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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依法治疆的路径探讨*

2022-03-22顾华详

克拉玛依学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治疆依法新疆

顾华详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02)

中国共产党执政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既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1]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解决新疆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维护新疆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族团结、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框架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健全完善反恐维稳领域法规制度体系,优化完善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并以此为总抓手,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聚焦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完备的依法治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这一系统工程,特别是法治新疆建设要实现从法律体系向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在内的法治体系全面提升,真正实现从“法制”向“法治”的有力有效转变,确保法治新疆建设各环节都真正精准协同起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真正在“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等各领域都统筹推动起来,有力有效应对新疆工作中的重大挑战、解决重大矛盾、克服重大阻力、抵御重大风险,这无疑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摆在统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位置上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上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关键在于持续深入谋划和精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

一、强化政治安全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精准把握法治新疆建设的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

(一)精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全面依法治国”总抓手所谋划和推进的工作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正确的战略策略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精准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紧迫性、极端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2]精心谋划和扎实推进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在全面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域展开一场持续深刻的变革性的法治实践,全面依法治国在政治方向上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社会主义平等原则、依法制约监督权力;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上,坚持明确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任务,把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把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根本任务,确保了法治中国建设更加精准有力有效;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方略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一体治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求上,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统一、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党政负责与各方配合相统一、维护法治权威与推进改革相统一、学习借鉴与本土创造相统一、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与抓“关键少数”相统一、理论指导和深化实践相统一,[3]确保了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创立了原创性的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确定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立足整体谋划、系统统筹,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重点通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强化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着力构建良法善治的“四梁八柱”,从战略全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创新发展当代马克思主义法治的新理论、赋予中华法治文明的新内涵、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道路;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准则根基、制度根基、法治根基,更有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更加健全的法治保障,为维护国际法治秩序贡献更多的新智慧新方案。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也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二)从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局与战略高度定位、布局和厉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夯实“新疆之治”的法治根基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是党领导全疆各族人民治理新疆的基本方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立足于我国迈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和把握其理论内涵,聚焦新疆工作,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顶层设计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土逻辑,[4]立足新疆区情实际,系统谋划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设计法治新疆建设的制度化方案,开启良法善治的法治新疆建设的新征程。强调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分类有序优化维稳措施,提高专业化处置能力”[5]摆在各项重点任务之首,突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各项工作中,集全区之力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坚持把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和国泰民安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总目标、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作为团结带领全疆各族人民共同治理新疆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基本方式、把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点任务、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根本目标、把促进引领和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自觉从战略上审视、从全局上谋划推进依法治疆工作,确保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坚持把依法引导规范和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工作重点之一。坚持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难点,这主要是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所导致的。世界上流传较为广泛的宗教,都具有多样性或多元化的特性,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都是在不同的时代、文化、地域、民族、国家和社会背景下,不断实现本土化、地域化、民族化、时代化的典型。我国“宗教中国化”是完全合乎世界宗教史所揭示的生存共相及其发展的规律。我国各宗教既然生存于此、发展于此,就理应扎根中华大地,融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与中国社会,共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发掘经典文本、教义思想中裨益文明昌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祖国统一、时代进步的内容精髓,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多做积极的、有建设性的重要贡献,[6]这不但是中外法治的共同要求,也是世界宗教自身发展规律所决定的。但是,坚持用底线思维、法治思维防范化解来自宗教领域的风险挑战,依法做好新疆的宗教工作,巩固依法遏制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取得的阶段性成果,[1]促进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必须坚决依法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依法打击和遏制“三股势力”,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好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重要举措;[7]必须坚持依法引导、推进和规范宗教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风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持续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自觉性,持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坚决依法深入持续开展反恐怖和去极端化斗争,依法精准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受极端思想蛊惑的人员,绝不让来之不易的稳定形势发生逆转,[8]切实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三)坚持为建设美好新疆计、为长治久安谋,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工作重点,加快实现重点突破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当强化政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坚持为建设美好新疆计、为新疆长治久安谋,努力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提高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现代化。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最高政治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以国家法律为具体规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实践中,持续加快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所需的完备法规规范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蕴含着中华五千年文明所凝聚的伟大民族精神和深邃历史智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立场。”[9]确保法治新疆建设更加精准有力有效,迫切需要自觉加深对区情、国情和国际形势的深入研究并坚持推进深化改革,这是“每个国家在制定法律时都会遇到一个问题,即法律的设想与国家固有情况(国情)的关系。”[10]目前,新疆在区情、国情和国际形势方面的研究不深入、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还很突出,由此导致地方法规的制定欠力度,依法治疆的措施欠精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反恐维稳、扫黑除恶、标本兼治“法治铁拳”的锻造。法治新疆建设应主动适应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需要。坚持系统谋划推进法治新疆建设领域的深化改革,做到法治与改革同部署、同推进。我国先秦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慎到在《慎子·逸文》道出了“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的辩证法。改革与法治本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应统筹协调十个指头弹好钢琴,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与深化改革相互引导、相互推动、相互规范和相互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抓牢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要环节。“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11]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引领法治新疆建设的作用更突出、目标更明确、举措更系统。高质量推进法治新疆建设,应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12]为引领,“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1]应健全完善反恐维稳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坚持“把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到法制层面,转化为法治效能,形成更加科学完备、成熟定型,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新疆治理体系,”[13]重点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核心,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地方立法应当由过去沿袭的“发展导向下中国式规制国家的法治构造”[14]向以改革、发展、稳定为导向的中国式规制地方法规构造转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5 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的规定先行先试。目前在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领域还有许多法治的空白点,这些都是地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先行先试的创新点,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扫黑除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各族人民生活的地方法规,都亟待制定并及时完善。地方立法机关应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围绕确保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努力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智慧和力量,在常规工作中实现创新突破,做到聚焦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件,重点围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准,工作推进大而化之、浮于表面、避重就轻,措施缺乏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情况,开展精准化的监督,让执法检查、司法监督的“利剑”更精准、更锋利,切实纠正执法扰民和“寻租”等现实问题。

二、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建设法治新疆,把法治化贯穿到新疆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夯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基础

(一)加强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核心力量。高质量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课题。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15]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新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全过程,实现党的领导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相统一。应当把体现各族人民群众利益、反映各族人民群众愿望、维护各族人民群众权益、增进各族人民群众福祉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全过程,使法治新疆建设充分体现各族人民群众的意志,加强党的领导至关重要。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应健全建强党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最高原则,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治国理政基本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16]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对推进法治建设具有全局性的作用,是法治新疆建设的根本保证。理论和现实都表明,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法治与政治是辩证统一的。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根本动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法治新疆建设的全过程,都应毫不动摇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12]确保扎实有力有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面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确保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筑牢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法治理论根基

坚持强化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科学理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更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筑牢了法治理论根基、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坚持人民立场不走样、深刻汲取中华法治文明的智慧和力量,关键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依法行政理论的核心内容,并以之为引领,健全新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推进放管服改革、解决社会纠纷”[17]和维护公共健康安全等重点难点领域的政策和法规理论;积极促进“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18]探索健全助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行政审判理论,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治理效能;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统筹行政立法与行政解释,健全建强行政组织,推进监督与制约机制和数字法治政府的法治理论建设,健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机制,推动依法行政积极适应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事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大局中找准民事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着力点,找准民事法治现代化的新疆地方特点,积极回应带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新问题;关注社会伦理面临新问题对公序良俗的挑战,推进政治建设与民事法治理论建设的深度融合;重点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的政策理论、健全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创新和规范诉讼和解、诉讼调解、民事检察和解等政策理论、优化环境公益诉讼理论等。引导地方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诉讼格局理论,”[19]推动跨行政区划的特殊案件集中管辖和公正审判,防止发生“主客场”诉讼现象,切实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

(三)运用法律武器开展斗争,严厉打击疆内和涉疆犯罪行为

加快建立健全反恐维稳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法治思维,保持对“三股势力”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必须坚持“强化党的领导工作的体制支撑、反恐维稳专项的机制支撑、维护政治安全和反恐维稳的制度支撑、政治安全领域的专业支撑,”[20]严格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履职尽责,优化反恐维稳的法律法规、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健全风险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打击和遏制“三股势力”、黑恶势力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优化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工作措施,确保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更好地用法治保障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提升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稳疆兴边,确保边防安全稳固,是新疆工作的大事,应坚持统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和边疆治理工作,加大抵边公路、新村和城镇建设力度,推进“智慧边防”建设,引导边民向互市贸易点、聚居点等适度集中,采取特殊支持政策帮助边境团场和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后顾之忧;不断推进和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优化有利于新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涉外法治环境,持续筑牢国家安全的边境屏障。着力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健全基层反恐维稳安全体系,确保维稳安全隐患风险及时、多元、综合、统筹预防、处置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工作机构、人才队伍、治理机制建设,以“案结事了”的标准,高效、彻底的要求,切实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加强国际合作,持续优化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周边国际环境

坚决依法反对外部势力借涉疆问题干涉中国内政。通过我国政府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共同发起倡议,签署相关国际文件,共同坚定恪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坚决反对和依法打击一切形式的指向新疆的“三股势力”活动,积极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持续深入落实2021 年9月17 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22 至2024 年合作纲要》《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联合行动计划、同联合国于2022 年10 月18 日至19 日在杜尚别举办的“打击恐怖主义和防止恐怖分子流窜的国际和地区安全与边境管控合作”高级别会议精神,制定禁止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组织活动的统一名单,共同坚决谴责世界各地的恐怖主义行径,共同持续依法打击“三股势力”、跨国有组织犯罪、信息安全、边境安全、非法移民、贩卖人口、经济犯罪、跨境腐败、毒品贩运和洗钱等领域的犯罪行为,共同坚持持续采取积极措施,打击恐怖分子人员招募和跨境流窜,切断恐怖主义融资渠道,坚决反对利用恐怖、极端和激进组织牟取私利,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共同坚决遏制极端主义、青年激进化和恐怖主义思想传播,引导国际社会合力阻止“三股势力”招募青年人参与恐怖、分裂和极端主义活动的图谋,根除潜伏的恐怖分子及其藏身之所,继续开展双边或多边执法和安全部门联合反恐训练,不断提高维稳和应变联合行动能力,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加强全球反恐合作,全面落实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摒弃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尊重各国主权和独立,并在协商一致基础上通过《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21]进一步加强协调全球和地区和平、安全与合作问题,采取切实举措扩大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欧会议、“中国+中亚五国”会晤机制等多边机制框架内的合作。广泛凝聚全球安全共识,共同致力于促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健康危机,推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机制化,支持建立国际生物安全机构的倡议和《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22]深化国际司法领域的合作,加强立法、司法、检察、安全、公安、监狱、禁(戒)毒等领域的人员交流互访,加大人员培训方面的合作与支持;在国际协定基础上坚持持续相互提供司法协助,共同在侦破、防范、打击“三股势力”和其他犯罪方面加强合作。坚持以和平与法治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反对搞“颜色革命”、反对颠覆别国合法政权、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搞双重标准,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团结国际社会共同弘扬和平、民主、自由、发展、公平与正义的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持续优化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和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外部大环境。

三、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谋全、谋深、谋实法治新疆建设的措施

(一)治疆之要在于依法,重中之重是法治政府建设

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政府,应实现率先突破。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理论指导与深化实践相统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中之重。坚持引导全疆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共同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系统观念共同推进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化建设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重点从党的领导、制度保障、组织保障、人才保障、信息共享保障、监督保障等六个方面来综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坚持抓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主要矛盾,重点突破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关键,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明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健全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和加强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推动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重点加强公正文明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健全的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真正实现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做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完善产权法律保护制度机制,提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党的十九大强调“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前提下,统筹推进依法治疆与依纪治疆,坚持党性党风和党纪国法一起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3]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以伟大建党精神和伟大自我革命引领党员领导干部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中深化锻造,不断强化治疆意识、提高治疆能力和水平,重点是统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全面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走好乡村善治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路;全面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4]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治理特别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和推进社会安全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实际成效,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的最高政治领导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二)坚持顶层设计,精准谋划和深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

聚焦群众认可的成效,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法治新疆建设的问题,务必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法治新疆建设的要领。认真落实《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建设美好新疆的决议》《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实施方案》《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法治思想,从战略上审视谋划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工作,坚持共同推进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把法治作为维护稳定的“压舱石”、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促进改革开放的“控制阀”。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懂得执政之要在于为民,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关键所在。深刻领会“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成功密码,“惠及民生、凝聚人心”是高质量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核心要义,坚定凝聚人心,不断壮大社会治理共同体和共同团结奋斗的力量,是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行稳致远的目标导向。坚持依法保障、规范和引领越来越多的“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努力让群众办事越来越便利,让依法行政效率越来越高,让法治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有效回应各族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让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让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阳光更加温暖各族人民群众的心田。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总书记谋划法治工作的价值坐标。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们倡导“兴国安邦,在得民心”[25]的思想,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提供了历史镜鉴。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人民立场”作为其价值体现和根本立场。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宗旨不动摇,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为和谐社会生活、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铸造坚实的法治之盾。良法是善治的基本保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应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及时制定配套性实施性补充性的地方法规,加快建立健全完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法规制度体系,把“确保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要任务,围绕“完善保障公民权益的体制机制”“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权利救济和维护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进行周密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把握其丰富内涵,扩大各族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实践中察民情、听民声、解民怨、顺民意,使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成为常态,让越来越多来自基层的声音直达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决策层,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法治新疆建设的重大决策,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充分彰显维护各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法治本色、凸显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确保新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各族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法治保障人民权利、增进民生福祉,有效推进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化进程,确保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充分实现,确保让各族群众充分感受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法治监督,坚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法治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党的监督。坚持用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载体,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充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公正实施,使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在新疆发扬光大。地方人大要结合区情实际,严守法治底线,创造性地严肃做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监督工作,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用法治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四、坚守公平和正义的法治生命线,构筑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屏障,确保全面提高执法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

(一)充分认识司法和执法的政治特性

确保司法执法公平公正深度精准体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实践中。新时代,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谐、环境美好等方面的要求,对法治新疆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更多内涵。对强化执法司法的权责配置、制约监督和责任追究也有了更加精准的标准、更加严格的要求。应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完善司法执法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韩非子·心度》中所言的“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不断提高司法执法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为此,全面提高司法执法的公信力,应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职、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政治效果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关系,防止脱离区情实际、违背法治精神,搞司法执法简单化,切实守护好各族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坚持做到刑事案件的审理务必慎之又慎,精准落实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民商事案件要强化法律手段调处平等主体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家庭亲属、人身财产关系等职能,坚持遵国法、循天理、顺人情,统筹权衡考量,周密慎重处理各类纠纷,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让各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坚实的保障。行政诉讼案件要通过行政审判,坚持公正、高效,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积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护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持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依法引领和成就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保障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

(二)加强司法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重视研究健全防范司法执法不公的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由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公平正义是世界及各国法治的追求,更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所追求的崇高目标价值之一。英国哲学家培根指出:“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坚守公正这一“法治的生命线,”[26]强化公正是法治生命线的思想认识,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法犯罪问题。教育引导执法司法者深刻领会“‘100-1=0’的道理,懂得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的良好形象的道理。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27]深刻把握公平公正、公开司法执法与民生和人心密切联系的重大政治课题。因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做到“正源清流”,坚持贯彻落实好依法办案、罪行法定的司法原则,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确保各族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各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应牢牢把握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坚持体现公平正义的自觉性与普遍性,但又不能仅仅依赖于法律的外部强制,而是要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守法和司法各主体共同基于价值认同所形成的主观上的接受和内化,[28]这就需要在法治新疆建设的实践中,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体式融入全民守法和公检法司公平公正司法的各个环节。涉及到各族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实践中,应注重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与各族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确保美丽新疆、和谐社会、美好生活等领域取得积极的政治效果、公平公正的法治效果和群众认可的社会效果。司法审判和检察执法应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和部署,做到公平、正义与效率相统一,做到当事人不因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无关系者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让群众在法律和道德面前有遵循、有保障、有温暖,让司法充分展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的强大说服力、强烈感召力、强硬规制力,确保全面提升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指数”、提高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深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聚焦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相统一的目标要求,实践中应坚持“情理法”相融合于执法司法之中,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持“真善美”共同发力,做到“法治”让“真”更有辨别力,“真”让“法治”更有公信力;“法治”让“善”更有力量,“善”让“法治”更有温度;“法治”让“美”更有正义感,“美”让“法治”更有震慑力,努力让法治逐渐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使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全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法治信仰更加坚定,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观深入人心。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持续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鼓励群众踊跃建言献策;积极在“援法议事堂”、“村(居)民说事点”、邻里议事评事中引导各族群众学法用法;积极在城乡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培养法治城乡社区建设的有生力量,确保让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日益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夯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群众根基。

五、坚持把社会治理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统筹法治的强制力和道德教化力,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彰显法治导向,强化社会治理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更加需要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离不开“德治”的辅助。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着科学辩证的认识,他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12]的法治和德治,历来就是建立公序良俗、和谐稳定社会的两个重要保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实现社会善治离不开法律与道德的同频共振,应坚持从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实际出发,围绕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体制机制,按照“坚持政治先行的实践方向、坚持目标引领的实践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的实践路径、坚持载体推动的实践机制、坚持问责驱动的实践效果”[29]的思路方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格局的目标要求,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制度,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1]探索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法治规律,并严格按规律办事,做到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切实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重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主体相结合的治理共同体,健全多元规则体系,建立系统治理机制,把治理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30]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规范、传统美德、人民安全和新疆长治久安相适应的道德规范。

(二)重视德法兼施的引领作用,汇聚起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强大力量

实现更高水平的“新疆之治”,凝聚人心更为重要。一切为了人民是法治新疆建设的目标指引,凝聚起全疆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建设高质量的团结和谐、社会稳定、产业振兴、就业发展、优质科教、文体宣传、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医疗健康、安居乐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良好等美好新疆的磅礴伟力,应重视“德法兼施”的功效。坚持“德法兼施”,双管齐下、软硬并用,共同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推动“新疆之治”迈向更高水平。法治是新疆社会治理共同体制度化的重要制度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所涉及的重点领域和诸多问题,与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有着高度依存性关系。”[31]因此,新疆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应同步提升依法治理社会的能力,既要注重在法治轨道上,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谋划依法引领、推进和保障稳定与改革发展的工作,又要注重利用法治思维与手段和德治力量合力攻坚克难,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既要重视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加深对法治的理解,“遵循中国政治与法治的内在规律,”[32]坚持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层面深刻认识更高水平“新疆之治”的重大意义,又要重视把“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纳入法治与德治并用的调整范围,更要重视发展壮大反恐维稳的群防群治力量,构建德法“两者相结合的制度互动模式,激活其中的内生动力与治理需求,强化制度供给与保障,”[33]做到善用两套治理规范的优势互补与效能互动,充分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德法兼施、相得益彰的法治、自治、德治合力共建的格局,确保把新疆建设成为各族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共同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和谐社会,有形有感有效地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新疆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迈向更高水平。进一步奠定新疆社会治理的基石,还应坚持在城乡社区推进以党建引领、法治主导的自治、法治、德治协同运作、方式创新的“三治融合”,夯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城乡社区治理的自治社会基础、德治伦理根基、法治制度保证,健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公序良俗,以“三治融合”之力引领和促进各族群众共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家园。

(三)突出德法兼治的功能,保障社会治理高质量推进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紧紧围绕事关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问题强化社会治理共同体。“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体现了中华法治文明发展的历史逻辑、世界法治文明发展的普遍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34]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德法兼施至关重要,特别是深入解决好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筑牢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应当重视在法治的基础上善用“德治”,争取更好的治理效果。因此,坚持围绕持续深化对“三股势力”的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锻造反恐维稳、标本兼治、长治久安的“法治铁拳”;统筹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推进“智慧边防”建设,确保新疆社会大局稳定、边防安全稳固的法治目标,所有的工作都应有人来做、有人愿意做、有人会做。而要最终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共同自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方位深入推进青少年“筑基”工程的目的,就应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扎实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的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新疆建设、融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特别是要结合文化润疆工作不断深化各族群众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高度认同,加快补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的短板,补齐补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的短板弱项。重视把握法治与德治的互补性、兼容性和一致性,从政治、历史、社会与思想四个方面来推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实现价值观建设与法治、德治协同推进,[35]以利于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积极弘扬法治文化,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此,应坚持一手抓法治建设,一手抓道德建设,把法律制裁的强制力量和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硬性的法律和柔性的规范有机地融合起来,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起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共同富裕的新形势下,保持新疆城乡和谐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还应继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建立起与新疆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治秩序”。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依法治疆的全面推进,应当牢牢把握新时代伟大变革的历史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国家安全第一,坚持自信自立、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和辩证思维,以历史主动勇担时代使命重任,充分彰显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全力推进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建设,重在强引领、促法治,抓前端、治未病,打犯罪、护稳定,重长治、求久安,扎实推动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不断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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