少,但是从人口年龄结构来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五大城市群中,64岁及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最多的是珠三角城市群所在区域(即广东省)。相应地珠三角城市群的夜间灯光值占五大城市群灯光值总额的比重较高。比较五大城市群各自的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份额,珠三角城市群居首,其后依次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城市群,而长江中游城市群是最末。据《2019年Q3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第三季度的夜经济活跃度前五名为深圳、东莞、泉州、佛山和南宁,其中珠三角城市群区域的城市占据三席。这与珠三角城市群年轻人数量众多,夜经济活跃有密切关联。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稍低,但14岁及以下的人口占比最高,这一年龄段的人口是未来生产和消费的主力军,这再次显示出长江中游城市群未来巨大的发展潜力。

(三)配套基础设施

城市交通情况,对夜间经济活动的影响最为重要。《城市轨道交通2020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显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网方面,2020年五大城市群共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174条,运营线路长度占全国线网74.27%,说明五大城市群的城市交通网络密集,有利于经济要素的流动,推动夜间经济的发展。其中长三角城市群开通运营线路64条,运营线路长度达2247公里,线路分布最为密集;京津冀城市群以35条、长度达1097公里的运行线路位列第二。珠三角城市群紧随其后,开通运营线路31条,运营线路长度1029公里。成渝城市群23条,运营线路长度995公里。长江中游城市群以21条运营线路、547.19公里的运营线路长度居于末位。从运营时长来看,全国平均线路运行时长为16.8小时,京津冀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北京以18.7小时的平均运营服务时长居于榜首,城市平均运营服务时长超过每日18小时的还有上海、重庆、西安、贵阳。而长江中游、珠三角的核心城市的运营时间则相对较短。

(四)城市化水平

夜间经济是现代化的城市消费经济,夜间经济与城市化进程相伴而生,城市化的过程为夜间经济提供要素、产业、空间基础,夜间经济的发展推动城镇化程度不断加深。表2显示了五大城市群所在的省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城镇化水平。

表1 五大城市群所在省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人口年龄结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表2 五大城市群所在省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城镇化水平(2020年)

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所在区域的城镇化水平均高于全国当年的平均水平(63.89%),而成渝、长江中游城市群所在区域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这也与五大城市群夜间灯光值总和的排名情况一致。但总体来看,五大城市群所在区域的城镇化水平都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75%-90%),如前所述。城镇居民是消费主体,夜间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强烈地依赖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作为我国发展水平位于前列的五大城市群,其城镇化水平的不足表明我国夜间经济所依赖的城镇化基础不足。因此聚焦城市群,提升城镇化水平,有助于释放更多的夜间消费意愿和消费潜能,推动夜间经济的蓬勃发展。

(五)动态增长比较

经济是动态增长和发展的,未来的发展趋势比存量状况更值得关注。计算2014—2019年间五大城市群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灯光值以及消费占经济总量比重等方面的年均增长率情况(见图5),总体来看,增长较快的是成渝城市群和长江中游城市群,而京津冀城市群的年均增长率最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经济总量比重甚至呈现年均负增长。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的各指标年均增速也相对平缓,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聚集区发展加速。如果说,夜间经济是城市消费的新蓝海,那么长江中游、成渝等中西部地区城市将会是夜间经济热潮下的蓝海。

图5 五大城市群2014—2019年经济发展指标增长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

1.个人消费意愿不足。居民消费支出占经济总量的份额远低于最终消费支出所占的份额,说明消费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提升个体消费意愿和购买能力是发展夜间经济、扩大内需的突破口。

2.城镇化路径待完善。一方面,历史上土地城镇化、土地财政引导发展的城镇化,导致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有较多购买力被土地吸收了,而未能转化为消费实力。另一方面,城乡二元制阻碍农村居民就地转化消费力——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城市流动人口中占据了较高比例,但是二元制的存在使得农民工难以享受城市发展的权益和福利。这种户籍限制导致的与户籍制度挂钩的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进一步降低了个体的消费意愿,使得夜间经济发展所依赖的经济主体规模下降。有研究指出,打破二元户籍制度、放松落户政策有助于释放农业转移人口的消费潜能,扩大消费市场、提高消费水平

3.空间分布不均,差异悬殊。从五大城市群夜间灯光值的空间分布可以发现,五大城市群内部以及彼此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比较不同城市群,可以发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经济活动更加密集,远强于长江中游城市群与成渝城市群。从内部看来,长三角城市群的一体协同水平更高,尽管上海的核心特征依然十分突出,但整体上长三角城市群的灯光值分布显示出集中连片的态势,而其他四个城市群内部的空间分异十分明显。京津冀城市群的京津双核特征显著;珠三角城市群则以广州、深圳为明显核心,粤东、粤北、粤西地区与核心差距显著;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分别以武汉、长沙、南昌三个省会城市为核,形成的集聚空间内部结构仍然较为松散。成渝城市群中,成都的夜间灯光值明显高于重庆,并且两市之间还存在明显的灯光低值区域。一方面,这说明夜间经济将主要发生在发展水平较高、要素密集的核心区域内,即区域内的城市群、城市群中的都市圈地区。另一方面,区域内存在的空间分布差异现象易导致区域内活跃的经济要素资源过于集中,夜间经济的发展存在规模收益递减的风险。

三、总结与建议

早从历史时期的“夜市”开始,就已经有了夜间经济的雏形,信息时代的网络化社会背景下夜间经济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在新型城镇化道路下与城市的发展相互依赖,是推动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活力与城市魅力、增强居民生活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五大城市群作为我国发展经济、推动城镇化的区域增长极,也是最具备发展夜间经济条件的经济集聚区和先行地,分析总结其发展的现实状况,发现发展夜间经济需要:较强的经济实力以及较高的城镇化水平;密集的人口,尤其是作为夜间经济活动的主体的年轻人口;以及夜间交通等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剖析五大城市群夜间经济发展情况也可以发现发展过程中显示出来的个体消费不足、城镇化质量和效率低、空间差异大等问题也具有较强的代表意义。据此对发展夜间经济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升居民个体消费意愿

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根本上提升居民的个人收入。尤其要利用信息化社会与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出现的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化智慧化设备等新技术,发展多元的夜间经济形态,实现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政府还应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增强居民个体消费信心。出台举措提升居民的消费意愿,刺激消费。如发放消费券、从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实施消费补贴等。

(二)优化城镇化路径

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发展桎梏,走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道路,鼓励支持城市附近的农村居民就近城市化或就地城市化,释放农村的消费潜力为夜间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市场。以产业经济的扩张推动城市空间的扩展,而非简单地撤县设区、撤县设市等调整行政区划来增加名义上的城镇化人口。避免“空城”现象的发生。

(三)减少空间差异

总体来看,东部地区是经济发展的龙头和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先行者,更是发展夜间经济的高地,具备更多的发展经验和教训,可以通过举办夜间经济交流会等形式加强不同区域的合作交流;而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的经济增长、人口年龄结构等情况都显示中西部地区的城市群仍有庞大的消费潜力,将会是未来发展夜间经济的新蓝海。在城市群内则可以将都市圈作为抓手,推进同城化发展,引导人口、资本、企业等经济要素在空间内合理流动,避免要素的过度集聚导致的规模不经济和边缘区集聚阴影的出现。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市政服务

要完善夜间交通,在夜间出行活跃的商业点、商务区等地增加夜班公交线路、延长轨道交通运营时间。注重城市空间的利用,建立网约车、私家车、公交、绿色交通的综合城市交通系统,市政方面则需要注重改善夜间照明、噪音处理以及社会治安问题,保证居民夜间的消费安全,打造良好的夜间经济营商环境。

■群山环抱|于怀/摄

猜你喜欢

珠三角城市群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获批发布
19城市群规划2017年将完成
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在发力
中国将形成5个超级城市群
中国城市群崛起
珠三角,2012
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