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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中国深化国际科技合作的思考

2022-03-17

长治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科技

方 颖

(中国工程院 战略咨询中心,北京 100088)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将科技合作定义为科学和技术知识的交流共享。而国际科技合作则是指以国家行为体为主要参与者,以合作政策为主要枢纽,一切与科学和技术有关的跨境或跨国的交流合作活动。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得到空前发展,关键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正不断改变人们生活,重塑产业生态,重构经济格局。相应地,全球范围内的科技合作也在技术与政策的助推下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勃兴阶段,给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后发国家的科技发展注入了活力。但不可否认的是,科技合作并不是在一个独立自为的空间内发生的,而是要受制于诸多科技以外因素的影响。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部分发达国家开始出现“逆全球化”的趋势,并以所谓“保护国家安全”或“保护知识产权”等借口为名极力限制高新技术的出口,用以遏制新型工业国家的崛起,从而也在相当程度上妨碍到了国际科技合作的深入推进。与此同时,一场空前规模的全球性公共危机——新冠肺炎疫情,又在对国际科技交流和合作提出新要求的同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鉴于此,处于当下这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中国,在明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站位的前提下,也需要全面把握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国际科技合作的总体态势,并基于对以往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经验的总结,有针对性地回应环境变化与各种挑战,制定和执行有利于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战略与对策,从而在当前国家间关系日益复杂,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打开局面,为中国更好发挥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提供支持。

一、中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历程与意义

(一)中国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历程

作为致力于实现工业化振兴目标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历来高度重视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助力中国科技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新中国的科技创新发展史,也是一部发扬自力更生精神与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并行不悖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对象主要是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合作领域主要涉及国家工业化基础的建立,特别是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的建设,以及一些基础学科的建立等,合作形式主要是以国家间签订科技协议,由我国派遣人员赴苏联等国访学,以及后者派遣专家为我国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从总体上看,1979年以前的国际科技合作主要表现为中国接受意识形态相同的先进国家的援助与指导,并据此实现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正是建立在第一阶段的合作基础上,中国开始在外力助推下激发了自身的科技发展潜力,从而也在迎来改革开放后与西方发达国家合作为主的新阶段中,一方面具备了更好吸收转化外来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开始主动参与到众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大大提升了中国在国际科技合作舞台上的地位与影响力。改革开放后,中国通过以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尤其是承接发达国家产业产能转移的方式,致力于从国际科技合作中获益。同时,随着自身科技实力的发展,中国在开展科技援外方面更加积极主动作为,为广大后发国家的科技发展提供了支持。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显示,仅自1989年至1999年的11年中,国家科委(1998年改制为科技部)就为发展中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班153期,培训了约103个国家和地区的学员2360人次,培训内容涉及农林、能源、环保、生物、信息、企业孵化器、科技政策与管理等专业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而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融入全球化浪潮与适应跨国交流合作趋势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在国家相关战略的助推下,与中国发展科技合作关系的国家和科技组织的数量显著增加;国际合作发文数量呈指数型增长;向国际组织输送的科技专家和人才数量明显增加,参与诸如欧洲伽利略计划,国际热核实验反应堆计划(ITER)等国际高水平科研项目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这一阶段中,中国与各类国际组织间开展的科技合作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据统计,中国已加入1000多个国际科技合作组织,与161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2]参与了全球范围内的科研项目合作数高达300余项,涉及134个学科门类,[3]建立起了涵盖双边到多边、官方到民间、企业到科研院所、高校的全方位对外科技合作体系。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更加重视国际科技合作,也具备了更强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更能够适应复杂环境中的各种挑战。尤其是在全球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和技术封锁之风日炽的情况下,中国依然坚定地顺应全球化潮流,推动“引进来”与“走出去”双轮驱动战略,实现了科技合作与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有机融合,从而使中国作为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的形象更加鲜明。

(二)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对中国的积极意义

不难发现,国际科技合作极大地助力了中国的科技创新发展事业,也正是因为充分意识到了交流合作对于自身的重大意义,中国在主动适应与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过程中产生了自觉的动力。概言之,国际科技合作对中国的积极意义表现在:

1.国际科技合作促进了中国科技创新跨越式发展

在科技发展起步相对落后,全球科技资源高度聚集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现实情况下,中国通过主动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支持国内科技工作者学习国外先进工程技术、科技管理理念和科学思维范式,借助国外优势环境培养大批高水平的科研人才,提升中国科研与开发能力,同时引进先进科研装备和生产设备,提升中国工业生产水平,发挥科技发展的后发优势,既是一种必然的要求,也是一种理性选择的方案。事实上,无论从德苏日等国均起步于技术引进和模仿创新的历史经验,还是从中国沿着同样的道路在诸如高铁技术研发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的成功案例来看,国际科技合作对于启动自主创新事业的价值都是毋庸置疑的。在同时具备吸收国外先进科技成果的意识与始终保持自主创新转化能力的双重前提下,以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来紧跟国际科技发展前沿,调动全球范围内的科技资源促进中国科研能力不断提升,完全契合于新时期我国“坚持‘开放创新、合作共赢’,以全球视野搭建合作创新平台,制定和实施我国科技发展的国际化战略,着力深化科技对外开放,着力改善合作环境,着力深化合作内容,着力创新合作方式,着力建设国际化人才队伍,着力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为我国科技跨越式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积极贡献”[4]的战略主旨。从实际效果上看,我国在全球竞争力中的创新能力、科技研发投入,以及专利数等指标上的稳步上升,都证明了主动加入国际科技合作进程对于科技创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

2.国际科技合作也构成了中国外交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科技外交是一国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世纪里联合国主推的新机制之一。从一边倒到全方位科技合作,可以看出中国的科技合作与中国外交方针政策紧密联系,科技合作服务于中国外交大局。通过积极发展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合作关系,我国开辟出多元的外交渠道,在促进双方加深彼此了解、在合作中建立关联纽带的同时,也有利于开展对这些国家科技界、学术界有精英的联络团结工作,使其能够以游说政府与政党、提供咨询、造成社会舆论等多种方式方法影响所在国政府的外交政策,为密切与改善中国同相关国家的关系提供帮助。时下,即使在中美贸易摩擦仍很紧张的阶段中,由企业、科研机构、民间科技组织和科学家等多元主体参与的中美科技交流也没有完全中断,并在一定程度上对缓和两国关系产生积极影响,便可以视为以科技合作打破政治或经济僵局、缓和国家紧张关系作用的体现。中国通过为众多后发国家提供科技合作支持,也进一步巩固了国家间的传统友谊,并可以有机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中,与文化外交、经济外交等领域形成联动,不断拓展中国外交在发展中国家的战略基本盘。此外,在方兴未艾的全球治理问题领域,科技合作也是充分彰显开放、包容、合作、分享和普遍受益原则的重要平台,中国在其中积极作用的发挥,也有助于展现出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和发展中国家坚定可靠朋友的良好形象。

3.国际科技合作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化时代中的竞争力与适应力

就科技发展创新本身而言,必要的国家间竞争其实是一种有效的动力机制,但这种竞争良性效应的发挥并不意味着拒斥国家间的科技交流合作。恰恰相反,交流合作本身就提供了一种在比较中激发自我超越动力的可能,中国也正是因为主动加入了国际科技合作,才使我们既更有条件在交流中发现自身的短板,跟踪国际科技发展的前沿,同时也通过科技合作来反向检验自身科技实力的提升水平。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也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和适应国际规则的重要契机。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开始有意识地比较国内制度、政策、管理规则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相关制度规章,发现差距,主动探讨与国际通行制度接轨的问题。这一努力的结果,使我们更好融入了国际科技朋友圈,获得了及时在关键问题上发出中国声音的机会,进而为提升中国在国际规则的制定完善方面的话语权提供了帮助。近年来,中国科技实力的显著增强越来越得到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认可,并显现出朝向创新型国家发展的强劲势头,这也使中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获得了更大的回旋余地与自主权,促使许多国家高度重视与中国的科技合作,大幅增加对与中国合作的科研项目投入,国外科研机构也积极寻求与中国科研机构的密切合作。这些成果也都可以视为国际科技合作促进中国在全球化时代中竞争力与适应力提升的价值体现。

二、中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一)中国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方面的成绩与特点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科技合作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而中国在这一过程中展现出的开放精神与不断提升的科技实力也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总体上看,经过40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开始主动适应国际科技合作的需要,其成绩与特点主要表现在:

1.国家主导色彩鲜明,充分发挥了中国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正如前文所述,新中国科技合作事业在起步阶段就具有鲜明的国家主导型特点。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际科技合作政策也始终与国家的发展战略与外交政策保持着密切关联。尤其是近年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更是依托于以政府间合作协议为主轴形成的合作体系。类似的,在我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中,其重要主体即教科文组织的二类中心也都依托于我国官方科研机构或高校建立。显然,这种国家主导型的科技合作项目更易获得稳定充足的资金、人员与政策支持,有利于发挥中国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关键合作领域中实现创新突破。

2.合作形式丰富多样,层次层级分明

中国开展科技合作形式多样,层次分明。合作形式包括:(1)签署科技合作协议或者合作谅解备忘录,以计量学领域为例,仅在2020年与海外签订科技协议就多达65份[5]。(2)建立高层科学家战略对话机制,共同举办国际会议。据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官网显示,疫情前中国科学院每年主办或其下属单位承办200~300场国际科技学术会议;中国工程院每年主办20场国际工程科技论坛。此外,依托各高校与科研机构所开展的相关国际科技会议更是不计其数。通过这些会议,中国科技界保持了对于国际学术前沿的长期跟踪,也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过程中主动融入了本土科研成果的分享机制。(3)选派专家赴国际科技组织参与竞选或任职重要岗位,如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德培先生任国际科学院联合组织(IAP)主席,前南开大学校长龚克先生任世界工程组织联合会(WFEO)主席;(4)合著论文发表。根据SCI数据库显示,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合著论文产出不断增加,尽管有中美贸易摩擦,但中美合著论文数量并未下降,且中国国际论文的增长幅度大于中美合著论文总量的增长[6]。(5)共同参与科研项目,如欧洲伽利略计划、ITER项目等;(6)举办培训班,联合培养科技人才,主要依托科研院所或高校举办。如,由中国工程院承建的UNESCO国际工程科技知识中心,依托西安交通大学成立丝路科技培训基地,每年面向发展中国家工程科技人员举办20期以上的科技培训班,培训4000多人。此外,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层次层级分明,在范围上,兼顾全球与区域,同时具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发起机制,其具体合作机制涵盖了国家-国际组织,国家-区域组织,国家-国家,省级城市之间,科研机构或民间团体之间,科学家个人的合作等,从而有助于发挥完善体系的合力。

3.合作领域广泛,内容不断深化

中外科技合作的领域涉猎广泛,不仅有中国传统优势领域,如地球科学领域、生命科学领域(中医药),还涉及诸多前沿科技领域,如信息科学领域、材料科学领域、能源科学领域、交通领域、环境领域、前沿与交叉学科领域等。同时,随着国际科技合作的内容不断深化,从共享信息到共享成果,从技术指导到技术贸易,从成果转化到共同研发,从产品设备到创新管理,都被纳入到中国科研队伍与国外科学界开展科技合作的范畴内,真正体现出全方位合作的特色。

4.充分依托科技力量,聚焦重大全球性问题领域的合作

中国在获益于国际科技合作的同时,也在积极地为国际科技合作转化为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力量做出贡献,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新冠疫情中中国的优秀表现。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中国以科学为指导,以科技为支撑,取得抗击疫情防控战的重大胜利。在谈到抗疫科技合作时,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要加强“同有关国家特别是疫情高发国家在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的科研合作,共享科研数据和信息,共同研究提出应对策略”[7]。在病原方面,中国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最早与世界分享病毒基因组序列,帮助其他国家科研人员缩短了解病毒的时间;在检测和治疗方面,中国及时共享检测和诊疗方案等技术文件,共享治疗经验;在疫苗方面,中国积极加入“新冠疫苗实施计划”,并捐赠一亿美元。在交流机制方面,中国科学家全部参与了世界卫生组织框架下的10个工作组[8]。中国驻外科技参赞,科研机构与国外政府、机构也建立了良好交流机制,通过视频会议开展线上交流,广泛分享了中国的抗疫经验,为各国政府与科学界借鉴中国经验提供了有力的合作支持。

5.在落实合作任务方面建立起覆盖全球的合作机制

截至2021年9月,中国与全球160多个国家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参与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超过200个;支持8300多名外国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培训学员18万人次,建设33家联合实验室和5个技术转移平台,与8个国家建立科技园区合作关系,有力推动了创新成果在共建国家转化落地,[9]也展现出经过几十年探索形成的全方位国际科技合作体系的强大力量。仅2018年经中国科协及所属学会推荐在重要国际组织任职的中国科学家就达到348人次,其中担任主席、副主席职务的135人次,执委及相当职务245人次,以中国科协名义加入的六大国际组织均继续保持副主席以上任职全覆盖。[10]与早期国际科技合作阶段中中国主要扮演学习者的角色相比,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组织中任职数量的显著增长无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地位的变化。

6.有力帮助发展中国家科研发展,在应对全球性问题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截至2019年底,中国为37个亚非国家派遣了81个农业技术专家组、808人次在非洲国家援建22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为有关国家试验并推广高产新品种,指导当地农民提高生产能力,增强发展信心。[11]同时中国也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职业技能,与塞尔维亚等国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加快中国先进技术在其他国家的应用,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使科技合作对“一带一路”等整体国家战略的实施产生了积极影响。在抗击疫情方面,中国除了成功举办上万场抗疫交流会,分享中国抗疫方案和做法外,还针对全球最棘手的疫苗供应问题,中国始终坚持疫苗为全球公共卫生产品,与世界共享,实现全球疫苗可及性,贡献中国力量。根据2021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信息:中国已经向世界上80多个国家捐赠了中国疫苗,数量多达20亿次,向50多个国家出口中国疫苗。[12]此外,在全球气候变化、环境治理、减贫、城镇化等议题方面,中国的发言权也得到了显著提升,所贡献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智慧也越来越多地获得了世界各国的认可。

(二)中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尽管中国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进步显著,但不可否认,受制于当前的内外条件,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等重大问题的影响,中国在深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对此,可以从三个维度来加以认识:

1.我国自身条件与科研管理体制的限制

其具体表现包括:(1)国际科技合作层次、水平较低。如国际基因组计划中我国仅承担2%基因测序任务,在大型强子对撞机LHC的研究和实验工作中,中国所参与的主要是实验探测装置的部分研发工作,而其投入仅占相关装置总价值的百分之一。当然,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受限于美欧等国基于政治性考量所施加的阻碍所致,但也反映出中国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深度及话语权,与我们业已拥有的科技实力之间存在着相当的差距。(2)科技合作的主体较为单一。相较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国际科技合作中政府主导的色彩更加鲜明,参与合作的主体基本上都是官方机构或者带有官方色彩的组织、高校与企业,其中鲜有中小型企业的身影。主体的单一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科技合作的广度,也在客观上增加了遭到发达国家封锁遏制的风险。(3)签署协议多但合作不深入,落实不彻底。中国签署的大量科技合作协议中能真正落实落地的任务数和项目数都与意向协议间存在着不小的落差。在合作中,部分机构注重签署协议数量,但往往忽略协议的质量和落地的可行性。同时,在国际科研项目方面,中国也存在参与深度不够的问题,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这类问题的出现,既有发达国家设限造成障碍,以及相应导致的外方合作人员、经费匹配不足等条件制约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源于我方对国际组织或国际项目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的主观原因。(4)国际议题中重结果轻过程,话语权偏弱。国际组织发起的议题讨论一般是重要的、事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出席国际会议,参与国际议题讨论是中国科学家在国际舞台上表达中国观点和我方诉求的重要途径。一般在国际组织出台官方文件之前会组织若干次成员国代表讨论会,征询相关成员国意见。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发布《开放科学建议书》之前,历时2年,经过多番论证和多次征询意见后形成。然而,相对于这种比较成熟的过程导向机制,我们在国际议题讨论中往往更多地受限于结果导向型思维,审慎行事,更关注议题结果,或因避免引起误解和争议,而忽略对议题讨论过程的参与,没有主动掌握发言权和话语权。(5)国际人才队伍长期缺口,人员力量不足。众所周知,中国专业领域人才数量庞大,科技领域高水平专家很多,但能胜任开展国际科技工作的专家数量十分短缺。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例,现有中国职员的数量与中国缴纳会费的比例严重失调,名额缺口大,这就意味着日后直接从组织中被提拔为中高层领导人的可能性也会有所降低。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能够被中国政府选中派遣驻外担任国际科技组织高级职位的专家往往年龄较大,可能出现到任后工作尚未充分开展就即将退休的问题。(6)国内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保障力度不够。目前,国内保障国际科技合作的体制机制还存在不够完善之处,首先表现在我国尚未像发达国家那样制定国家战略层面的总体科技合作规划,这就导致了合作项目小、散、乱的局面。其次在外交、法律、财务、人事制度等方面配套政策不健全,难以支持如此大规模、大体量的合作任务。其中,问题主要集中反应在科研管理的相关体制上:目前,中国对科研项目经费管控严格,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由发挥的空间有限。如国际出访和交流经费有限,审计严格;团队中如有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则不能持有公务护照,其出访旅费报销困难;派遣驻国际组织或区域机构的干部和专家职称职务职级如何匹配以及回国后的工作岗位如何保障等问题,都要求中国在顶层设计上予以高度关注,健全相关的体制机制。

2.国际竞争与封锁压力的增加

众所周知,近年来,欧美各国在面临自身实力相对衰退的情况下纷纷出现了“逆全球化”现象。其中对中国带来直接影响最大的就是中美间的贸易摩擦与技术封锁。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国对中国的打压从经济领域延伸至科技领域,对中国科技发展实施全方位打压和战略性的封锁。其主要表现在于:(1)破坏国际科技合作的双赢原则。以中美多所高校间的科技合作为例,美方往往实现制定较为严苛的合作条款,一方面尽可能利用中国的人才资源和较低的科研成本来推进项目运营,另一方面却在成果归属方面设定诸多限制。这就造成了中国在科技合作中贡献与收益不对等的情况。[13]此外,在一些涉及军工、生物科技等敏感项目的研究中,美国等发达国家还不乏利用交流窃取中国的技术与情报,威胁中国国家安全的情况。(2)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压制。美国以国家安全为借口,不断对中国科技企业进行抵制,挑起事端,禁用中国高科技产品。(3)严格限制对中国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和科研装备。自2018年以来,美国先后多次将近百家中国企业列入了出口管制的实体名单,主要涉及航天科工及中国电科旗下部分企业,[14]其代表性事件包括中兴事件、华为事件等。(4)限制科技人员交流,打压在美华裔科学家。从2018年开始,机器人、人工智能领域的中国留学生赴美签证审批困难,在美华裔科学家相继遭到不同程度的审查、区别对待甚至逮捕,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麻省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华裔科学家陈刚教授事件(目前美国司法部已撤诉)。总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出于维系自身霸权的狭隘考量,为国际科技合作设置了一系列障碍。可以预见的是,在西方自身至今难以摆脱治理与发展困局的情况下,中国所面临的国际科技合作大环境在短期内将很难看到改善的希望。

3.全球挑战持续升级,新冠病毒仍在全球肆虐

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讲话中指出,“当今世界面临五大挑战:地缘紧张局势、气候危机、全球互不信任、数字世界黑暗面及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其中,新冠病毒自2019年末开始,至今仍在全球流行,并不断变异,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全方位的影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在重大危机面前,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团结合作才是人间正道。”[15]各国科技界共同抗击疫情的实践也充分表明,人类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应对未知的风险。[16]单从当前现状来看,尽管疫情防治本身提出了对于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相关国际科技合作的迫切要求,促进了相关科技数据的共享,同时,虚拟通讯工具和会议工具的广泛使用也对改变科学技术传播开放的方式产生了积极影响;[17]但疫情给国际科技合作带来的挑战仍是十分巨大的,具体表现在:(1)对科技人员的交流造成了直接的障碍。由于跨国交流受限,一些重要的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的推进受阻,科研人员的培训与引进、输出均受到影响。(2)疫情对各国经济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迫使许多国家和企业主体不得不缩减研发支出,而疫情对正常国际贸易的限制又将波及许多新兴高技术产业,从而直接削弱了国际科技合作的稳定保障条件。(3)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愈发复杂的国家间关系也不利于国际科技合作的深入开展。疫情爆发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就没有停止过在相关问题上对中国的抹黑和转嫁责任,破坏着中国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外部环境和国家间的互信关系;同时,受到疫情影响的发达国家为了降低国际贸易对其经济的影响,纷纷以本国利益优先的理由对国际科技合作设限,使得疫情中政治凌驾于科学至上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18]

在认识到以上三方面问题叠加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该着重认识到,科技环境外部条件的变化与疫情时代的新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对中国发挥以往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固有优势造成了冲击:首先,传统国家主导型的科技合作正越来越可能面临着发达国家的刻意设限与排斥。事实上,自2000年以来,中国申请加入国际空间站的计划就屡次搁浅,而中国收购马达西奇公司受阻,“一带一路”战略受到“中国威胁论”的系统污名化等案例也表明,西方国家往往很容易利用其国际话语权方面的优势来渲染中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国家企图”。其次,中国依托于官方科研机构与高校体系的科研交流管理体制,确实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官僚主义问题,给畅通的国际科技交流设定了许多不必要的限制条件,而且在跟踪国际科技合作前沿方面往往表现得缺乏敏感度和弹性。再次,疫情流行时代的新挑战使以往一些常态化条件下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尤其是人员往来方面和国际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都意味着中国布局全球科技合作网络的工作将面临技术与政治的双重阻碍。

总之,疫情时代中国深化国际科技合作的总体态势,表现为传统问题与新问题、内部问题与外部问题同时出现,内外环境的变化正以“问题倒逼”的形式迫使我们不断提高适应性,在破题中探索中国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的创新转变。

三、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深化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的基本原则与政策建议

鉴于上文所提到的成就与问题,要想继续保持中国在后疫情时代国际科技合作中的重要地位,继续保持世界支持中国、中国回馈世界的良性循环体系运转,我们既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吸取国外先进经验,也要针对已有问题采取相关改进措施。当下,面对世界百年之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中国发出“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主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毫无疑问,在这一正确路线的保障下,中国将坚定地沿着顺应全球化浪潮的方向,不断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以此促进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并为全球做出贡献。为此,必须针对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的国际科技合作的问题与特点,以国家战略为导向,面向国家需求,服务中国外交方针政策,根据不同战略需求明确合作重点与形式,开展关键区域和关键技术的交流合作,破解中国科技发展难题,同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争为推动建设中国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做出贡献。围绕这一目标的相关具体政策建议主要包括:

1.更加灵活地发挥国家主导型科技合作模式的优势

针对中国国家主导型科技合作模式遭遇挑战的问题,应该在把握变与不变科学规律的前提下更加灵活地发挥固有优势,避免各类风险。作为顶层设计,需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尽早出台国家战略层面的科技合作规划,并在提出合作原则、路线的同时明确参与主体及具体的权责利关系,使之有效落地。而在一些需要国家信用背书和直接关联国家外交战略的领域内,中国应该积极表现出负责任大国的担任,有意识地宣传自身在科技合作方面的开放态度,宣传中国在援助发展中国家科技创新事业方面的诚意,以同日益背离科技合作宗旨的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形成对照,抵消其对中国参与科技合作事业的污名化影响。同时,中国也应该积极探索从政府职能转变和合作主体多元化双管齐下角度寻求破局。一方面,应该针对上文提到的相关配套体制方面的问题,更加明确政府在科技合作事业中的服务者定位,不断健全有利于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人事、法律、财务、管理体制,出台完善的关于国际出访、国际会议、国际培训、国际任职等相关事项的管理办法和配套举措,为国际科技合作事业尽可能提供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财务资源,扫除影响国际科技合作的阻碍和负面因素,营造开放宽松的科研环境,如匹配专项资金,开辟绿色通道,明确国际组织任职人员的职业上升通道和福利待遇等激励机制。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探索双边与多变相结合的合作机制,借鉴欧盟和日本对合作方进行分类,制定不同政策的做法,在与发达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中强调打通交流引进与自主创新能力转化间的关联,在与发展中国家的交流合作中更侧重援助扶持其“造血”功能的提升。相应的,鉴于我国传统科研管理体制限制下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主体往往限于少数几所知名科研院所、高校和大型企业,而从国际范围看,由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的国际科技合作的活跃度正越来越高,因此,有意识地促进科技合作主体多元化,也成为了我国参与科技合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2.更加注重全面系统的科技合作人才队伍建设

要适应出现“逆全球化”问题与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的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无疑是具有关键意义的。而其具体内涵,则包括如下几方面:(1)从科研人才的培养入手,首先维持和不断壮大与中国科技发展创新需要相适应的科研人才队伍。为此,一方面要重点提高各科研单位、科技工作者参与国际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吸引国外优秀科学家,特别是海外华裔科学家和优秀华裔青年来华工作,引进海外前沿创新项目,助力中国科技强国建设。还可以利用一些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学科与专业设置方面的自主权优势,鼓励其根据国际科技前沿设立相关学科、专业,同时培养本土人才与吸引海外精英。(2)不断提升科研人员胜任国际科技合作的意识与能力。比如,我国此前出现的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和国际科研项目落地中的很多问题,归根到底是国际化人才不足的问题。为此,应该探索建立国际化人才储备库,并开设与国际科技合作相关的培训班。实际上,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早已认识到此类问题的严重性,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如中国科协建立了中国科协系统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后备库,定期举办“中国科协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培训班”,对任职和后备人员进行国际形势、政策、国际组织知识、处理国际事务的准则等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19]这一成功经验值得进一步的推广应用。(3)还应该特别关注国际科技合作中管理保障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往的人才队伍建设往往局限在技术人才方面,但无论从发达国家推动国际科技合作的成功经验,还是从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运用技术手段合作交流重要性迅速提升的角度看,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保障人才团体,并根据扩大国际人才后备库的容量,放宽选拔条件,多选后备队伍,按照不同国际科技组织的需求和岗位级别对后备人才实行分层管理,精准培训,都显得十分必要。在未来的科技合作中,这个团体还可以为从事科技合作的专家提供技术教育服务,以帮助他们熟悉国际规则,提高国际交往能力。

3.建立完善以高端智库为先行引领的全方位科技合作平台

当前,中国国家级高端科技智库如中科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开展了扎实且富有成效的工作,合作内容丰富,领域广泛,专家力量雄厚,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了良好典范。有鉴于此,在国家层面也需要进一步整合各大智库资源,凝聚力量,打造国家级对外科技合作高端平台,形成统一合力,共享资源,进一步扩大中国与国际组织和国外机构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中国科技的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针对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的特点,中国还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通信技术,线上线下共同联动,促进合作任务与合作项目的落地。此外,在公共部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还应该比以往更加注意发挥日益成熟的企业主体、科研机构与高校等多元主体的能动性。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应鼓励科技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共建合作任务的落地机构和实施主体,帮助企业成为创新活动的生力军,确保合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也与国家主导的国际科技合作形成互补和风险分担关系。

4.探索改进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方式,有意识保障国家利益,提升合作中的话语权

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国际风云变幻莫测,面对人类共同的难题,各国都需要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共同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因此,中国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过程中,既要始终注重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在国际交往中做到不卑不亢,倡导公平公正推进合作进程,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双方或多方的诉求,提倡互利共赢,以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开展友好合作。针对部分发达国家在科技交流中的损人利己行为,我们应在倡导和践行开放合作原则的同时,讲求合作效益,保障国家安全,特别是针对性地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与国家安全保障制度建设,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在项目酝酿阶段就充分提出我方的利益诉求,并建设专业化的法务队伍提供法律保障。此外,国际科技组织在新的国际秩序建立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中国在国际社会上发出中国声音的重要平台。中国始终要高度重视与国际科技组织的合作,主动作为,通过参与国际科技组织议题讨论或引领国际议题设置,推动达成国际共识,参与改变国际规则,从而提高中国在国际科技组织中的声望和影响力。为此,中国的有关部门和科研团队要专门研究国际科技组织的使命与核心理念,深度参与国际科技组织的业务与高层管理工作,在合适的时机发起能够获得广泛认同的议题,牵头提出国际社会共同问题的解决方案。同时,既要注重议题结果,也要关注议题过程。在讨论过程中,如有争议,不要回避分歧,积极沟通,做到分歧在可控范围之内即可。

5.针对内外问题化危为机,开辟中国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

不可否认,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的国际科技合作,确实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的阻碍,但对于中国而言,却也是一个深化国际科技合作的机遇。这是因为,中国在采取科学、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以及发展本土防疫技术方面积累了许多成果与经验,这就有可能转化为重要的科技合作资源。同时,中国无私的对外援助以及坚持开放交流的方针,也将塑造中国良好的国家形象,帮助中国在科技合作中提升地位。在此有利条件下,我们还应该大力倡导公共卫生领域内的国际科技合作,支持疫情信息分享、防控知识分享、医疗合作分享、科技合作分享、防疫治理经验分享等,[20]大力资助疫苗与治疗技术开发,并支持国内开放科学事业的发展,建设整合各类数据开放共享与科研合作平台,把握契机跟上开放科学发展的前沿潮流。针对部分西方国家在疫情中针对中国开展的舆论战,除要积极回应,坚决斗争之外,也应该旗帜鲜明地倡导以国家间合作的方式共同应对危机,通过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进程的努力化危为机,开辟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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