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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停产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研究

2022-03-21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2年2期
关键词:土壤环境用地污染

罗 晶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 510280)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提到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要坚持以保护为主、预防优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开展各类土地调查工作。对于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行动计划》明确要求:自2017年起,针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等的上述企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在这个背景下,全国各地根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稳步推进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本研究以珠三角地区某工业企业停产地块为例,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开展调查。其间通过收集地块历史资料、调查地块使用情况、勘查现场等方式,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分析场地是否存在污染,评估场地环境污染状况和环境质量,为后期安全再开发提供科学依据。

1 调查方法

1.1 地块概况

本地块位于珠三角地区,总面积为77 278.38 m。该地块在1990年以前是山地、果园,1990-2015年,某企业陆续建设厂房和办公楼,从事纺织、印染纱布、牛仔服装洗水、服装样板加工等工业活动,直到2018年9月停产,厂区内构筑物尚未拆除。根据规划文件,本地块未来作为居住用地。

现场踏勘显示,本地块原有工业厂房4 栋、工业区附属宿舍楼5 栋。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周边走访,主要工艺工程包括纺纱、整经、浆染、织布及后整理生产线、牛仔布洗水、服装样板加工;公用工程主要包括自备发电机和锅炉供热系统;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锅炉废气处理工程、发电机废气处理工程和纤维性粉尘处理工程;设置有一般固废堆场及危险废物堆场。

1.2 污染识别

依据相关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以往场地调查经验,项目疑似污染区域为厂房、危险品仓库、地下油罐区及污水处理站所在区域,面积约为12 000 m。根据专业判断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原则,基本确定该场地潜在的污染源,如表1所示。

表1 污染物汇总分析

1.3 点位布设及现场采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系列标准和当地有关要求,结合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状况,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本地块采用专业判断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在危险品仓库等监测点位共布设13 个土壤采样点、3 个地下水采样点,土壤样品信息如表2所示。根据地下水埋深,本次钻孔深度设为0.0~4.5 m,采样深度设为4.5 m,取样时根据土层特性垂向变异、颜色变化等因素,在不同深度采集样品。

表2 土壤样品信息

使用QZ-2 型取样钻机进行现场土壤钻孔,分别在浅层土(0.0~0.5 m)、深层土(2.0~2.5 m)和饱和带土(3.5~4.0 m)各取一个土壤样品,每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1 个地下水样品,共采集了39 个土壤样品和3 个地下水样品。同时,设置10%的平行样。

1.4 检测项目及方法

通过污染识别,本地块土壤检测项目确定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45 个基本项目和pH、总锌、总铬、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六氯环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地下水检测项目与土壤测试项目相同。各项目的检测方法均为实验室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质量控制符合相关要求。

2 结果与分析

2.1 评估标准

本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因此评价时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未做规定的指标,如总铬、锌等,参照《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T 1415—2014)中居住和公共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的评估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

2.2 土壤检测结果与分析

本地块所测项目中,有8 种重金属检出(见表3),其检出值均低于所依据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检出限,未检出。

表3 土壤样品检出项目的检测评价

2.3 地下水检测结果与分析

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的检测评价如表4所示。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本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 为6.68~7.12,满足所依据标准中Ⅲ类标准值的要求。此外,地下水样品中锌和砷有检出,检出值均低于所依据标准中Ⅲ类标准值,其余项目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检出限,未检出。

表4 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的检测评价

3 结论

本研究对珠三角地区一家停产企业场地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筛选值,无须进行详细调查,可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工作。本研究基于现场采样点位进行样品检测,由于项目场地内构筑物尚未拆除,本次调查仅供该地块在今后场地开发之前对环境进行摸底调查与初步了解。该地块在实施拆除时要参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实施规范化拆除,防止二次污染。鉴于项目厂区内原污水处理站、危险化学品仓库、地下油罐等设施尚未拆除,建设单位待构筑物拆除后,应进一步对污水处理站和地下油罐等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补充采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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