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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仰韶文化土坑墓研究

2022-04-22余扶危

关键词:墓主土坑头骨

公 道, 余扶危

(1.洛阳市文物交流中心, 河南洛阳471000; 2.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河南洛阳471023)

有关洛阳墓葬情况的研究,除大量的考古发掘报告外,并不多见,主要有:余扶危、李月娥、贾彩霞等人的《洛阳仰韶和龙山文化时期墓葬研究》,申建伟的《洛阳秦墓之分析》,任平平的《北魏洛阳时代洛阳地区高等级墓葬的考古学观察》,张亮的《洛阳地区战国中晚期陶器墓的分群研究》,王震的《洛阳东周王城大墓与周王室陵寝的探索》,侯琨蓉的《洛阳地区魏晋墓葬研究》。其中,《洛阳仰韶和龙山文化时期墓葬研究》一文,在研究仰韶时期墓葬时,把墓葬分为成人墓和小孩墓两种,并认为这两种类型墓在葬俗上各不相同。笔者不揣浅陋,拟就仰韶文化时期洛阳地区的土坑墓进行研究。

一、仰韶文化一期土坑墓

涧西区王湾遗址是洛阳地区发现仰韶文化时期墓葬最多的地方,共发现114座。其中,属于仰韶文化一期的墓葬82座,属于仰韶文化二期的墓葬32座。另外,在偃师区高崖遗址、偃师区灰嘴遗址各发现1座仰韶文化一期墓葬,在涧西区西干沟遗址发现1座仰韶文化二期墓葬。不管是仰韶文化一期墓葬,还是仰韶文化二期墓葬,除按照成人墓、儿童墓来划分外,还可以按照墓葬的结构划分为小口尖底瓶墓、瓮罐墓和土坑墓。其中的土坑墓,可以划分为无二层台的土坑墓和有二层台的土坑墓。

(一)无二层台的土坑墓

在王湾遗址仰韶文化一期的82座墓葬中,除发现小口尖底瓶墓和瓮罐墓外,还发现29座土坑墓。这些土坑墓的形制为长方形竖穴土坑,葬式均为仰身直肢葬,但有的有葬具和随葬品,有的无葬具和随葬品。

在29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中,有25座是无二层台的墓葬。其中,男性9座,女性12座,性别不明者4座。这些无二层台的土坑墓,皆为单人葬。这些无二层台的单人土坑墓,根据有无葬具和随葬品,主要分为2种形制:有葬具和随葬品,无葬具和随葬品。

有葬具和随葬品:例如M108,方向290°。墓口长2.4米、宽0.6米、深2.15米。在人骨架底部有板灰痕迹(图1)。例如M338,位于T214内,方向290°,墓主为女性,有葬具和随葬品。

图1 M108平面图

无葬具和随葬品:例如M304,方向280°。墓主为女性。墓口长2.3米、宽0.75米、深1.75米。无葬具和随葬品。例如M206,位于T117内,方向276°。墓主为女性。口小底大:墓口长1.93米、宽0.82米、深0.71米,底长1.93米、宽0.87米、深1.16米。墓主头骨涂赭色,无葬具和随葬品。例如M304,位于T231内,方向280°。墓主为女性。口底一般大:墓口长2.3米、宽0.75米、深1.3米,底长2.3米、宽0.75米、深1.75米。墓主头骨涂赭色,无葬具和随葬品。

(二)有二层台的土坑墓

在王湾遗址仰韶文化一期墓葬中,有4座是有二层台的墓葬。其中,男性2座,女性2座。这些有二层台的土坑葬,根据有无葬具和随葬品,主要分为2种形制:无葬具和随葬品,无葬具但有随葬品。

无葬具和随葬品:M54,在T63内,方向310°。墓主为男性,35~45岁。长方形二层台,台高0.24米。口大底小:墓口长2.56米、宽1米、深0.75米,底长2.4米、宽0.7米。无葬具和随葬品。M63,位于T63内,方向300°。墓主为男性,30岁左右。长方形二层台,台高0.15米。口大底小:墓口长1.08米、宽1.08米、深0.75米,底宽0.64米、深2.1米。无葬具和随葬品。

无葬具但有随葬品:M45(图2),方向310°。墓主为女性。口大底小:墓口长2.36米、宽0.9米,墓底长2米、宽0.6米、深2.15米。墓壁四周有生土二层台,台比墓底高0.34米,台面宽度不一。二层台高0.34米。无葬具但有随葬品。随葬品的位置是:头顶部骨匕1件,头骨左侧骨匕1件、穿孔绿松石2块,头骨右侧绿松石1块,胸部陶碗1个。骨架头骨涂朱,左肱骨也染成暗红色。M311,位于T259内,方向282°。墓主为女性。口大底小:墓口长2.3米、宽0.9、深0.8米,底长1.9米、宽0.52米、深1.4米。二层台高0.35米。无葬具但有随葬品。随葬品有陶碗和骨笄各1件。其中,陶碗口径10厘米。头骨涂赭色。

图2 M45平面、剖面和随葬品位置图

在洛阳,除在涧西区王湾遗址发现仰韶文化一期墓葬外,还在偃师区高崖遗址和偃师区灰嘴遗址,各发现仰韶文化一期墓葬1座。高崖遗址M2,墓主为成年人。位于T1D探方的东南部第3层下,被H12打破。墓为长方形竖穴,无二层台。人头骨向西,方向280°。仰身直肢葬,下肢被破坏。无随葬品和葬具。灰嘴遗址M3,无二层台的竖穴土坑墓。位于T2内,墓口距地表深3.1米。墓口长1.98米、宽0.4~0.7米、深0.35米。仰身直肢葬,方向279°。无随葬品。

二、仰韶文化二期土坑墓

在王湾遗址仰韶文化二期的32座墓葬中,有26座土坑墓。这些土坑墓的形制和王湾遗址仰韶文化一期的墓葬一样,也是长方形竖穴土坑。但葬式和仰韶文化一期有所不同,除仰身直肢葬外,还有俯身葬。

这26座土坑墓,均为单人葬成人墓。和仰韶文化一期一样,墓葬形制可以分为无二层台和有二层台的墓葬两类。

(一)无二层台的土坑墓

无二层台的长方形竖穴墓共19座。其中,男性12座,女性6座,无法识别性别的1座。有的有随葬品,未见有葬具,多为仰身直肢葬,另有俯身葬2座。

1.女性墓

女性墓6座,各有特点。

(1)口底大小相同,有随葬品,骨架四周埋葬有蚌壳。M313,墓主为成年女性。墓位于T525内。口底大小相同。墓口长2米、宽0.7米、深0.6米。仰身直肢葬,方向290°。面向南侧,有随葬品2件(图3)。随葬品的位置是:头顶部骨匕1件,胸部泥质红陶碗1件。泥质红陶碗口径10厘米。骨架四周埋葬七八个小蚌壳。M343,墓主为女性,随葬骨笄1件。

图3 M313平面和随葬品位置图

(2)头骨涂朱,有随葬品。M352,墓主为成年女性。随葬曲腹红陶钵1件。口径10厘米,底径5.5厘米。墓主头骨上有朱砂。

(3)无墓圹,俯身葬,无随葬品。M76,墓主为一中年女性。位于T79内,未发现墓圹,人骨架俯身,双手于背后捆缚,双足合并一起。距地表深1.4米。无任何随葬品。

2.男性墓

男性墓12座。

(1)未发现葬具也无随葬品,这种墓葬在遗址中约占半数以上。M89,墓主为一成年男性。位于T64西北角。口底一般大:墓口长2.03米、宽0.82米、深1.3米,墓底长2.03米、宽0.82米、深1.43米。仰身直肢葬,墓方向286°。未发现葬具,也无随葬品。

(2)俯身葬,无任何随葬品。M104,墓主为成年男性。墓口被H155打破,骨架保存不好,无任何随葬品。

(二)有二层台的土坑墓

有二层台的土坑墓共7座。其中,男性5座,女性2座。

1.女性墓

(1)四面都有二层台,仰身直肢,有随葬品和葬具。M60,墓主为一成年女性。位于T28东北角,墓口距地表深0.3米,西头墓口被H14打破。长2.5米、宽1.04米,墓底长2.06米、宽0.56米。四面都有二层台。二层台高0.24米,墓底深2.02米。仰身直肢,方向286°。共出土2件随葬品:灰陶红彩钵1件,置于二髌骨之间;骨笄一枚,压在死者头骨下(图4)。墓底有板灰痕迹。

图4 M60平面、剖面和随葬品位置图

(2)头骨涂赭色,有随葬品和葬具。M67,墓主为20岁左右女性。位于T79,方向286°。有长方形二层台。墓口长2.36米、宽1.2米、深0.6米,底长2.2米、宽1.2、深2.18米。台高0.2米。仰身直肢葬。随葬品有双腹碗1件。头骨涂赭色。墓底有板灰痕迹。

2.男性墓

共5座。其中,4座墓主头骨涂朱,2座有板灰痕。

(1)有三面二层台,头不涂朱,无随葬具。M64,墓主为一中年男性。位于T64西北角,墓口深0.75米,墓口西侧被H126打破,墓底西南角又打破M63。口大底小:墓口长2.36米、宽1米,墓底长2.1米、宽0.6米。此墓东、北、西三面有二层台。台高0.22米。仰身直肢葬,方向310°。无任何随葬品(图5)。

图5 M64平面、剖面图

(2)有长方形二层台,有葬具。M90,墓主为30岁左右男性。置于T78内,方位288°。有长方形二层台。口长2.72米、宽1.58米、深0.4米,底长2.6米、宽0.7米、深2.36米。仰身直肢葬。墓底有板灰痕迹。

(3)头骨涂朱,有葬具无随葬品。M49,墓主为40岁左右男性。位于T83,方向282°。有长方形二层台。口大底小:口长3.02米、宽1.54米、深0.86米,底长2.56米、宽0.66米、深2.56米。台高0.5米。仰身直肢葬,头骨涂赭色。墓底有板灰痕迹。

(4)头骨涂朱,有葬具和随葬品。M72,墓主为30~40岁男性。位于T83,方向330°。有长方形二层台。口长2.32米、宽0.75米、深1.38米,底长2.18米、宽0.79米、深2.7米。仰身直肢葬,头骨涂赭色,有随葬品骨锥1件。

(5)头骨涂赭色,无葬具和随葬品。M76,墓主为40~55岁男性。位于T76内,方向280°。有长方形二层台。口长2.3米、宽0.25米、深1.42米,底长2.18米、宽0.64米、深1.87米。台高0.18米。仰身直肢葬,头骨涂赭色。

在洛阳,除在涧西区王湾遗址发现仰韶文化二期墓葬外,还在涧西区西干沟遗址发现仰韶文化二期墓葬1座。此墓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主为成年人。墓在T104内,为长方形竖穴墓,无二层台。墓边不甚整齐,墓口距地表1.2米,墓底距地表1.65米。方向正东西。墓室长2米、宽0.76米。填土黑色。仰身直肢葬,头西足东,面向北,右肢及右肋残缺。无葬具和随葬品。

三、相关认识

第一,王湾遗址的墓葬,不论是一期的,还是二期的,都分散在遗址边上,而不是像新石器时代早期墓葬那样集中埋在氏族公共墓地内。这是埋葬习俗上的一个大变化。说明氏族公共墓地在新石器时代中期也就是仰韶文化一期和二期已经慢慢开始解体。

第二,从墓葬情况可以看出,仰韶文化一期、二期分属两个不同的社会阶段,一期属母系氏族社会,二期属父系氏族社会。这在墓葬特征上表现得十分明显。如一期墓葬中,头部涂朱的女性多,有葬具和随葬品的均为女性,这充分说明一期时女性地位较高。反之,二期墓葬中,头部涂朱的男性多,有葬具和随葬品的也多。无论是原始社会的墓葬,还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墓葬,随葬品的种类、数量的多少,都与墓主身份、地位的高低有关。

第三,头部涂朱是仰韶文化的一种葬俗。红色象征鲜血,而血又是生命的来源和灵魂的寄生之所。给死者涂朱,表示给死者以新的血液,赋予新的生命,表示其并没有死,或者希望死者能够复生。这种涂朱的葬俗是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在死者身上或身旁撒赤铁粉葬俗的延续和进步。

第四,有二层台的墓葬和无二层台的墓葬的墓主在身份上有差别,有二层台的墓主人的身份、地位明显高于无二层台的墓主人。有二层台的墓葬多半都有随葬品或墓底有板灰痕迹,头骨多数涂朱色。无二层台的墓葬则少见或不见这种现象。

第五,仰韶文化时期墓葬无论一期和二期,葬式基本是仰身直肢葬。但在王湾遗址仰韶文化二期墓葬中,发现2座俯身葬墓葬。墓主一为中年女性,双手扭向背后捆缚,双足合并一起,无任何随葬品;另一为成年男性,也无任何随葬具。俯身葬的墓主,或是违背了当时的相关规定,或是本身就是战俘,对其采取残酷的手段,将其任意处死甚至活埋。这种现象可能与社会财产不均、等级差别有关。

第六,仰韶文化二期是在仰韶文化一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它们之间既有相似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表现在墓葬上,都有土坑墓和瓮罐葬。就土坑墓而言,大多是长方形竖穴墓,有二层台,仰身直肢葬,头涂朱。不同之处表现在墓葬上,在二期墓葬出土的农业生产工具,无论在种类上还是在数量上,都超过了一期墓葬出土的农业工具。在洛阳地区仰韶文化一期墓葬中,共发现生产工具44件。其中,石质工具37件,陶质工具5件,骨质工具2件。在44件生产工具中,农业工具27件,包括石斧3件、石刀21件、陶刀3件。在洛阳地区仰韶文化二期墓葬中,生产工具有石、陶、骨、蚌等4类。在这4类生产工具中,依然是石质工具最多,共240件;陶质工具64件。在石质生产工具中,农业工具221件,包括石斧27件、石铲20件、石刀174件。在陶质农业工具中,陶刀33件。农业生产工具的种类和数量,二期都超过了一期,说明二期时的农业经济比一期时发达。

第七,不管是仰韶文化一期,还是仰韶文化二期,生产力都比较落后,人们的寿命普遍不长。仰韶文化一期已经开始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经人骨鉴定发现,一期墓葬的墓主,年龄多在25~48岁之间,成人和小孩死亡率比较高。仰韶文化二期已是父系氏族社会,但生产力仍然比较落后,处于锄耕农业阶段,人们的生活条件仍然很艰苦。二期墓葬的墓主,年龄也大多在中年,牙齿磨损较平。由此可见当时人们由于生活条件艰苦,寿命普遍不长。

第八,在洛阳仰韶文化墓葬中,有不少的随葬品如绿松石的产地不在洛阳,而在其他地方,说明在仰韶文化时期,原始交换已经出现。这类情况不仅洛阳有,其他区域的仰韶文化墓葬中也有。原始交换的出现,表明仰韶文化时期的生产水平还是有一定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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