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落地实施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2-04-25李亚静王彦泽张静陈星光张洛语
经济论坛 2022年4期
李亚静,王彦泽,张静,陈星光,张洛语
(1.河北省人民医院;2.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90)
医改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而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为更好地推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先后组织开展“4+7”、“4+7”扩围、第二、三、四、五、六批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200余个中选品种大幅降价,有效地减轻了老百姓就医负担。2021 年1 月,《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 号)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药品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基本成形,标志着药品集中带量的采购品种范围、采购规则、工作流程等已经成熟,随着带量采购经验的积累,国家、联盟省份及各省相继组织开展部分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
国家卫健委指出医用耗材是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次数有限的消耗性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及可重复使用医用耗材[1]。国家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医用耗材是经医疗器械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获得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用耗材编码的医用耗材。随着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进行,部分学者进行大了量研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很好的建议。如蒋昌松(2021)等[2]指出,耗材带量采购包括交易成本经济学、拍卖设计、委托-代理理论、规模经济、团购效应等经济学原理。邵阳(2021)等[3]指出,医用耗材具有特殊性,医生会尽可能维持现有临床实践行为习惯和产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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