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廉政建设观及其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启示
2022-04-13魏世梅钱珩心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
魏世梅 钱珩心
摘要:
马克思廉政建设观具有丰富的内涵,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观点:首先,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廉政建设的制度根基;其次,人民民主是廉政建设的核心保障;最后,建立人民自己的廉价政府是实现廉政建设目标的关键举措。它既体现了科学性与革命性的高度一致,又实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结合,同时还彰显了批判性和超越性的高度统一。廉政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门阶条件。基于以上认识,马克思廉政建设观对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啟示:一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制度优越性对廉政建设的基础作用;二要努力拓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增强廉政建设的核心保障;三要竭力打造全心为民的廉价政府,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终旨归。
关键词:
廉政建设;人民民主;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22)02003307
马克思的廉政建设观源于其1843年夏完成的、对黑格尔哲学加以批判的第一部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该书运用唯物史观全面深刻地批判了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阐明了无产阶级有别于资产阶级的内在本质,就是必须通过真正的革命来建立新的国家,必须建设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廉价政府。此后,马克思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进一步系统深化了这一观念。马克思指出,阶级对立使各种腐败现象得以暴露,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是资本主义的本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