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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隆扣信仰对黎族地区当代社会治理建设的启示

2022-04-07邓琼飞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社会秩序黎族族群

邓琼飞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民族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袍隆扣是海南黎族的创世始祖神,经过千百年的发展,今天依然在海南黎族地区具有广泛的传承基础。袍隆扣信仰是黎族民众以祖先神袍隆扣为核心自发建构起来的一套包含祖先崇拜观念、神话、仪式、禁忌等在内的综合性的文化活动,长期对族群成员的行为起着规范性作用,成为维护黎族地区社会秩序的有效方式。

一、袍隆扣对自然生态世界的建构

“袍隆扣”是黎语,汉语意即“祖先大力神”,是黎族创世神话《大力神》的中心神格,也是黎族的祖先。在神话里,大力神作为祖先神,为黎族先民创造了生存的自然世界。《大力神》属于创世神话中的自然神话类型,自然神话是“以自然万物为中心神格、综合反映初民对自然万物起源、性状、运行秩序及其相互关系认识的神话”[1]。神话《大力神》则反映了黎族先民对世界形成、天体运行规律的认识,对所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形成进行的诠释。

(一)对自然秩序的重塑

黎族创世神话《大力神》这样阐述人类混沌时期的状况:“远古时候,天地相距只有几丈远,天上有七个太阳和七个月亮,把大地烧得热烫,像个大热锅。白天,生灵都躲到深洞里去避暑。夜间,人们也不敢出来。只有在日月交替的黎明和黄昏,才争先恐后地走出洞,去找一些吃的。大家都叫苦连天。”[2]

这种混乱的世界状态自然不是正常的世界秩序,给黎族先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终于,黎族先民中出现了一个英雄人物,即“大力神”,“把身躯伸高一万丈,把天空拱高一万丈......大力神做了一把很大的硬弓和许多支利箭......射下了六个太阳和六个月亮”。世界终于得到了初步的合理重构,日月天体正常运转,黎族先民用这样的原始思维自我解释了天与地分开、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并存的状态,用神奇的想象回答了“为什么只有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之类的问题,也是他们战胜自然的结果。

(二)对生态环境的塑造

黎族的祖先大力神分开了天与地,并射掉了六个太阳和六个月亮,让世界处于他们所认为正常的日出日落、月圆月缺的状态。但这并不圆满,山水林木花草如何形成也是需要回答的问题,本族群生存繁衍的真实生态环境是怎么来的,还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起源解释。于是,《大力神》继续阐述黎族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大力神“从天上取下彩虹当做扁担,拿来地上的道路当做绳索,从海边挑来沙土造山垒岭。从此,大地上出现了高山峻岭,那大大小小的山丘,是从他的大筐里漏下来的泥沙。他还把梳下来的头发往群山上一撒,山上便长出如头发般茂密的森林来......大力神拼尽力气,用脚尖踢划群山,凿通了大小无数的沟谷,他的汗水流淌在这些沟谷里,便形成了奔腾的江河”。于是,日常生活中常常让黎族先民疑惑、却又一直想得到印证的自然现象终于得到了完美的诠释,这就解开了萦绕在黎族先民心头的疑惑,而且大力神创造世界的叙述在整个黎族先民群体中形成了神圣的、真实可靠的科普知识,并得以世代流传。黎族先民用神奇瑰丽的想象解决了世界是怎么形成的问题。

二、袍隆扣信仰化的必然性

袍隆扣能够成为黎族的祖先神,自然是源于他为黎族先民创造了繁衍生息的世界。由于灵魂信仰的普遍性,袍隆扣很快就得到族群的集体推崇、世代传承而幻化成神一样的存在。进而,黎族民众世世代代在民间祭祀的仪式中不断讲述大力神创世的过程,不断传颂他的丰功伟绩,使其形象越来越清晰,其创世过程越来越完善,最终,袍隆扣完全融入了民间祭祀仪式中,成为民间信仰的重要核心。因而,袍隆扣信仰化的过程在黎族历史发展中有着深刻的必然性。

(一)对祖先创造民族基业的感恩

由于生产力低下,原始先民对自然世界的认识能力有限。他们无法合理解释习以为常的自然天体的运行、风雨雷电的产生等自然现象,同时又无力抵御一些自然灾害带来的危害,对自然世界心怀敬畏。于是,他们不断试图“借助某种信仰的力量来克服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解决他们不能理解、难以控制的自然现象与社会问题”[3]。这种信仰的力量以及战胜自然的希望,推动了神话的产生,氏族祭祀自然、祈求祖宗的过程,也是演绎神话、认识自然、诠释自我的过程。这个过程对整个氏族最为神圣,也最为神秘,且对于整个氏族来说,神话涉及的内容全部真实可靠。这种“以原始思维为基础,将自然现象和人类生活不自觉地形象化、人格化,从而集体创造代代相承的一种以超自然神灵为主角、表征着特定群体的神圣信仰”[4]成了整个族群共同遵守的规范,也正是由于神话的神圣性和真实性,最终使神话成为氏族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得以世代传承。

袍隆扣作为黎族的创世祖先神,对整个族群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所创造的丰功伟绩得到整个族群的推崇和感恩,成了世代祭祀的神灵。黎族子孙通过祭祀、祈求、巫术等各种社会文化活动世代反复讲述他创世的过程,诉说他作为祖先对黎族子民的护佑,这个演绎的过程是整个族群最神圣、最严肃、最隆重的过程,必然使袍隆扣成为黎族整个族群共同遵守的信仰。

(二)对外展示民族自信心的需要

任何一个族群的形成、发展与演变,都经历过各种苦难的历程,各种自然灾害、族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都在民族形成的过程中留下过深刻的记忆。为了在与其他族群的接触中,更能占据主动地位,族群需要对外展示和宣扬本族群的基本实力,其中,民族自信心是最重要的基础。

民族自信心是一个族群对自我的肯定和认可,“一个民族由于认识到自己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的平等地位,认识到自己对整个人类发展的崇高价值,因而产生的对于本民族进一步生存和发展能力以及光辉灿烂前景的确信”[5]。这种确信源于一个族群对本族群集体创造力的高度认同,对本族群的高度评价,并在整个族群中形成高度的共识,由此形成族群的共同精神动力。

民族自信心的形成需要一个内核来增强族群的凝聚力。黎族在发展过程中,其民族自信心逐步形成,并成为对外展示民族实力和凝聚力的基础。祖先神是形成族群凝聚力的最佳内核,是族群在生活中最熟悉、最能让族群达成共识的真实存在,而祖先神在任何一个民族中都具有真实性和神圣性。由于袍隆扣为黎族先民创造的丰功伟绩,自然就成为能够为黎族带来护佑和福祉的保护神,被族群赋予重任,这种重任通过开天辟地、创造世界获得展示。因而,袍隆扣神话便成了黎族对外展示自我民族自信心的依据。

民族自信心还源于族群对自我创造力的高度肯定。“袍隆扣”分开了天与地,并射掉了六个太阳和六个月亮,让世界处于只有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的正常秩序,并陆续造出了山岭、沟谷、森林等自然生态环境。这对于族群来说,这是极为雄伟的气魄。通过对自我创造力的高度认可和推崇,以此对外展示族群的民族自信心。

(三)对本族群自我牺牲精神的推崇

自我牺牲精神是“个人为了维护和保全社会整体利益或他人利益,自觉地舍弃、牺牲个人利益的高尚品质和崇高境界”[6]。自我牺牲精神在各民族神话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如汉族神话《盘古》中的始祖神盘古垂死化生,身体的各个部分化为自然万物。这种以牺牲自我,护佑本族群免于灾难,破除对族群繁衍产生的威胁,以此让族群更为团结,使族群的凝聚力得到更高的升华,对民族的认同更加强烈。

黎族《大力神》具有与《盘古》相类似的情节,在分开天地、射掉多余的太阳和月亮、创造自然生态环境之后,袍隆扣溘然长逝,“临死前,担心天空会塌下来压倒百姓,便撑开巨掌,把天牢牢地擎住。他筋疲力尽倒下后,仍高高举起巨掌,化为五指山”。这是对袍隆扣作为祖先神对本族群的巨大奉献,愿意为本族群的繁衍生息牺牲自己生命的胆魄,如此巨大的恩惠,足以让黎族子孙世代传颂。

神话“在讲述和传承的氏族中具有真实性、综合性和神圣性,是以祭司为中心举行的整个氏族参与的社会文化活动”[7],整个族群具有一致的目标,且具有共同的精神追求。因而,族群成员坚信,自然生态环境是由始祖神袍隆扣的生命幻化而来,而黎族子孙又长期在始祖神生命孕育而成的环境中繁衍生息,安居乐业。子孙后代与始祖的生命紧密相连,息息相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样一来,始祖神袍隆扣为本族群的牺牲精神得到了更高的诠释,而信仰可以让族群成员对族群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因而,始祖神袍隆牺牲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而黎族子孙也愿意循着始祖神袍隆扣的足迹希望为本族群的繁衍生息做出自我牺牲。

三、袍隆扣信仰的社会治理功能

袍隆扣信仰是由黎族世世代代集体创造并传承下来的一套有关语言和行为的规范,它对整个族群具有约束性,通过袍隆扣信仰的一整套仪式制度对族群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使族群成员必须按照黎族社会的一整套民俗习惯行事。袍隆扣信仰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了法律的作用,任何族群成员都得遵守,每一个社会成员均自觉按照民俗习惯的规范,有秩序地生活、劳作。长期以来,“中国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依赖于礼治”[8],“维持礼治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9]。维持乡土社会秩序的礼治和良心,是民俗习惯的基本组成部分,使得那些国家权力都难以到达的地方,依然能够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袍隆扣作为民俗习惯的基本力量,对维持黎族古代社会秩序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袍隆扣信仰对社会秩序的建构

根据袍隆扣神话来看,黎族先民对自然天体的运行有自己的认识,他们很早就观察到自然天体正常运行的基本常态。人类在童年时期,也会自觉地对世界万物的起源进行思考,但是,黎族先民日常生活所见无法解答“为什么天地是分开的”“为什么天上只有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出于对宇宙万物起源的探求,黎族先民用自己的原始思维,对自然世界的秩序进行基本的构建。这个建构的过程,也是族群战胜自然的过程。这种构建必须依托让整个族群成员都信服、在族群内部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人,袍隆扣应运而生,他气势不凡,命运奇异,对整个族群具有绝对的信服力。黎族先民将自然世界幻想为“天地只有几丈高、七个太阳与七个月亮共同主宰”的不符合日常生活规范的世界,然后通过始祖神撑开天地、射掉六个太阳和六个月亮、创造自然万物等过程,建构起日常所见的正常的世界秩序。

由袍隆扣建构起来的宇宙秩序自然能够得到整个族群的拥护和认可,从而,袍隆扣在整个族群的地位更加崇高和稳固。由于袍隆扣对于族群的精神内核作用,以及祖先神灵的特殊地位和干预力量,使得围绕袍隆扣所建构起来的一系列社会秩序得以顺利地在黎族社会中实施,整个族群社会得到了有效的规范,其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也是基于良好的社会秩序得以强化。

(二)袍隆扣信仰对族群成员关系的维系

民俗文化具有维系功能,“能够统一群体的行为与思想,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使群体内所有成员保持向心力与凝聚力”[10]。民俗文化本身是由一个族群中的广大民众集体创造的生活文化,得到了族群广大成员的认可才能得以广泛传承和传播。而族群成员之间社会交往关系的维系就是依靠民俗文化进行,因而民俗文化是族群进行自我认同所属族群的标志,这种维系功能通过族群成员与祖先神的互动、族群成员之间的互动等方式得以实现。

袍隆扣信仰是黎族民俗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族群共同的祖先“袍隆扣”的聚核作用,将族群成员进行了有效的维系,不仅维系成员的日常行为方式,同时也将成员的文化心理进行有效的整合。在袍隆扣祭祀仪式中,族群成员无论男女老少、身份与工作职务差别、收入多寡等,都必须严格遵守祭祀程序的规范。这种规范将所有成员全部维系在族群共同的祖先“袍隆扣”的同一血脉之下,使所有成员形成一致的向心力。由于在祭祀仪式中,所有成员一视同仁,即使相互之间不曾有过交流,但彼此之间却因为共同的始祖神袍隆扣而有了浓浓的亲情,社会成员均能够通过灵媒与祖先神进行对话。袍隆扣信仰的纽带关系使得族群成员之间的亲情更加紧密,“人与人在亲情之上的自然社会结构之中相互沟通、融合,社会矛盾得以缓和,社会秩序得以巩固”[11],社会成员更加团结,社会更加和谐。袍隆扣信仰从而有效地维系了成员的内部关系,诠释了对族群的社会治理功能。

(三)袍隆扣信仰对族群社会生活方式的自我调控

黎族袍隆扣信仰现经政府的引导,其民间的祭祀活动上升为政府引导、民间主导的大型祭典,固定在每年黎族的传统节日“三月三”举行。在祭祀大典上祭祀始祖神袍隆扣、缅怀先祖,祭典仪礼浓重,由黎族奥雅主持祭祀,通过击鼓鸣锣、默哀缅怀、代表献祭、跪拜袍隆扣、鸣放粉枪等完成祭祀仪礼。然后继续由黎族奥雅主持祭祀庆典,经过恭读祭文、乐舞告祭、拜谒圣祖等程序,最后所有民众鱼贯而入向袍隆扣敬献彩虹,最终完成祭祀庆典。祭祀仪式庄严、神圣,祭祀庆典欢乐、祥和,集中展示了黎族的各种民俗文化。

参加袍隆扣祭祀仪式和庆典的主要是黎族群众,来自全省各地,场面热闹,可谓是黎族群众万民狂欢的喜庆节日。实际上,祭祀袍隆扣是黎族对生活方式进行自我调控的一种途径,这种自我调控以袍隆扣信仰为核心,集多种民俗活动于一体。首先,袍隆扣祭祀是黎族所有社会成员对祖先神袍隆扣表达感恩,越是狂欢越能表达感恩之情。即便是平时节约艰苦,但祭祀日子里,必不会吝惜,为祭祖而狂欢,这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习惯,因为谁也不敢对祖宗不敬,谁也不愿意落下不孝敬祖宗的名声。其次,通过祭祀活动,以祖先为纽带,加强了族群内部成员的亲缘感情,巩固了族群成员之间的血脉关系,充分说明黎族贵人伦、重亲情。第三,通过袍隆扣祭祀,将来自各地的黎族青年通过祖先的名义召唤一起,为青年婚恋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平台,黎族男女青年常常通过这种大型的公共活动解决了婚姻大事,有利于族群的发展。第四,祭祀本身就是极为丰富的文化艺术演绎活动,起到了情绪宣泄、自我慰藉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族群社会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

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传统仪式和节日,也没有哪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信仰。这反映了各民族张弛有度的生活节奏,是各民族进行自我调控的一种方式,保持了成员之间的相对平衡。

四、袍隆扣信仰对黎族地区当今社会治理的启示

袍隆扣信仰是黎族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文化,经历了千百年的发展历程。为什么在文化普及率极低、文盲人口极多、社会科技信息极不发达、国家法律难以触及的黎族古代社会,却能长期保持相对的社会稳定和谐状态?围绕祖先神袍隆扣所建构起来的一系列民俗习惯,为什么族群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在倡导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今天,袍隆扣信仰对黎族地区社会治理有着何种有益的启示?

(一)民间信仰与现代社会治理在目标上具有相通性

民间信仰是“在人民大众中自发产生的对具有超自然神力与超人神力的对象的崇拜”[12],所崇拜的对象能够为信仰他的族群带来生活上的幸福、身体上的健康以及精神上的愉快。根据袍隆扣祭祀仪式,包括上香、烧纸钱、恭读祭文、乐舞告祭、拜谒圣祖等过程,可以看到袍隆扣信仰的基本指向:黎族老百姓希望祖宗在天之灵,护佑族群不愁吃不愁穿,身体健康,生活富足,族群和谐。这种基本指向表达了广大黎族群众的基本利益诉求,是社会现实问题。

而社会治理具有与民间信仰相同的基本指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习近平总书记所指,正是广大老百姓对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老百姓对于生活的最高愿望。

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民间信仰与现代社会治理在目标上具有相通性,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只不过,民间信仰表达了老百姓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而社会治理则表达了党和国家为保障老百姓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的责任和担当,即社会治理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13]。因此,根据两者要实现的基本目标的共同性,可以充分发挥民间信仰对广大民众有利的精神引领作用,在实施社会治理过程中,充分挖掘民间信仰的自治功能。

(二)民间信仰与现代社会治理在维护社会秩序的效果上具有相似性

在中国,古代社会没有所谓的社会保障,只有一些零星的官方和民间慈善活动,且没有形成制度。老百姓的基本生存利益得不到保障,无法解决生活中的生老病死、天灾人祸等社会问题,因而把希望寄托在以祖先神为主的神灵身上,企图借助神灵实现生活富足、平安健康的愿望,从而得到精神慰藉。因此,民间信仰的根本目具有强烈的功利性,即为了基本的生存利益,老百姓能吃饱穿暖就获得了最大满足。也正是由于广大民众基本的生活诉求,民间信仰没有人为的欺骗性和攻击性。老百姓的“两不愁三保障”基本生存利益得到了满足,良好的社会秩序才有现实的依据,因此,两者存在逻辑上的辩证统一。

民间信仰实实在在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秩序的良好效果。从袍隆扣祭祀仪式可以看出,所有族群成员均严格遵守袍隆扣祭祀的所有程序,循规蹈矩,心怀虔诚,一丝不苟,秩序井然。可以说,袍隆扣信仰发挥了“法律”的作用,在无形之中约束了所有族群成员的行为方式,不仅是在祭祀仪式上成员不得违反袍隆扣信仰中的所有禁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得违反,一旦违反则可能招致神灵的惩罚,导致庄稼歉收、牲畜死亡、人口减少等后果。民俗习惯也是国家法律的渊源之一,但却比任何法律更能对族群成员产生约束作用,不懂法律文本的人极多,但是不懂本族群民俗习惯的成员极少。作为民俗习惯,袍隆扣信仰经过了千百年的历史积淀,早已对族群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力量。民间信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法律制度产生的影响更为广泛和深远,“人类社会中的某些行为关系是现行律法所难以调节和干预的,而民俗信仰或宗教则可以部分地弥补法律条规的这一功能缺陷而代其进行有效的调节与控制”[14]。民间信仰常常在建构家族社会秩序上发挥了纽带的作用,从道德上进行制约,使得族群成员在没有任何国家法律的约束之下,还能保持家族社会的秩序井然。

而社会治理具有明确的维护社会秩序的指向性,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其现实路径包括“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可以看到,这一切现实途径均是为了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如果说,维护社会秩序是国家实施社会治理的目的之一,那么社会治理的基本理念则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并由政府主导社会秩序建设”[15]。因此,从所发挥的实际效果来看,民间信仰与社会治理同样发挥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效果。因而,在实施社会治理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和发挥民间信仰的约束作用,推动新时代乡规民约建设,以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民间信仰与现代社会治理具有共同的参与主体

民间信仰的参与主体是族群中的广大民众,以及由民众自发形成的各种信仰组织,在古代社会,每一次神话的演绎,均是族群成员全员参加的神圣活动,所有对祖先神具有利益诉求的族群成员或组织均能参加,而族群成员也形成了自觉的信仰意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民间信仰也越来越表现其包容性的一面,经历了从娱神到娱人的发展过程,民间信仰并不会强制要求社会成员全员参与,而是实行自愿原则。尽管如此,每一次民间信仰活动的展演,均达到了全民狂欢的地步,可见民间信仰具有根深蒂固的群众基础。

在西南众多少数民族传统的“长龙宴”中,家家户户自觉把家里最好吃的饭菜拿出来分享,但绝不会有人对着几桌饭菜进行比较、评头论足。因为,所有参与的成员都有共同的信仰,带着虔诚的愿望自愿参与。也正是由于族群成员自发参与的高度热情,民间信仰所发挥的社会治理功能更为广泛和有效。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会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方式约束在民间信仰的规范之下,社会秩序得到了有力的维护。这源于民间信仰对任何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具有平等性,以及社会成员高度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也正是由于民间信仰参与主体的共同信仰而使得社会治理变得极为顺利,更具操作性和更占主动性,社会成员也因此自觉地将自己纳入到社会秩序的框架之中。

有别于国家治理和政府治理较为单一的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的参与主体是多元化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治理的总体格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政府也在有意识地将社会治理的主动权进行分化转移,把社会治理的重心向基层转移,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以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因此,政府、社会、公众均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社会治理中的行动者就是一个由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自治力量构成的行动者系统”[16]。从现实情况来看,政府本身就是社会公共事务的主导者,而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正在迅速成长和发展,已广泛地介入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推动发挥了深远的影响,已成为政府在主导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民众在政府推动的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主观能动性作用却相对要被动得多。

民间信仰的主体是广大民众以及由信仰民众所组成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而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主体倡导多元化发展,越来越重视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众的合作力量。两者具有共同的参与主体,且从实践来看,由非政府组织介入的社会治理,其获得的成效更为明显和持久。“国家与公民都对社会治理和社会秩序的维持负有责任”[17],这样对公民赋予更高的责任主体地位,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宽。因而,现代社会治理,更应该重视民间信仰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民众和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在民间信仰中的主体地位,使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合作关系,以实现政府、非政府组织和民众自治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利益最大化,达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真正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目标。

基于社会治理角度的考察,袍隆扣信仰与黎族地区当今社会治理之间存在双向互动关系,袍隆扣信仰对黎族社会秩序的建构极为重要。在现代社会创新黎族地区社会治理过程中,重视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科学取舍袍隆扣信仰,充分发挥袍隆扣信仰的积极作用,大力促进非政府组织和其它社会自治力量的发展,并与政府共同推进黎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创新发展,全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水平,以期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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