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营商环境优化的协同治理机制与路径研究
2022-04-24张琰飞朱海英
江苏商论 2022年3期
张琰飞,朱海英
(吉首大学 商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具体领导下,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对营商环境进行了部署,2019年国务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因此,针对多主体协同治理的难题,这些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营商环境是区域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创新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外研究主要关注政府的角色和作用,并提出了治理优化路径;Skof,Bradaschia认为,政府的制度能力创新是营商环境的影响重要因素①。Emerson等认为,治理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及资源依赖程度是营商环境协同治理的重要因素②。Witkowska提出,建设营商环境要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关系;Yunus等提出,地方政府在营造商业增长与繁荣环境中扮演重要角色③。Civelek等认为,国家、社会、金融市场和银行、商业风险决定营商环境的质量④。Kljucnikov等提出,营商环境优化意味着企业面临的政企关系与商业关系都得到较大改善⑤。Scott分析了政府在进行公共事务管理中采取协同治理战略的时机和原因⑥。在国内,杨志勇、文丰安提出,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推行大规模减税计划,创造更优融资环境⑦。曾宪聚等提出,要协调发挥政府引导性作用、市场基础性作用和社会支撑性作用⑧。刘刚、梁晗提出,要消除外部不经济,强化并持续提升外部经济,降低企业综合交易成本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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