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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2022-04-27邓小海肖洪磊云建辉

企业经济 2022年4期
关键词:内卷化旅游发展

□邓小海 肖洪磊 云建辉

一、引言

旅游作为当今全球减贫的有效工具,一度成为我国脱贫攻坚的重要路径。“十三五”时期,仅在国家层面,我国就在全国范围内支持了2.26 万个乡村旅游扶贫村。按照我国中央与地方(省、市、县)现行的行政逻辑,地方政府支持发展的旅游扶贫村必定也不在少数。通过政策扶持,旅游业在带动贫困地区消除绝对贫困的同时,也使其自然而然地成为上述脱贫地未来发展的重要依仗和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选择。面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旅游发展依然面临“内卷化”的风险,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制约因素。然而,有关上述问题的研究成果仍集中在对旅游扶贫研究的相关文献中,如旅游扶贫陷阱、旅游扶贫困境等方面的研究。虽然乡村振兴战略下旅游后续发展问题已引起学界关注,但对其“内卷化”风险关注不够、研究不多。邓小海等指出,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需要对乡村旅游发展动能、发展方式以及发展政策进行转换。仇叶从乡村振兴视角研究了乡村旅游过密化问题及其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指出由于资源和农民的深度卷入,乡村旅游过密化使得旅游地面临着产业与社会的双重困境。综合来看,学者们主要立足乡村振兴背景分析旅游发展,并对时代问题进行回应,其成果对本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但学界对乡村振兴战略下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研究尚未形成系统性成果。随着绝对贫困问题的历史性解决,我国步入以解决相对贫困和实现乡村振兴为工作重点的新历史阶段。如果脱贫地可持续发展动能没能得到有效激发,就意味着我们的脱贫成果并未得到有效巩固,将给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带来一定风险。因此,从“内卷化”视角研究脱贫地旅游发展出现的问题,对实现脱贫地可持续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意义深远。本文围绕上述实践与研究领域的不足,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下旅游发展的现实诉求及面临的挑战,分析旅游发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准确识别旅游发展潜在的“内卷化”风险,并提出推进旅游发展的优化策略,以期推动脱贫地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及其危害

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将削弱脱贫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能力,影响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的进程。因此,准确把握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及其危害至关重要。

(一)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的含义

“内卷化”(involution)概念最早可溯源至康德,后经戈登威泽、格尔茨等人拓展并受到学界广泛关注。戈登威泽主要用“内卷化”来描述一种既无法稳定又无法转到新形态进而内部不断变得复杂的文化模式。格尔茨将“内卷化”用于解释农业发展,即不断加大对无法向外延伸的农业投入所引起的过分精细而农业形态本身却获得刚性发展的状况。黄宗智和杜赞奇对“内卷化”(“过密化”)的进一步运用以及由此引发的学术讨论,更是让该概念名声大噪,其中:黄宗智将“内卷化”用于分析我国小农经济形态,并把“内卷化”延伸至“无发展增长”。杜赞奇用“内卷化”分析政治问题,提出了“国家政权内卷化”。此后,“内卷化”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政治、经济与文化领域。在旅游研究领域,“内卷化”已被作为旅游业分析的一个理论,该现象被认为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陷阱。但是,“内卷化”更多的是用于分析旅游发展对农业和地方文化的影响。根据已有的研究,可将“内卷化”内涵特征概括如下:一是在内部要素构成上处于徘徊或停滞状态;二是投入未达到预期产出,效益呈现边际递减现象;三是内部混沌现象的改变可能导致负外部性效应。

结合脱贫地来看,旅游发展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良方”。由于在具有丰富旅游资源的地区发展旅游业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又可充分利用旅游业的综合带动效应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因此,在脱贫攻坚期间,旅游发展成为该地区实现脱贫的重要依仗,并为其后续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路径选择。然而,在旅游脱贫成效显著的基础上,进入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脱贫地旅游发展仍然面临“内卷化”风险。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是指旅游发展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并且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外部性效应的可能性,其既不能实现旅游经济发展形态上的突破,转到更高级的旅游经济活动状态,又难以找到另外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其突出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投入下的旅游发展,随着旅游涉及范围的扩大,旅游投入不断加大,成本持续增加,社会压力渐长,导致后续发展支撑乏力,旅游发展难以为继。二是旅游发展在脱贫攻坚期间有效带动脱贫,但没有适应乡村振兴战略下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无法实现持续发展甚至成为一种资源损耗。三是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计过度卷入旅游发展,引发产业单一、产业结构空心、经济发展滞后、当地居民生计脆弱等发展风险。鉴于此,深入系统剖析脱贫地旅游发展的“内卷化”风险,有助于找到有效的政策工具,从而推动脱贫地旅游可持续发展。

(二)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的类型

当地自然社会网络、行政体制以及市场力量在推动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把当地旅游发展的形式固化下来,并随着社会发展大环境变化而内生性地形塑着脱贫地旅游发展的“内卷化”风险。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主要包含三类:即后续支撑不足引发的资源沉没风险、市场定位失准引发的经营风险以及地方过度卷入引发的依赖风险。

1.后续支撑不足引发的资源沉没风险。从根本上讲,脱贫地旅游发展的初衷源于旅游业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对脱贫地旅游发展的深刻理解首先要牢牢把握其产业属性。从经济学来看,旅游发展是一个投入产出的过程,必然要遵循投入产出规律。作为“项目推动”模式下的旅游发展,脱贫地旅游投入是实现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的必要环节。一方面,受地区经济发展条件限制,相较经济发达地区,脱贫地旅游投入涉及范围一般要更大,主要原因在于其不仅仅局限于旅游产品打造方面,还要投资新建旅游配套设施以解决当地旅游配套不足问题。另一方面,在旅游高质量发展目标驱动下,以往以解决脱贫为导向的旅游发展项目亟待提档升级,这也必然要持续加大对旅游项目建设的投入。虽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国家层面实行脱贫“四不摘”政策,但当前地方财力日益紧张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旅游持续发展对资源要素需求的增加与地区要素供给短缺的矛盾加剧,将可能带来因旅游发展支撑不足而引发资源沉没风险。资源沉没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旅游发展后续项目开发投资强度下降,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导致旅游资源利用效率下降;二是旅游发展项目直接停工、烂尾,既造成旅游资源、土地资源以及前期投入的大量沉没浪费,还严重损坏了地方旅游形象。受多种条件制约,在旅游发展地方实践中通常采取的是梯次推进的旅游发展模式,在整体项目设计中旅游目的地建设常被分解为若干期。因此,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或停工必然影响整体项目功能发挥,进而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从而引发资源沉没风险。

2.市场定位失准引发的经营风险。旅游业是高度市场化的产业,市场需求是推动旅游发展的根本动力。然而,脱贫地旅游发展是在市场化力量难以覆盖或覆盖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外力扶持实现的发展,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在超前脱贫目标导向下,旅游发展项目的科学性往往被忽视。为实现快速脱贫,旅游项目常常是自上而下安排而非自下而上参与,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对旅游市场调研不足、项目决策随意性强、旅游策划创意不足、低水平模仿等问题,甚至会无视旅游市场需求、旅游市场的特点,而“一厢情愿”地觉得只要实施好旅游项目、建设好旅游设施,旅游产品就能为市场所接受,旅游者就会前来。其结果必然带来旅游产品层次低、创意不足、客源市场固化(近程市场)、消费水平低、收入不高等问题。同时,作为开放性的产业发展类型,脱贫地旅游发展深刻嵌入在急剧变化的旅游市场结构之中,在其推向市场之时并出现了“狼羊同穴”现象,正常参与旅游市场竞争,这就需要脱贫地加快适应旅游市场导向的变化趋势。但由于脱贫地旅游发展与生俱来的缺陷,必将进一步加剧脱贫地旅游市场定位失准的可能性。旅游市场定位失准导致的经营风险,不仅使旅游产业本身不堪重负,无谓地消耗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元气”,增加当地政府和群众负担,成为“难以摆脱的包袱”,还会衍生出一系列其他连锁问题,如品牌效应乏力、发展后劲不足等。

3.过度卷入引发的依赖风险。对旅游发展回报的高预期,容易导致地方政府过度投资和扶持旅游发展以及当地居民跟风冒进和盲目投机的行为,进而产生因过度卷入旅游发展的依赖风险。过度卷入引发的依赖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脱贫地经济发展过度卷入产生的依赖风险。在有限资源限定下,旅游发展投入资源的增加也就意味着其他产业发展投入的减少。因此,在将大量的人财物用于推进旅游发展时,其他产业的发展必将会受到抑制。在这种产业发展模式下,虽然旅游发展能给当地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也容易形成旅游业一支独大的产业空心化结构,从而在当地埋下支柱产业单一和经济结构不稳定的隐患,使当地经济发展陷入“比较优势陷阱”。在旅游经济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脱贫地经济发展将表现出极强的外部依赖性,一旦旅游发展因其高敏感性特征而出现波动,当地经济发展必然出现“断崖”式下滑。二是脱贫地居民生计过度卷入产生的依赖风险。在旅游大开发的背景下,当地居民或是主动或是被动地将生计嵌入旅游经济发展之中。在发展过程中,居民对旅游利益的感知可能会强于旅游成本的感知,加之缺乏大局意识和长远眼光,趋向追求局部利益和短期效应,导致跟风冒进和盲目投机。一些居民孤注一掷,错误预估旅游投资风险和成本,在旅游业波动时,可能导致“颗粒无收”,难免不陷入生计危机,甚至可能陷入“返贫”状态。

(三)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的危害

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脱贫地支柱产业溢出效应不足,增加脱贫地经济发展和当地居民生计的脆弱性,进而会降低当地居民福祉,延缓当地乡村振兴进程。

1.降低脱贫地居民福祉。在旅游发展效益的带动下,脱贫地顺利实现了脱贫,但这也意味着随着旅游业支柱地位的确立,当地居民对旅游发展的依赖性增强,甚至从传统多元生计转向了单一旅游生计。不可否认,当地居民的上述选择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是当地生计的局限性与艰巨性以及旅游生计的低门槛共同作用的结果。当旅游健康发展时,在旅游参与的广适性优势影响下,当地居民可以通过直接从事“吃”和“住”经营、参与就业等方式获得可观收益。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并受益,其前提条件便是旅游产业自身能够实现健康发展和效益提升。在旅游发展陷入“内卷化”后,旅游产业的张力不足,旅游产业自身的效应将不足于支撑脱贫地居民福祉的持续增加,甚至会陷入难以维系的境地,特别是在当地经济发展或居民生计被过度卷入旅游发展的情况下,这无疑将为返贫和冲突埋下隐患。在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埋下的返贫和冲突隐患,在此情景下如不能巩固民生福祉,提升当地居民造血能力,随着扶贫政策逐步回撤,部分群体有可能又陷入生计困境,使得群众的获得感降低。

2.延缓脱贫地乡村振兴进程。在绝对贫困被消除后,我国农村工作重心转向乡村振兴,接续推进脱贫地区走向乡村振兴,成为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乡村振兴目标框架下,产业兴旺位于五大建设目标之首。因此,对脱贫地现有产业的巩固和深化,既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也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高质量推进。对通过发展旅游实现脱贫的地区而言,旅游业已然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旅游可持续发展成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最有效和最直接的衔接点,对实现从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的转换意义重大。而当脱贫地经济发展的最大依仗——旅游业陷入“内卷化”旋涡时,由于缺乏接续产业或替代产业的支撑,该地经济发展支撑将变得乏力,发展难以为继。加之本身经济实力较弱,极易引发区域性危机,最终将延缓乡村振兴进程。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的成因

虽然通过实施旅游扶贫工程,旅游发展带动了大量贫困乡村实现脱贫,但进入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脱贫地旅游发展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从脱贫迈向振兴将对旅游发展提出更高的诉求;另一方面,脱贫地既有的局限性将严重制约旅游的进一步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的形成是脱贫地旅游发展更高诉求和内在既有局限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脱贫地旅游发展的现实诉求

无论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都需要脱贫地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这反映到脱贫地旅游发展上突出体现为高质量发展、综合带动效应增强以及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形成。

1.迈向旅游高质量发展。旅游发展必须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和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成为时代主旋律。低水平、单一化、同质化的旅游服务和产品已无法满足旅游者对高效率、高品质旅游体验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国家层面已明确提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因此,旅游发展必然面临着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对脱贫地而言,这既是实现旅游提质增效的内在要求,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高质量发展对脱贫地旅游发展的指向是实现旅游供需匹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追求产业高效的产业体系创新。首先,旅游高质量发展要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突出旅游供需匹配。旅游供给要能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必须与旅游群体更加多极化、旅游需求差异化和个性化相适应。为适应上述要求,脱贫地应通过积极推动服务质量和投入要素的同步提升,不断更新旅游内容、拓展旅游方式、提供高质量的有效供给,实现游客需求精准对接和满足。其次,旅游高质量发展要突出产业体系建设的创新导向,追求旅游产业高效。高质量发展要求转变旅游发展驱动方式,不断提高创新驱动要素投入,将创新驱动转化为内生动力。对于脱贫地来说,就是要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增强旅游产业发展新活力;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尽可能地减少环境消耗和资源投入,实现特色资源的良性循环利用。

2.激发旅游综合带动效应。脱贫攻坚期间,贫困地区旅游发展的主体功能被定位于带动贫困地区人口脱贫。在“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指向下,旅游发展的作用被过多地限定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方面,带有显著的“局限性经济为上”特征。作为依靠外力植入的经济形态,旅游业对当地经济结构、文化结构、社会结构等的嵌入程度较为浅显,并且受旅游发展水平的影响,其综合效应显现依然不足,甚至出现因自身发展需要而挤压当地公共资源的情形。无论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脱贫地都应有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的发展诉求。作为基于当地特色资源发展起来的新型产业,旅游业是当地发展的重要依仗,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因此,与脱贫攻坚时期相比,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旅游发展应以实现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为目标,其指向的应是全体农民。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强化与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全方位的深度融合,通过“旅游+”“+旅游”的形式,不断激发旅游对地方发展的综合带动效应。为此,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旅游发展要立足打造生态、宜居、健康氛围,高质量打造“三生”空间,实现“农村美”的目标;围绕三产融合,实现农村产业形态多样化,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实现“农业强”的目标;增加农民发展机会,提升农民参与旅游发展权利,共享旅游发展红利,达成“农民富”的目标。

3.构建旅游多元主体参与格局。受自身发展条件制约,一直以来脱贫地旅游发展多依靠政府投入,政府主导成为过去脱贫地旅游发展的“合理逻辑”。政府主导既是推动市场化力量不足地区旅游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平衡旅游市场性与益贫性矛盾的必然选择。固然,政府在整合社区及外来资本力量共同推动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经济方面发挥了必不可少作用,但也必须认识到,政府主导并非万能,也存在缺陷,可能没法满足旅游发展的全部需要。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旅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逐步退出,从而改变以政府为主体供给的旅游发展模式。同样地,单一的市场机制也存在缺陷,常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况且在脱贫地旅游发展“初心”以及作为市场化发育并不充分的产业发展形态的共同制约下,脱贫地旅游发展模式也难以出现从政府主导全面转向市场主导。因此,乡村振兴战略下,在旅游高质量发展诉求的导向下,脱贫地需要构建起多元主体参与的旅游发展格局,以共同应对旅游高质量发展所要求的新变化、新挑战。进入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脱贫地旅游发展需要解决多元主体地位不平等、合作不畅等诸多现实问题,加快形成由政府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社区、社会大众、当地居民、旅游者等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旅游治理体系,形成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二)脱贫地旅游发展的既有局限性

尽管在脱贫攻坚期间,通过外部力量的扶持,脱贫地旅游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并带动地区实现脱贫,但受限于自身发展条件,旅游发展不可避免地存在不足。既有的旅游发展水平和层次恐难以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新要求,其局限性也愈发凸显。脱贫地旅游发展既有的局限性,将会增加脱贫地旅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使其偏离乡村振兴战略下的现实诉求。

1.旅游发展长远谋划不充分。脱贫攻坚期间,全国范围支持发展旅游的重点村多达数万个,虽然有部分村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开展了较为科学的前期规划,但受脱贫攻坚任务紧迫性和地方财力的制约,大部分旅游村依然未开展基于全域性质的、科学有效的旅游长期规划和策划,导致旅游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系统思维和长远考量。旅游发展长远谋划不足突出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旅游发展未能建立在地方产业基础之上。旅游产业发展格局独立,与当地农业等其他产业关联度低,不仅限制了旅游产业发展空间,还导致出现“旅游漏损”现象,严重削弱了旅游发展的综合带动效应,放大了地方旅游经济的风险。二是旅游发展并非基于当地可持续生计设计。旅游发展资源被精英俘获,大多数当地居民因机会不足而参与旅游的规模和层级受限,并呈现出“简单形式模仿”上的参与。他们更多的是作为旅游发展的客体,而非旅游发展主体,是作为旅游吸引物而被关注的对象,而不是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三是旅游发展地方文化彰显不足。出于快速脱贫需要,旅游项目建设主要是以满足市场(旅游者)需求为导向,而并非基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安排。因此,旅游项目建设往往存在文化脉络不清晰、当地人文元素挖掘不足、地方特色渗透不足以及文化符号不凸显等问题,导致地方资源被简单“旅游化”。

2.旅游发展嵌入市场的稳定性不够。受制于交通区位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脱贫地旅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高,虽然政府投入了大量扶持资金,但仍无法满足高端化、品质化旅游项目建设需求。因此,脱贫地旅游发展多以传统的业态呈现,处于旅游价值曲线的底端,旅游产品主要为满足游客吃、住、行、游等旅游基本层次需求,即处于旅游价值链最底部的产品生产与消费。由于脱贫地远离中心城市,并且受资金条件和产业基础限制,其旅游发展难以融入整个产业链(价值链)两端的高附加值环节。同时,由于旅游发展时间较短,旅游产业基础相对较差,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不高,且旅游经营方式较为传统,旅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区域性特色旅游品牌尚未形成。这也决定了脱贫地旅游开发模式特色不明,缺乏创新性,旅游产品与服务单一、同质化严重,区域比较优势难以形成。然而,随着人们个性化、多样化和品质化旅游需求的日益增长,传统旅游目的地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同时,旅游业极易受经济社会、国家政策以及突发事件等多重影响。脱贫地旅游发展面临着市场变化越来越剧烈,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进而加剧了脱贫地旅游发展嵌入市场的不稳定性,不稳定性的增强必然要求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以应对市场变化与竞争。

3.旅游发展内生动力培育不足。当前,旅游专业人才不足问题已成为脱贫地旅游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受区位和经济发展条件影响,脱贫地难以吸引到旅游规划策划、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使得脱贫地旅游产业难以形成高效的运营模式。脱贫地旅游产业的经营主体大多为当地农户或外来的小规模旅游经营者,他们的共同特征便是缺乏旅游经营管理和风险抵御能力。同时,旅游从业人员也多为当地农户,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较低,多为小学、初中学历,思想观念相对落后,专业知识匮乏,并且理论和技能学习习惯难以养成,导致脱贫地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与游客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此外,旅游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供给依赖较高。脱贫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当地劳动力的持续供应。在城镇化发展大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外流正呈现加速趋势,加之,脱贫地旅游发展大多正处于初级阶段,其既不能有效留住本地劳动力,也无法对外地劳动力产生虹吸效应,在两者效应叠加下,脱贫地旅游从业人员不足,特别是具有一定受教育水平的从业人员更是缺乏,无法满足旅游后续发展对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需求。

四、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防范的策略选择

为推动旅游持续发展,实现从旅游带动脱贫向助推乡村振兴转换,脱贫地旅游发展的策略需要从认知定位、政策机制、产业发展三个层面进行谋划,以防范和应对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及其危害的发生。

(一)准确把握旅游发展认知定位

准确把握脱贫地旅游发展认知定位是防范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的基本前提。对旅游发展功能、旅游发展地位以及旅游发展定位的系统认知,不仅有助于系统理解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的成因,而且有利于优化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的防范措施。

1.正视旅游发展的功能。根据世界旅游组织公布的数据,旅游业已成为全球无可争议的第一大产业。由于旅游业具有产业链条长、产业关联高、综合带动强等特性,发展旅游能够有效促进地区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这也是贫困地区能够依靠发展旅游顺利实现脱贫的重要原因。然而,必须清晰地认识到,脱贫地旅游发展在脱贫攻坚目标驱动下的“局部性经济为上”与乡村振兴目标驱动下的“高质量综合发展”之间存在着根本性差异,也就是说,带动脱贫的旅游发展并非必然能实现乡村振兴。同时,必须正视的是,发展旅游虽能带来“一业兴、百业旺”的良好局面,但从一业独大的旅游经济的依赖性方面而言,依托旅游产业构建的地区产业体系也必然面临着“一业衰、百业废”的风险。乡村振兴战略下,面对高质量发展要求,脱贫地必须正视旅游发展的功能,既要深刻把握旅游发展带来的积极效应,也不能过分夸大其综合效能,更要审慎将旅游业定位为“生命产业”,而将脱贫地充分暴露在经济发展不稳定的风险敞口下。在此认知基础上,应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和产业发展政策。

2.认清旅游发展的地位。从国家层面上看,旅游业已被提升至“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在全域旅游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各地发展旅游的激情和热情得到极大释放。脱贫攻坚期间,旅游发展常被用作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重要渠道,而在国家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现有政策文件中提到最多的农村新业态。农村地区发展旅游主要靠赚取城市市民阶层的钱,需要具有区位和环境的优势。然而,具有区位和环境优势的农村不会很多,且因为城市市民的农村消费还相对有限,能靠城市市民消费来赚钱致富的农村就更少,效果较为明显的主要集中在大城市、特大城市郊区,以及沿海发达地区,还有少数风景名胜区,总量不超过全国村庄的2%。因此,必然要清醒地认清脱贫地旅游发展的地位,既要充分认识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也不要过分夸大,将发展旅游神化为拯救乡村产业兴旺和推动乡村建设的“灵丹妙药”。

3.明确旅游发展的定位。根据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旅游地发展不可避免地受生命周期限制,总是会面临着其他旅游地的激烈竞争以及旅游产业衰退的风险。因此,从提升自身特色和降低旅游发展敏感性角度而言,旅游地发展定位应该有助于彰显自身特色优势和加快推进市场化构建进程,从“乡村旅游点”向“乡村旅游地和乡村生活地”转变,实现从孤岛型旅游增长点向旅游中心地转型。当前,脱贫地旅游发展正处于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由单维走向多维、由产业单一走向产业协同、由精准扶持走向效率提升和惠及全民的重要时期,要充分研判自身在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以及产业优势等方面的优势特征,通过差异化的发展战略构建区域性旅游产业系统结构。只有进一步拓展地方基因、发挥原生优势、因地制宜明确旅游发展定位,才能实现资源联动、市场驱动、产业带动,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提升旅游市场竞争力和发展质量,真正实现旅游发展从带动脱贫转向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

(二)健全完善旅游发展政策机制

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撑和机制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要立足脱贫地旅游发展的现实诉求,接续旅游发展扶持政策,推动形成多元主体投入机制,创新旅游发展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增强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防范能力。

1.接续旅游发展扶持政策。我国将旅游发展作为国家层面的扶贫工具只有10 年左右的时间,并且大规模的旅游扶贫项目实施集中于“十三五”期间,加上地区经济发展条件的局限,大多数脱贫地的旅游业仍处在目的地发展周期的初级阶段,其无论是在发展质量上还是在发展效益上,都处于相对较低的层次,需要持续筑牢发展基础和培育发展动能,以不断推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然而,与一般的旅游地发展不同,脱贫地的旅游业是在外力扶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产业积累有限,很难依靠自身能力实现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因此,当脱贫地旅游发展难以独立实现自我更新进化升级的情况下,完全停止扶持或者大幅降低扶持都可能是不明智的选择,因为上述选择很可能会让脱贫地已形成的旅游发展优势逐步消失,而陷入旅游发展“内卷化”困境,严重的甚至会让脱贫地重返曾经的境地。在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的过渡阶段,接续脱贫攻坚时期的旅游扶持政策势必为最优选择。当然,此时的旅游发展扶持政策也要作出相应调整,应更加注重旅游发展内生动力的培育和软实力提升,如旅游技能培训、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营销等。

2.构建旅游发展要素多元投入机制。一直以来,对欠发达地区旅游发展到底由谁来主导都是极具争议的话题。不可否认,政府无疑在脱贫地旅游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常被提到“主导”性的地位。政府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调控宏观层面资源方面的优势,在旅游发展初期,特别是脱贫攻坚时期的旅游扶贫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对于脱贫地区而言,不管是脱贫攻坚时期的旅游减贫阶段,还是旅游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阶段,政府都不应成为唯一主体,社会力量和当地社会组织的作用都应当被重视,并长期发挥作用。因此,要构建起完整多元的公平机制,加快形成旅游发展要素多元投入机制,以降低因政府投入资金的不足而引发的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一方面,要培育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充分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促进旅游发展要素自由流动,不断提升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产出效率。另一方面,要提高社区参与程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当地居民的积极主动性,推动村民主体性功能的发挥和乡村资本的价值实现。当然,对于投资过热的旅游地,政府要加强引导,通过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控制生产要素过分向旅游领域集中,以阻断旅游脆弱性的形成。

3.创新旅游发展考核评价机制。不管是在脱贫攻坚时期,还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发展旅游业都应被定位为促进发展的“手段”而非“目的”,脱贫地旅游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对地方政府行为具有显著的导向作用,将影响资金投向和政策制定,进而对旅游发展的方向产生影响。在脱贫攻坚时期,以旅游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为导向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导致了旅游发展的一些短期局限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对脱贫地旅游发展的考核评价应该逐渐进行完善,既要关注旅游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又要充分体现其在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而非仅限于脱贫攻坚的一种途径。同时,也要谨防因旅游业短期的繁荣发展而过于注重“以旅游政绩论英雄”的现象。因此,应彻底改变旅游发展中“目的”和“手段”本末倒置的问题,不断完善旅游发展考评机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充分体现旅游发展对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整体质量。

(三)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防范的关键在于增强以旅游业为核心的区域产业的稳定性。这就需要以产业化的手段构建一个完整的旅游产业体系,并通过适度的产业多元化战略,形成旅游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在此基础上,强化对旅游发展风险的管理,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1.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一个真正“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地,应该拥有一个较为完整的旅游产业体系,并具备较强的自我衍生及分散风险能力。旅游地发展实践表明,旅游地的业态越单一、产业链条就越短,旅游产业带动效应也越小,则更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借助旅游的带动效应激活当地产业体系,这需要建立在旅游业自身产业化发展基础之上。一方面,要加快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旅游市场主体是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的关键,但受自身条件限制,脱贫地面临着旅游专业特性龙头企业缺乏和旅游市场主体成长缓慢的双重局限。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和尊重旅游产业发展规律,加大对民营主体投资旅游发展的引导,加快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重构政府、企业、社区三者有效经营机制。另一方面,要围绕旅游要素供给,通过“旅游+”拓展产业链,不断推动旅游产业升级。立足地方基因,发挥旅游跨界融合、产业延伸、产品融合等功能,改变以旅游门票收益为主导的利益格局,构建旅游产业多样化盈利模式,让处于不同层面的村民都享有获取旅游收益的机会和渠道。

2.适度推进产业多元化。脱贫地要避免将传统多元生计彻底转为单一的旅游生计,降低生计单一化衍生出的经济脆弱性风险。因此,脱贫地旅游发展要实现与当地传统产业的协调发展,让传统优势产业成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首先,构建多产业相互协同的旅游发展模式。脱贫地旅游发展要强调产业多元化发展战略,通过构建起更具弹性的经济发展空间,形成多个产业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的经济发展格局,以规避旅游业脆弱性强的问题。同时,适度提高旅游进入门槛,引导档次低、规模小以及有转型意向的业主延伸其产业链条,提升旅游经济的综合实力。其次,加大旅游对其他产业发展的反哺。旅游发展中占用了其他产业发展的大量生产要素,因此,在旅游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要利用旅游业发展积累为当地工农业发展提供开发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同时,以“旅游+”为切入点,加快实施农旅融合、工旅融合等产业融合型旅游项目,不断激发旅游对工业、农业的综合带动效应。

3.加强旅游发展风险管理。脱贫地旅游业仍处于较为脆弱的发展阶段,极易受到外部或内部因素扰动的影响,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和市场需求变化,就可能导致脱贫地经济衰退,对地区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甚至会引起社会危机。因此,加强脱贫地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的管理,要针对可能引致旅游发展“内卷化”的风险,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机制。首先,建立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旅游发展监测,及时发现和反馈处理异常情况,降低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发生的概率;其次,建立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干预机制,在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出现时,强化对风险的控制和应对,将风险危害降到最小;再次,健全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事后管理机制,在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发生后,强化旅游发展恢复管理,通过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采取优化发展战略、重塑旅游形象、创新旅游产品等手段,促使当地旅游业快速恢复甚至有所提升。

五、结语

脱贫攻坚期间,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大量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得以顺利实现脱贫。同时,旅游发展也成为当地乡村振兴和群众致富的一种路径选择。虽然旅游发展不能解决所有地区的问题,也不能解决所有的发展问题,但对于大多数通过发展旅游实现脱贫的地区而言,推进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选择。乡村振兴对旅游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增强综合带动效应,形成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然而从实践来看,脱贫地旅游发展存在长远谋划不足、嵌入市场稳定性不够以及内生动力培育不足等既有局限,这些局限将可能导致脱贫地旅游发展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并对当地经济带来负外部性效益的“内卷化”风险。要实现旅游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就必须正视脱贫地旅游发展可能出现的后续支撑不足引发的资源沉没风险、市场定位失准引发的经营风险以及过度卷入引发的依赖风险等,避免对当地居民福祉和乡村振兴实施产生负面影响。脱贫地旅游发展需要从认知定位、政策机制、产业发展三个层面防范和应对旅游发展“内卷化”风险及其危害的发生。

目前,脱贫地旅游后续发展问题已引起学界关注,但对旅游发展的“内卷化”风险关注不够、研究不多,尚未形成系统成果。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是脱贫地的现实诉求,但由于既有局限的存在,当地旅游发展也可能产生“内卷化”风险,对这些风险不加以防范将有可能触发区域性危机。因此,乡村振兴战略下脱贫地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当前亟待关注和解决的现实问题,从“内卷化”风险视角来考察,其意义深远。后续研究既可深入探讨脱贫地旅游发展具体板块或环节的“内卷化”问题,系统分析旅游发展“内卷化”的形成机理,又可以研判其他扶贫领域的“内卷化”风险,甚至从总体视角把握扶贫领域“内卷化”问题。

①2016 年8 月11 日,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实施的《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

②2019 年12 月10 日至12 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六大重点工作之一,并明确提出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③旅游项目建设投入资金量较大,在地方实践中通常是采取资金整合的形式进行,其结果必然导致旅游发展对其他乡村建设资源的挤压。

④旅游脱贫地旅游发展源于带动当地脱贫致富。

⑤文化和旅游部积极开展全国旅游规划的公益行动,组织编制了765 个旅游扶贫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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