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机一体化”管理模式运行成效探讨
2022-04-21张顺
建筑机械化 2022年4期
张顺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福建 福州 350000)
近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频发,其生产的特殊性与危险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学者运用灰色理论[1]等不同方法对起重机械展开了深入研究。徐鹏[2]构建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精细化评价模型。陶芳泽[3]设计并开发了基于物联网的起重机械风险管理系统,实现风险信息展示的智能可视化。阚国华[4]设计开发起重机械的监测管理系统。在法律体系层面上,宋继红[5]通过对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应以“法律为依据,技术规范为基础”的立法理念。戚月娣[6]提出政府必须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龚友群[7]提出推行的“建机一体化”管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行业的安全管理,2012 年起,福建省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的“建机一体化”管理模式。湖北、吉林、山东等全国7 个省市陆续发文推行“建机一体化”模式。众多学者主要对起重设备的风险进行评价,对“建机一体化”研究较少,本文以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为例,探讨其“一体化”模式的运行成效。
1 福建“建机一体化”管理
1.1 “建机一体化”的依据
“建机一体化”服务是指企业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服务。
福建开展“建机一体化”管理模式试点有两方面的政策依据:①住建部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2014 年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4]64号),决定在福建省、常州市两省市先行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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