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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品格、发展逻辑与实践旨归

2022-04-07郝永华

攀登 2022年5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群众历史

郝永华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深刻提炼我们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积累的“十个坚持”的宝贵历史经验,将“坚持人民至上”作为宝贵历史经验之一郑重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三个专题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为题,重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1]这是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宝贵历史经验的丰富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和中华文化民本思想在新时代的鲜明表达,彰显站稳人民立场的理论品格,蕴含赢得人民认同的发展逻辑,昭示增进人民福祉的实践旨归。

一、理论品格:站稳人民立场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既是回望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伟大历程的历史归结,也是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根本遵循,彰显鲜明的理论品格和坚定的价值取向。

(一)话语出场:孰为人民

马克思指出: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2]由此理解,话语具有表达“思想”的具体性,兼具映射“现实”的时代性。理解“坚持人民至上”这一重大论断蕴含的深厚的理论内涵,首先要从“人民”这个关键词入题。

“人民”是一个与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密切相关的核心概念。毛泽东使用“人民”的概念,也使用“群众”的概念,有时候还用“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学词汇中,人民、人民群众、群众基本可以画等号。[3]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群众的政治概念脱胎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4]马克思、恩格斯党群关系视野中的“人民群众”更多指的是工人群众,后来也包括农民群众,他们组成的工农联盟是无产阶级政党的主要依靠力量。在马克思、恩格斯党群关系视野中的“群众”这一概念承载着极强的阶级性。换言之,人民的本质属性首先体现为阶级性。

从“质”的维度来讲,相较于阶级概念的规定性,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的“人民”概念兼具鲜明的政治性,因而也更有延展性,有着更广阔的时间空间和更广阔的群体基础[8]。在党百年奋斗的各个历史时期,“人民群众”这个概念不断发展丰富的主要依据与每个历史阶段的主要任务密切关联。鉴于此,政治性是“人民群众”这个概念的内在规定。在毛泽东话语体系中,“人民”这个概念凸显明晰的“社会主义标准”并呈现出两个内在规定性:“促进革命发展”以及“推动社会进步”。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新的伟大革命进程中进一步诠释的“人民”的内涵,在“社会主义标准”的基础上添加了“爱国主义标准”,提出“爱国者”的概念。江泽民提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个新概念,进一步发展了“人民”的内涵。胡锦涛提出“以人为本”,拓宽了“人民”的外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题,在理论和实践探索中极大地丰富和延展了“人民群众”的内涵,将“维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外延扩充为“维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就是我们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看到的“四者”的统一:“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在从“质”的维度理解人民的阶级性和政治性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从“量”的维度理解人民的整体性和个体性。整体性,即《共产党宣言》中所宣示的“绝大多数人”。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常见的政治语言“最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皆为立足于“绝大多数人”的整体维度表达。但同时应该注意的是,“人民”这个概念不是一个抽象的政治符号,而是要落实在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每一个“现实的、活生生的人”上面。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还要注重对个体维度的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每一个人都是追梦人”“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等等,即为立足于个体维度的重要论述。整体维度与个体维度相结合,才能正确理解“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这一重点论述蕴含的厚重意蕴。

(二)理论追问:人民何以至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何认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是社会历史观的重大问题。同历史唯心主义英雄史观相对立,历史唯物主义群众史观第一次彻底解决了这个重大问题,提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5]

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正确揭示出人民群众在历史和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鲜明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是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历史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是人民群众。正如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所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核心要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有一段著名的讲话:“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6]由此理解,社会发展的历史,首先就是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历史就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者即劳动人民群众的历史。[7]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政党。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与中国的伟大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中国化的进程。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孕育产生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8]

回望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风云岁月,党的历史就是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的历史。展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瑰丽前景,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对于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大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二、发展逻辑:赢得人民认同

在西方政治语境中,“政党认同”是基于心理学视角描述选民投票行为过程中的一种长期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情感)对于选民的投票选举行为影响深远。在中国政治语境中,“政党认同”高度浓缩为“中国人民对中国共产党政策、业绩以及行为等的支持与认可”,不仅强调“心理倾向”,更强调因认同而产生的“行为表现”。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新型政党制度中,“政党认同”被赋予全新的意蕴,不仅强调“心理倾向”,更强调因认同而产生的“行为表现”。[9]进一步分析,因为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党认同”这一概念浓缩表达为中国人民对中国共产党政策、业绩以及行为等的支持与认可。

风华正茂的百年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中国人民以历史认同为前提、绩效认同为基础、价值认同为灵魂、文化认同为根脉,在百年实践中形成了对中国共产党深沉而坚定的政党认同。

(一)历史认同

历史认同的核心要义即“谁能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历史和人民就会选择谁”。《决议》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10]民心是一种内隐的精神存在(所思所想、所念所盼),但同时也可以在社会实践中外显出来。历史和人民选择哪个政党,关键要看这个政党能否赢得民心,赢得民心是赢得“历史认同”的前提和标尺。

中华民族有着灿烂的五千多年文明史,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强调:“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以“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的宽广胸怀,自信而又大度地开展同域外民族交往和文化交流,曾经谱写万里驼铃万里波的浩浩丝路长歌,也曾经创造万国衣冠会长安的盛唐气象。”近代以来,内忧外患之下的中国四分五裂,“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国人民渴望有一个能捍卫主权、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核心。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伟大觉醒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从创立之日起,就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矢志不渝。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从来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在国体与政体中得到全面体现、确认与保障。

回顾百年党史,历经屈辱而今翻身做主人的中国人民深切认识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这并不是一个先验的预设,而是一个能经得起严肃追问和实践检验的科学结论。只要我们始终同人民生死相依、休戚与共,人民就会铁心跟党走,党就能长盛不衰。[11]

(二)价值认同

从认识论上来说,“价值”涉及需要与满足的关系,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凸显其“有用性”。作为一个心理学范畴的词汇,“价值认同”指涉集体认同感与共同价值观。赢得价值认同,有助于有效塑造集体意向性、形成共同体归属感,并有效助推共同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郑重价值承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作为人民的公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必须要通过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对人民的价值承诺,才能体现其作为公仆的存在价值,进而赢得人民的价值认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必须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心中时刻装着国家和人民,自觉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幸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对政党价值和公仆情怀的深刻理解和准确诠释。

在百年奋斗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践行为中国人民美好生活而奋斗的价值承诺,以“奉献指数”赢得人民“满意指数”。党和人民之间在良性互动中就会相互信任、达成默契,形成一种道义性的契约关系[12],即党坚持人民立场,为人民奋斗牺牲;人民对党产生价值认同和行动支持,凝结成党与人民的鱼水深情。

(三)绩效认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绩效认同是赢得政党认同最为重要的基础,具有不可忽略和不容篡改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回望百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不仅坚持了“人民是真正英雄”这一历史唯物主义根本观点,而且提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大论断,并把“江山”的全部内涵归结于历史主体——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的,让人民生活幸福始终是“国之大者”,也是站稳“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根本立场的必然要求和鲜明体现。[13]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在对“民富”和“国强”梦想的坚定追寻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几十年时间走过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现代化历程,探索出中国式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创造出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在实践基础之上的理论创新,推进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伟大飞跃,并不断在新的理论指导下开展新实践、创造新成就。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现已发展成为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中国共产党用“实实在在的民生成绩单”造福人民的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的绩效认同。

(四)文化认同

“坚持人民至上”这一宝贵历史经验既是对群众史观的中国化表达,也是对中华传统政治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中华五千多年文明涵养了“家国一体、崇德修身、以民为本”的政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文化的文化根脉,也是赢得中国人民认同的文化土壤。[14]

“家国一体”的政治伦理塑造了中华民族强烈的共同体意识和政治向心力,这与西方基于个人本位的伦理价值观截然不同。“家国一体”的共同体意识和政治向心力在中国共产党员身上转化为救国爱国报国之志,在党的百年历程中薪火相传。中国共产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观是对“崇德修身”的传统政治智慧的继承和弘扬;“以民为本”的传统民本思想虽因其阶级性具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但其中所蕴含的爱民敬民、保民护民的积极思想使其成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要的文化资源。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实现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凝聚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15]。

中华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在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赓续政治文化血脉,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坚守“为民造福”的文化自觉,赢得了人民稳固的文化认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2年6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显示,[1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党员总数为 9671.2万名,其中18岁至35岁的年轻党员共2415.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4.98%。从以上数据可见,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达到了新高度。

三、实践旨归:增进人民福祉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是对中国共产党百年来人民观动态化、过程化的经典概括,亦是凸显时代特色、彰显党性传统、指向现实诉求的全新话语呈现。[17]这一重要论述就是要告诫全党同志,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18]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要求我们立足三个“一致性”,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同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一)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

社会发展有其客观规律,只有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由两部分组成,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作为首要的生产力,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紧密联系、高度一致。

中国共产党在历经百年的艰辛历程中,充分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把人民群众创造的成功经验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转化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同时,尊重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检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

(二)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

作为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始终是有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的党。“这个理想信念,就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灵魂和旗帜,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新时代,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就是要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前进征途中,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就容易迷失前进方向;如果失去远大理想的引领,面对“四大考验”、应对“四大危险”时就容易失去强大动力;如果脱离现阶段的奋斗,不能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再远大的理想只能沦为空想。三者统一于党的初心使命之中。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形成坚定理想信念,既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要在斗争实践中不断砥砺、经受考验。”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要把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践行初心、担当使命,更加自觉地投身到新征程伟大实践中去。

(三)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建党百年历史实践进程中,饱经沧桑的中国人民见证历史发展进程并作出正确抉择——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带领他们过上更好日子的中国共产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权为民所赋”决定了“权为民所用”不仅是一项道德要求,还是必须要承担的政治责任和必须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内蕴着“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的机制和要求。任何破坏这一机制和要求的做法,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道德使命要求、政治制度保障和法律机制约束三位一体,共同塑造了中国共产党“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权力再大也是来源于人民,不能为所欲为;权力再小也是人民授权,不能马虎大意,更不能“躺平”不作为。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内在要求。坚持人民导向,将人民监督作为推动反腐败斗争的依靠力量。[19]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20]

要注重从整体思维把握“坚持三个一致性”,将三者统一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之中。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就一定能够激发出无往而不胜的强大力量,就一定能够不断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彩华章。[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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