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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有机农业联盟有机保障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

2022-03-25乔玉辉郑丽莎耿云霞陈恩成何小群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22年2期
关键词:保障体系有机机构

乔玉辉 郑丽莎, 耿云霞 陈恩成 何小群 李 峰

(1.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京市生物多样性与有机农业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3; 2.北京爱科赛尔认证中心,北京 100193; 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100088; 4.国际有机农业联盟,德国 波恩 53113)

国际有机农业联盟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al Movements,IFOAM) 是一个全球性重要的有机农业非营利组织,最早于1972年由法国、 英国、 美国、 南非和瑞典5 国的有机农业先驱机构生物动力协会、 土壤协会等在法国凡尔赛宫共同发起成立,目的在于保护环境并促进有机农业的发展。 目前该组织在德国注册,国际行政总部设在德国波恩,2014年更名为IFOAM-Organics International (以 下 简 称IFOAM-OI)。 IFOAM-OI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农村发展、 公共关系、 授权认证、 认证协调、 社团支持、 公平贸易、 协助第三世界发展、 环境事业、 教育、 培训和能力建设等方面,为世界有机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标准,并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关系。 本文在介绍国际有机农业联盟组织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国际有机农业联盟的有机保障体系及其对我国有机产业发展的有益启示。

一、 国际有机农业联盟简介

(一) IFOAM-OI 的组织架构IFOAM-OI 的组织框架见图1。 由图1 可见,中心部分是IFOAM-OI总部的组织架构,包括国际会员大会、 世界理事会和执行理事会。 目前IFOAM-OI 是一个真正的全球网络,设有7 个区域机构和3 个国家办公室,7 个区域机构包括亚洲 (Asia)、 欧洲 (Europe)、 欧亚(Euro-Asia)、 地 中 海 (Mediterranean)、 北 美 洲(North America)、 南美洲(South America)和南部非洲(Southern Africa)机构。 3 个国际办公室包括法国、日本和伊朗办公室。 这些分支机构的建立旨在反映各自的国际组织地理结构和国际组织的利益。所有区域机构都致力于团结和领导有机运动的全面多样性,以便在全世界实现积极、 可持续的变革。

图1 国际有机农业联盟 (IFOAM-OI) 的组织架构

IFOAM-OI 还建立了6 个专业平台。 这些平台旨在增强与整个有机行业相关的各个主题的全球代表性。 每个平台都由活跃在该行业特定领域的专家在IFOAM-OI 协调下组成。 行业平台目前分为畜牧业、 养蜂业、 水产养殖、 种子、 技术创新和有机农户组织等主题领域。 每个主题领域的知识、 立场、 关注点和问题都通过这些平台单独整合到IFOAM-OI的工作中。 IFOAM-OI 还参与发起一个认可机构International Organic Accreditation Service (IOAS),IFOAM-OI 的认可计划 (IFOAM accreditation program) 保证了世界性产品认证的一致性。 另外,IFOAM-OI 还投资建立了全球有机认证信息库bioC。

经过近50年的发展,目前IFOAM-OI 拥有来自全球近120 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800 个活跃会员[1](含中国会员40 多家),包括农户、 消费者、加工业者、 贸易商等组成的协会,以及研究、 推广、 训练等机构,也支持个人成为会员(无选举权)。IFOAM-OI 促进会员间知识与技术的交流和推广,向联合国、 各国行政机构及政策制定者传递国际有机农业发展与改革的信息,制修订国际通用的IFOAM-OI 有机农业与加工生产基准 (IFOAM basic standard of organic agriculture and food processing,此基准已译成17 种文字) 和认证机构认可准则。

IFOAM-OI 每3年轮流在世界各洲举办全球有机大会(Organic World Congress)包括学术研讨会,并同期召开国际会员大会 (General Assembly),为从事有机农业的组织和个人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 每年2月中旬在德国纽伦堡由IFOAM-OI 支持举办全世界最大的有机产品交易展会BIOFACH 。IFOAM-OI 自1999年开始每年在展会上联合瑞士有机农业研究所 (Research Institute of Organic Agriculture,FiBL)出版《世界有机农业概况趋势与预测》(The World of Organic Agriculture:Statistics and Emerging Trends),该项研究汇总了全球有机农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包括全球有机农业土地的利用类型、 市场、 有机管理的土地面积、 有机贸易的发展趋势、 认证、 标准以及法规等。

(二) IFOAM-OI 的发展原则与规范IFOAM-OI旨在通过发展有机农业保护自然和环境,它联合各成员致力于发展集生态、 社会和经济为一体的合理的、 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体系; 在全世界促进优质食品的生产,同时保护土壤、 增加土壤肥力,并尽量减少环境污染及不可更新的自然资源的消耗。IFOAM-OI 是世界性的国际组织,为全球有机农业的发展规划决策,同时,为有资金、 技术困难的成员提供帮助。 IFOAM-OI 的使命是全方位地领导、组织和帮助全球发展有机农业,目标是使全世界都采用建立在有机农业原则基础上的良好生态、 社会和经济体系。 通过领导全球的有机运动来实现其所代表的从农民组织到各国有机认证机构在内的广大支持者的愿望,确保有机农业这种保障生态、 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措施的可靠性和长效性。

IFOAM-OI 通过广泛征求所有相关方的意见,制定了发展有机农业需要遵循的4 大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有机农业得以发展的根基,为项目的设立和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指南。 这4 大基本原则包括:健康原则(Principle of health),即有机农业应当将土壤、 植物、 动物、 人类和整个地球的健康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加以维持和加强; 生态原则(Principle of ecology),即有机农业应以有生命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循环为基础,与之合作,与之协调,并帮助其持续生存; 公平原则 (Principle of fairness),即有机农业应建立起能确保公平享受公共环境和生存机遇的各种关系; 关爱原则 (Principle of care),即应以一种有预见性的和负责任的态度来管理有机农业,以保护当前人类和子孙后代的健康和福利,同时保护环境。

IFOAM-OI 制定了IFOAM 生产与加工规范(The IFOAM NORM for organic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这些规范是IFOAM-OI 有机保障体系的基础。 目前IFOAM 规范由3 个文件组成,一是有机标准共同目标和要求(Common objectives and requirements of organic standards,COROS)。 COROS的功能还包括作为政府进行等价性评估的模板,以及作为私人和政府机构制定自己的区域或其他专门标准直接用于认证的指南。 二是IFOAM 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 (The IFOAM standard for organic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2]。 三是IFOAM-OI 对有 机生产和加工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 (IFOAM accreditation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certifying organic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IFOAM-OI 的基本标准及其认可准则被普遍认为是各国制定国家有机标准和有机认证检查体系的国际性指南。

二、 IFOAM-OI 的有机保障体系

IFOAM 的有机保障体系(Organic guarantee system)有利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的有机产品贸易。 在市场和贸易中有机产品数量迅速增长的形势下,IFOAM-OI 起到了为市场中产品的有机完整性提供保证的作用,保障消费者利益。 有机保障体系通过为全球有机生产和加工提供共同的标准以及共同的认证和市场识别体系,将全世界有机界联合起来。该体系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工具,鼓励参与到该有机保障体系中的认证机构间实施等同认可,从而促进有机产品贸易。 同时它还促进不同国家有机法规之间以及政府对私人体系的等效性承认。 因此,IFOAM-OI 的有机保障体系不仅维护了有机完整性,而且还有助于消除有机贸易中存在的技术障碍,从而有助于促进所有国家,特别是小生产者的市场准入。

(一) 有机标准的共同目标和要求有机农业是维持土壤、 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的生产体系。 它依赖于适应当地条件的生态过程、 生物多样性和循环,而不是使用有不利影响的投入品。 有机农业结合了传统、 创新和科学,有利于共享环境,促进公平关系和所有相关人员的良好生活质量。 该体系通常由标准作进一步的界定,以便于管理有机产品标签和声明。 由于私人和公共部门在私人和政府两个层面都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有机标签的保证,全球范围内出台了大量有机产品标准,而这些激增的标准其规定并非完全一致,从而又限制了各方之间的有机产品贸易。 因此现在需要通过评估有机标准等效性的方式以促进有机产品贸易便利化。

有机标准的共同目标和要求 (COROS) 旨在用于有机标准和法规的国际等效性评估,用国际协调与等效工作组 (International Task Force) 开发的Equitool 工具,指导各国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两个或多个有机标准或条例进行基于客观的等效性评估。 在IFOAM-OI 有机保障体系中,COROS 充当了IFOAM-OI 参考标准要求,所有有机标准和法规将其作为国际参照进行评估,以便纳入IFOAM-OI标准系列。

COROS 阐明了有机标准和法规中生产规则通常寻求实现的广泛目标,并提出了与这些不同目标相关的共同详细要求。 COROS 只包含全球有机标准和法规中常见的要求,包括与一般有机管理、 农作物和动物生产、 养蜂、 加工和经营以及社会公正有关的生产要求,但不包括有机水产养殖、 纺织加工和化妆品。 IFOAM-OI 将按照其政策和程序,根据COROS 对所有标准进行等效性评估,结果将在IFOAM-OI 标准系列的框架内向公众提供。 鼓励各国政府以该系列标准为基础,批准与其他有机标准和条例等效,以对进口进行有效管控。 因此,IFOAM-OI 标准系列旨在成为政府之间或私人标准所有者之间达成国际多边等效协议的自愿工具。

(二) IFOAM 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IFOAM-OI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的前身是发布于1978年的IFOAM 基本标准,虽然其不直接作为认证的依据,但它对协调世界范围内有机农业的基本原则发挥了重大作用,成为许多民间机构和政府制定有机标准时所参考的主要依据,包括了植物生产、 动物生产以及加工等内容,涉及农产品生产的所有环节。IFOAM 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是对COROS 的进一步具有实用性的解释,是第三方认证、 参与式保障体系 (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 社区支持农业 (Community support agriculture) 或希望遵守标准的生产者自行交流依据。

IFOAM 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中包括9 个方面的要求,即定义、 有机生态系统、 农作物生产和畜牧业总体要求、 农作物产量、 畜牧业、 水产养殖生产、 加工和运输、 标识、 社会公正。 每一部分都按照一般原则的陈述和操作者必须遵守的要求这样类似的结构组织编写。 这些要求是生产经营主体(如农场或企业)获得有机认证所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

(三) 对有机生产和加工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IFOAM-OI 有机保障体系还包括对有机认证机构的认可,确保有机产品是在一个符合公认的有机生产、 加工和认证的国际标准体系中生产出来的,从而为政府管理机构、 其他监管部门以及公众提供保障。 IFOAM-OI 于1992年建立了自己的认可要求 (IFOAM accreditation requirements,IAR),用于认可世界范围内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 1997年IFOAM-OI 创立了国际有机认可服务中心(International Organic Accreditation Service,IOAS) ,在IFOAM-OI 的授权许可下为申请IFOAM 认可的认证机构提供认可服务,以IFOAM-OI 的基本标准和准则以及有机生产和加工认证机构认可要求为基础,对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审核,使申请者的认证标准与国际标准相一致,从而确保有机产品市场的公正性、 统一性和有序性,使生产者、 加工者和贸易者都能有章可循,同时也使消费者对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产生信任感。 目前,全世界已有30 多家认证机构参与到IFOAM-OI 的认可项目中。

IFOAM 对认证有机生产和加工机构的认可要求在IFOAM 规范的第4 章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9 个方面要求,即组织架构、 认可范围、 认证质量体系、 保密条款、 文件与文件控制、 申请与检查程序、 认证程序、 特殊情况或范围的检查和认证、 其他产品认证的接受性。 每一部分和生产加工标准一样,都按照一般原则的陈述和必须遵守的条款要求这样的结构组织编写,这些要求是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获得有机认可所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

三、 有机认证机构的国际要求及IFOAM-OI 标准家族

(一) 有机认证机构的国际要求由IFOAM-OI、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领导的国际协调与等效工作组 (ITF) 开发了有机认证机构的国际要求 (International requirements for organic certification bodies,IROCB),作为对各种合格评定体系进行等效性评估的工具。 IROCB 是基于ISO 17065 的通用要求,并补充了对有机行业的特定要求,包括现场检查、 检查频率、 检查方案要求和团体认证等要求。

国际协调与等效工作组建议,各国政府可以基于IROCB 判断其他制度中对有机认证机构的要求是否等同于本国的认可标准,以便进行进口审批。IFOAM-OI 可以针对IROCB 对有机认证机构的要求进行等效评估。 IROCB 等效性基于IFOAM 对有机认证/ 批准要求的文件分析,再加上验证是否对认证机构的批准过程进行了独立审查,例如通过另一个国家为等效目的进行的同行评审,或合格评定体系已被至少1 个其他已被IFOAM-OI 认可为等效的政府体系正式认可为等效,比如IFOAM-OI 已经承认了欧盟和美国国家有机项目 (National organic program,NOP) 对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其他被欧盟和 (或) NOP 认可为等同的体系也会获得IFOAM-OI 的认可。

基于与IROCB 的等效性和 (或) 其他可信的认可体系 (同行评审),2019年10月,IFOAM-OI公布了其认可的14 家符合性评估体系 (认证程序和有机认证机构的批准/ 注册系统),包括IFOAM-OI 认可方案,欧盟有机条例下对有机认证机构的要求和瑞士有机认证机构SAS 认可方案,北美洲的美国NOP 认可制度和加拿大认证机构有机制度批准制度,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有机认证机构认可和新西兰官方有机保证方案下第三方机构的核准制度,南美洲的阿根廷有机法规的OAA 认可体系和中美洲哥斯达黎加有机认证机构的SFE 认可项目以及亚洲的印度NPOP 认可方案、以色列有机认证机构PPIS 授权制度、 韩国有机认证机构MAFRA 认可方案、日本认证机构的有机JAS 认可登记制度,非洲的突尼斯农业部有机认证机构授权制度。

(二) IFOAM-OI 标准家族IFOAM-OI 标准家族是IFOAM-OI 有机保障体系的核心,包含了IFOAM-OI 正式认可的所有有机标准,包括私人标准和官方标准。 从标准的角度讲,通过IFOAM-OI标准家族所列出标准认证的产品,被认为有可靠的标准来确保产品的有机完整性。 IFOAM-OI 标准家族是唯一一个建立在有机标准和技术法规之间的多边对等的工具,其原则是对每个标准与单一的国际参考标准进行等效性评估,其目的是在可信的有机标准和非有机标准 (以及写得不充分的有机标准)之间划清界限,同时承认有机标准的多样性和地方适应性; 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对不同有机标准差异的理解; 促进有机标准之间的等同协议,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等同协议。

有机标准加入IFOAM-OI 标准家族的意义在于,有机标准可以得到一个全面、 独立的评估; 将标准提升至一个国际的平台上; 成为全球有机标准制定者社区的一员; 从国际上获得帮助融合和完善有机标准; 了解并参与COROS 未来的发展; 通过IFOAM-OI 官方的认可使标准更具公信力; 有效展示标准的优点和长处; 是获得IFOAM 有机保障体系其他服务的先决条件; 是与其他私人或官方有机标准建立单边、 多边等同协议的基础; 通过增加客户的市场准入来增加标准的价值。

截至目前,来自全球5 大洲的46 个标准已经加入IFOAM-OI 标准家族,其中包含全球性的IFOAM-OI 标准1 个、 非洲4 个、 大洋洲6 个、 欧洲6 个、 美洲9 个、 亚洲20 个。 其中,来自我国内地的标准4 个(包括GB/T 19630《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 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OFDC 有机认证标准、 翔生大地有机标准、 钓鱼台原生态产品标准)、我国香港有机资源中心有机标准1 个(见图2)。

图2 国际有机农业联盟的标准家族

另外,承认IFOAM-OI 系列标准的项目包括3类,一是私人方案,包括BioFach 参展商/ 产品验收要求、 生态健康标签计划、 澳大利亚有机认证标准成分和产品批准程序、 有机纤维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要求、 中东天然有机产品博览会有机产品技术标准、 天然标签、 有机原料要求、 南非有机部门组织标准、 纺织品交换有机物含量标准对有机物的要求; 二是公共标签计划,如东非有机标志许可要求; 三是政府进口管制计划,包括澳大利亚对进口有机或生物动力产品和成分的要求、 沙特阿拉伯进口有机产品的程序和条件。

四、 IFOAM-OI 有机保障体系对我国有机产业发展的启示

(一) 积极为IFOAM-OI 标准的修订提案,为发展中国家发声IFOAM-OI 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是各国制定国家有机标准和有机认证检查体系的国际性指南。 虽然在IFOAM-OI 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制定过程中收集了世界各地的提案或建议,但是其主要采用欧美等国家的相关建议,发展中国家的声音很小。 尽管我国到目前有40 家会员单位 (最多时有70 多家) 参与IFOAM-OI 理事大会,但少有发声。 如果能根据我国具体情况,给IFOAM-OI 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的修订提供针对发展中国家和小农户方面的有价值的提议,可以为有机农业在全球发展中国家的推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有机认证互认谈判阶段和进行相关技术比较时,都是以IFOAM-OI 有机生产和加工标准作为等同性评估依据。 如果能够积极主动地增加我国的一些元素,我国在后续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互认谈判过程中就会处于有利地位。

(二) 利用IFOAM-OI 开发的工具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的有机认证互认工作IFOAM-OI 依据IROCB 对有机认证机构的要求进行等效评估,并公布了12 个国家和地区的与IFOAM-OI 认可具有等效性和(或) 其他可信的认可体系,这一等效性认可体系为后续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认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IFOAM-OI 近几年开发的标准家族,是唯一一个建立在有机标准和技术法规之间的多边对等的工具,也是IFOAM-OI 有机保障体系的核心,这个工具的灵活运用也可以为我国有机标准互认从而促进有机产品贸易的便利化提供很好的参考。

(三) 参考IFOAM-OI 标准家族,制定适宜于境外有机生产企业的认证程序随着我国有机产业的发展,我国有机产品市场不断扩大,尤其是近几年来,从国外进口有机产品的贸易额和贸易量不断上涨,境外很多有机生产企业都很看好我国有机产品市场,我国认证机构在境外从事的认证业务也在不断扩大。 2020年,按照我国有机产品标准在境外发放的有机证书数量达到506 张,认证企业达到了276 家。 在境外进行我国国家标准认证过程中,很多有比较长久有机生产和认证历史的境外有机企业抱怨我国国家标准认证程序较为复杂,加上语言和旅途等条件的限制,影响了他们对中国标准实施认证的热情。 目前澳大利亚和沙特阿拉伯在政府进口有机产品管制计划中都采纳了IFOAM-OI 标准家族的相关要求。 我国在适当时候可以参考这种工具,制定适宜于境外企业的认证程序或备选方案,从而促进有机产品贸易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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