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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息不对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分析

2022-02-27崔天琦

江苏科技信息 2022年36期
关键词:专精产学研专利

崔天琦,武 龙

(1.徐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江苏 徐州 221010;2.中国矿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0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祝贺2022年9月的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召开时强调: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在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并特别提出了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为保持和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借由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与策略,知识产权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关系到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尤为重要。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1]。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是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的战略性举措。创新能力强、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问题研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是“专精特新”公司的根本。企业科技创新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指引下开展,科研成果需要通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来保护,进而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力[1]。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控制是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内容。

本文结合信息不对称理论,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因素,提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控措施。

1 信息不对称与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专精特新企业由于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相较于传统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相对突出,受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影响较大。受人为主观因素影响较多,并且其研发和成果市场化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性较强,是专精特新型企业的特点[2]。

1.1 逆向选择风险

逆向选择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逆向选择也是一种不利于消费者的经济运行效率趋低的一个决策行为。产品需求和技术市场要求高、迭代频率快,致使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不确定性。专利实施是市场需求和专利成果在众多资源支持下的结合,知识产权合作和转化机构是否优质,企业无法做出区分和判断[3]。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创新成果转化会因为诸多不对称信息的存在而产生负激励现象,这也是企业不能规避的逆向选择问题,其主要包括自主创新成果侵权风险、创新成果保护不当风险、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权属不明风险、知识产权服务风险[4]。

1.1.1 自主创新成果侵权风险

自主创新成果侵权风险即专利侵权风险,体现在研发产品或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风险[5]。当前,创新和研发工作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比以往更加重要,如何更加精确地了解竞争对手和行业的情况,确保创新研发的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快速遭遇模仿壁垒,是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和研发费用增长环境下企业亟须审视的问题。

目前,大部分专精特新企业涉足产业基础领域,是技术创新的重要策源地,以创新赢市场。但由于企业处在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管理层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创新能力不强、专利检索不足、缺少国际专利布局等问题,从而导致专利侵权风险提升。如一些专精特新企业在技术研发立项时没有进行专利信息的检索,资本投入后发现创新研发成果存在模仿嫌疑,自主研发获得的创新成果因被指控侵权而无法使用。

1.1.2 创新成果保护不当风险

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产生的创新成果,尤其是关键性和开拓性的研发成果,唯有通过知识产权对创新成果进行确权才能获得必要的保护,获得独占利益,否则就有可能被他人自由利用,失去研发成果法律上的所有权。

专精特新企业以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驱动,硬科技属性突出,拥有技术水平先进、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优势。随着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壮大,所面对的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其创新成果在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领域遭侵权的风险不断加大。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直接影响到创新成果的保护情况,创新成果保护不当和未保护的主要因素体现在企业缺乏维权意识、未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业人才短缺、代理机构不专业等。

1.1.3 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权属不明风险

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是提升研发创新能力的必要举措,一个研发成果上产学研合作各方都会持有一定比例的知识产权。假如产学研合作中专精特新企业没有在研发合同里就知识产权权属、风险防控等予以明确和规范,则会导致知识产权的归属与使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知识产权风险。在知识产权成果的许可权方面,如合作方给予企业使用的只是普通许可,则会出现第三方企业也能够从研发机构获取知识产权成果许可的风险;当多个权利人共有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成果并具备实施能力时,针对这一专利权的实施,上述共有权利人之间则会出现潜在的竞争风险。

1.1.4 知识产权服务风险

随着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其专利成果创造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但有些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忽视知识产权专利服务风险,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缺乏专业知识产权人才等,此时就需要选择专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知识产权代理工作专业性较强,其涉及法律、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及科技文献等多方面知识。有些企业未认真了解代理机构、代理人资质和代理人专业背景等,错误选择了低品质的服务机构;也有一些企业从经济成本考虑,并未关注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也未考察机构对产业领域的熟悉情况,青睐收费价格低的服务机构,甚至选择了没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不正规机构;也会出现企业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不合理,未明确服务目标和服务质量。以上风险因素都会导致企业申报知识产权时出现申请被驳回、补正、重新申报的情况,授权成功率低,势必会影响到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成果的运营转化工作。

1.2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签订合约、交易完成后交易者可能会做出不道德行为,进而损害交易对方的利益。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周期不确定且以人为主导,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途径,则易产生道德风险,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风险和职务发明纠纷风险。

1.2.1 知识产权管理风险

一些专精特新企业没有把知识产权管理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管理者选择了短视行为,未设立专业的知识产权部门,缺乏知识产权人才;或是企业绩效考核不科学,对研发人员未制定科学的奖励机制,忽视对涉密场所和涉密人员的管理,核心研发人员未按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不完善,缺乏维权意识、维权能力和未掌握有效证据,当面临知识产权被侵害情形时,企业就会遭受损失。由于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专业机构未建立和缺乏知识产权人员,对已注册专利管理与资金投入工作不到位,则会因为知识产权缴费不及时、续展未跟进等原因,导致已申报成功或本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丧失,从而使企业竞争优势损失。对于管理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通过对企业管理者施加监管来有效控制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

1.2.2 职务发明纠纷风险

企业职务发明纠纷多,不只是调查研究上的结论,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7月30日)可知,专利侵权案件6 967起,其中专利权权属纠纷职务发明案件为1 117起,约占16%。在专精特新企业中,创新研发人员多处任职、兼职的比例比较高,这就会导致研发人员接触核心技术机密,容易因离职和兼职导致职务发明纠纷。职务发明纠纷的原因如下:一是知识产权监管意识淡薄,没有对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背景进行相关调查和分析;二是隐蔽性、取证难是研发技术易被窃取的特点,研发人员一旦离职,企业核心技术则会面临较高的被泄漏风险;三是缺乏针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薪资结构不合理,研发人员对企业的认同感低,易产生离职行为。

2 风险控制对策与建议

2.1 完善知识产权风险监管体系

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与研发工作要以知识产权管理为导向开展,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风险监管体系。在科技创新战略和规划中,要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和指标;进行科技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时,要做好知识产权评估并确定目标。加强知识产权维权力量,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培训,通过规范企业自身管理,提高知识产权风险意识,并加强风险监管,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由研发部门牵头,人力资源和法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风险防控。重点是强化研发人员的管理,关于新职员,对他们的知识产权背景要进行全面了解和严格分类,对新职员因知识产权交错所带来的风险及时规避;关于参与技术研发的工作员工,需定期开展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培训学习,提升企业研发人员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对涉密场所、人员全方位管理,积极推行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保密内容[5];关于离职员工,需第一时间进行知识产权分割,并签订知识产权保密协定。技术研发初期,为避免与企业现有知识产权产生冲突,要充分挖掘技术成果的可专利性,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实现技术跟踪;研发中期,为规避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要基于市场现状实时研究分析当前技术研发成果,有针对性地调整和修正研发思路;研发成果转化和利用阶段,要通过成果发布、学术交流、论文发表、国际合作等具体的内容来提高知识产权的管控水平,有效预防知识产权风险。

2.2 推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专精特新企业真正产生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关键点是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和利用,唯有实现商业价值,具有专利所有权的专精特新企业才能在各类专有权利中获取最大利益。

政策方面,围绕目标精准、阶段平衡和集成一致实现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高专利转化率,减少专利闲置。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研发部门要立足技术成熟度状况和科研成果业转化前景,分别施策,分类制定转化策略。鼓励研发部门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掌握一定数量的标准专利,加强技术标准与专利的融合,构建 “专利池”,以此来支撑创新发展。

成果转化激励方面,当知识产权成果研发成功后,要及时对大力实施创新的团队和骨干人员予以奖励;转移转化执行方面,专精特新企业要对采购的中间产品及时予以知识产权独立性调查,与合作方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使用权限等明确约定;信息披露方面,要避免因过度披露而产生风险,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掌握信息披露发布的时间,做到适度发布。

2.3 强化产学研合作权属运营

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最关键的是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和机制建设,要从市场、企业中发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来建立新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专精特新企业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积极做好知识产权对接工作。与高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项目,企业研发部门应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部门沟通和交流,应针对科研团队、项目负责人、相关学科等共同提供知识产权支撑服务。充分利用高校和研究机构的重点特色专业优势及技术专家团队,按照双方约定承担技术研发责任,共享技术成果开展,一起做好协同技术研发工作[6]。项目完成后将项目中产出的各项科技成果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进行评估总结。对于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校、研发机构联合承担的前瞻性、原创性技术研究项目,其资本投入由双方依据约定比例进行,按照约定划分所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优先拥有知识产权的受让权。法务部门要积极配合研发部门对产学研合作中的研发合同严格审核把关,充分明确双方的知识产权权属和使用范围等具体条款,对存在风险及时提出预警并制定相关规避对策。

2.4 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使用

企业应做好代理服务团队的筛选工作,通过全面了解代理机构和代理人资质、代理人专业背景、从业年限和服务能力等方法,引入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按照企业自身要求,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要科学定制不同的服务方案。要求机构要做好挖掘布局、信息检索分析、热线咨询、人才培训和专利预警与导航等相应深度服务。对于专精特新企业而言,做好知识产权布局,除了利用专业代理机构,尤为关键的是要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专业团队的建设和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知识产权需求,针对有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员工,通过组织专题知识产权培训和操作案例的学习,使之能胜任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人才储备的基础上,应该建立研发部门牵头,实施与转化、法务和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联合的知识产权组织,或者抽调专人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专职负责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7-9]。

3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理论厘清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成因,梳理出专精特新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目前专精特新企业表现出突出的自主创新成果侵权风险、创新成果保护不当风险、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权属不明风险、知识产权服务风险和管理风险与职务发明纠纷风险等,如果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势必会制约一部分企业的发展。

因此,专精特新企业应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风险监管体系、推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强化产学研合作权属运营、规范知识产权机构使用,从而促进专精特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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