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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研究

2022-02-17许馨文冒俊杰

今日消防 2022年12期
关键词:消防隐患高层民用建筑防火监督

许馨文 冒俊杰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用地的日益紧张,高层民用建筑在节约土地资源、解决城市人口住房紧张问题等诸多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但是此类建筑内部通常存在消防管理责任及相应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使得建筑内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屡禁不绝。由于此类建筑内部人员通常较为密集,且发生火灾过程中建筑内部高温浓烟蔓延速度快,导致实际处置难度加大,事故过程中极易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结合《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相关规定以及“放、管、服”政策工作理念,针对我国高层民用建筑内部防火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以期不断提升我国各级消防监管部门的管理质效,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防火监督;消防隐患;火灾危险性

中图分类号:D035.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227(2022)12-0040-03

近年来,高层民用建筑火灾时有发生,惨重的损失对我国消防工作治理体系及实际治理能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由于消防监督部门对高层民用建筑开展常态化防火监督检查时,往往仅对建筑内部所属固定消防设施、工作台账、防火负责人在岗在位等相关情况进行略显粗浅的检查,进而导致建筑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不及时。随着“放管服”理念的深入人心以及我国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逐步深化,简政放权、制度化监管、优化政府服务等重要举措也逐渐进入了法治轨道。就消防领域而言,一方面是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标准,另一方面是对事中事后各类消防安全制度的严格规范,以确保真正意义上的“放要放得下,接要接得住”。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火灾防控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削弱火灾对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直接威胁。结合目前我国高层民用建筑内部普遍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延长监督触角、拓展监督视线,形成立体动态的建筑防火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对有效解决当前高层民用建筑防火监督工作中的问题,降低建筑内部各类火灾风险性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1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监督工作开展现状

与多层民用建筑相比,高层民用建筑除了承担基本的住宿职能之外,通常还兼具餐饮、娱乐、教育等多种类别的商业功能,导致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人口流动性显著提升。部分商业机构为了更好地吸引人们的关注,通常在建筑内部设置大量的电气设备,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部分商业机构未结合实际制定定期电器巡检机制,使得建筑内部的火災隐患显著增加。由于高层民用建筑内部设置了大量竖向管井,建筑内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短时间内即可形成烟囱效应,高温烟气在巨大的抽拔力作用下短时间内即可蔓延至建筑顶部。此外高层建筑内部通常采用大量易燃性装修材料,在一定程度上明显增加了建筑内部的火灾荷载系数,以上材质在高温炙烤作用下散发出大量有毒烟气,在引发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还会增加被困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概率。因此,通过制定合理的防火监督机制,及时消除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于有效降低火灾发生后建筑内部的人员及财产损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1]。目前我国部分高层民用建筑建设时间相对比较久远,消防配套设施和消防建设标准已经不能完全符合现行防火标准,例如部分老旧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车道已经无法满足各类大型消防车辆现场展开作业所需要的实际宽度,固定消防设施损坏等现象也层出不穷。此外,一些新建高层民用建筑在建设及装修过程中违规使用未经专业机构检测的新型材质,部分设计理念频繁在防火规范边缘试探,甚至超出现行消防规范的相关规定,为日后正常的消防监督管理和日常火灾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埋下了隐患。

2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开展防火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高层民用建筑内部防火监督工作机制的合理设定对于有效保障建筑自身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首先,防火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能够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建筑内部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保障该建筑内部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监督工作也是对社会安全负责的一种表现。近年来各类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所带来的直接损失更是触目惊心,事故的根本原因仍然是安全管理体系的严重缺乏,而防火监督机制则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有效保障社会安全的底线措施[2]。在现代城市火灾预防体系中,火灾的预防成本要远低于火灾的处置成本,而在火灾发生之前进行有效的预防则能够有效降低由于火灾事故而引发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在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开展防火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3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防火监督体系不完善

防火监督体系不完善是我国高层民用建筑内部较为常见的安全顽疾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机关对于消防安全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各建筑管理职能部门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不断探索较为完善的建筑防火监督体系,但是目前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需要改善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现有的建筑防火监督体系中,地方消防监督部门是执行防火监督工作的执行主体,建筑主管单位及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的程度相对偏低,尚未形成全民参与防火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其次,我国现行的部分建筑防火监督标准相对较为笼统,执行过程中缺乏明显的差异性,从而导致建筑内部的防火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实际作用大打折扣。最后,消防监督队伍中的部分成员执法力度和执法意识尚不完善,执法手段局限于传统思维,强调形式而忽略效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施后,部分监督员产生了“只把双随机到的单位检查完毕就可以”的错误思想,弱化了对管片内消防安全形势的评估、研判、分析和推动隐患治理工作,导致存在推动属地街镇开展隐患综合治理能力“退化”现象,思想意识还不能与新型消防监管模式相适应,未能实现防火监督的真正目的。

3.2  政府扶持力度有待提升

“政府统一领导”是社会各单位履行消防主体职责的前提和保证。当前,对于辖区内部高层民用建筑各类火灾隐患的有效治理,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调度指挥下,由辖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但在我国部分地区,辖区政府对于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稍显不足,行业系统也未能有效发挥自身相应的行业监管职能,导致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工作仅停留在参与层面,存在一切消防隐患问题理应由辖区消防监督部门全权负责的错误认知,一旦发现火灾隐患问题就直指消防监督部门,消防防火监督检查过程中由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依旧无法彻底解决[3]。

3.3  过度依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了有效降低建筑内部的各类消防隐患问题,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往往通过聘请专业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方式,对建筑内部的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定期维护保养。而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在对建筑内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实施清查的过程中,仅仅局限于对维保协议签订主体资质合法性的检查,而没有第一时间对各类固定消防设施的实际性能开展必要的检测,甚至对建筑内部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也只是敷衍了事,故而主观上导致了防火监督机制相关工作职能的缺失[4]。

3.4  与职能部门工作衔接上的缺失

自从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职能移交住建部门后,消防监督部门在日常处理一些工程项目审核工作过程中经常出现衔接不畅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缺少相关图纸资料的共享平台,住建部门验收通过的项目,消防监督部门无法同步及时查询到相应的设计、竣工图纸,导致消防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无法将实际现场与相关图纸进行一一核实。甚至在验收过程中出现“阴阳图纸”等情况,对消防监督部门后期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4 提升高层民用建筑防火监督工作效能的相关措施

4.1  建立科学高效的消防执法体系

消防监督部门要定期与辖区派出所深化联合检查机制,形成隐患治理合力,依法履职突出隐患整改销号,每月至少推动辖区联动部门开展1次针对性防火联合检查,推动辖区派出所履行其自身消防监管工作。结合打通“生命通道”和老旧小区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联勤联动和错时夜查机制的有效构筑,最大限度保障建筑防火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必须预先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切实树立好执法标杆,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对屡查不禁、屡犯不改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坚决以“罚、封、停、拘”等手段进行严格整治,始终保持高壓态势。同时勇于以刚性执法强有力震慑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内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有效夯实辖区火灾防控基础,形成同频共振、联防联治模式,切实发挥社会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

4.2  提升“双随机”监管工作模式的执法质量

作为防火监督活动开展的实际监督者和实施者,辖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防火监督工作人员在建筑防火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随着“双随机”监管模式逐渐改变了以往“运动式”的执法模式,对于消防监督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对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各项建筑防火开展针对性的创新改革,就必须相应提升防火监督人员的专业技能,最终保障“双随机”监管模式执法质量的有效提升。要定期对担负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作人员开展高层民用建筑内部有效识别和辨析火场环境能力的重点培训,加深防火监督人员对于高层民用建筑各项防火监督业务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使得这些专业知识在工作过程中得到反复实践应用,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的相互融合,切实推动辖区内部防火监督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5]。

4.3  构筑固定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机制

为了有效提升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消防安全环境,必须由相关部门结合建筑主体实际情况制定针对固定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机制,设定专人专班对固定防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壁式消火栓等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定期维护,以确保它们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由辖区消防监督部门定期组织建筑内部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利用以上设施开展消防演练,实际测试各类装置的真实工作性能。与此同时,防火监督人员还应当对建筑内部的各类消防设施维护体系和标准进行系统研判,并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给予相关的整改优化建议。

4.4  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事实上,良好消防安全氛围的有效构筑仅仅依靠消防监督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辖区消防监督部门要定期向辖区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抓宣传促长效,线上线下筑牢消防安全底线,不断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居民群体发生火灾后的自防自救能力。通过“内”“外”共同发力的模式,利用政策宣贯、法理解读等方式,全面加深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深刻领会,确保日常开展针对性防火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能够切实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执法。在此基础上,采取立体化、全覆盖式动态宣贯模式,利用“声、屏、报、网”合力进行高层民用建筑相关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解读涉及居民、物业关心关注的有关消防控制室值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棘手问题,引导建筑管理单位牢固树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法治环境,以法律法规为指引,强化警示提示,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态势。必要时,可由属地消防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开展实地检查曝光,结合消防志愿者和全民学习平台分批组织宣传人员深入高层社区进行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同时协调街道和社区电子屏、楼宇电视和物业业主微信群,定期发布各类建筑防火专项知识及相关预警提示,督促居民杜绝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开启常闭式防火门等现象的出现,共同管理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5 結语

综上所述,在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组织开展合理的防火监督工作是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样任重而道远。完善的消防监督体制能够有效降低各类火灾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消除建筑内部的各类安全隐患,因此,可以通过定期对建筑内部各类固定消防设施开展维护检查,开展合理的消防安全培训、宣传,不断将相应的火灾防控体系系统化、规范化,积极探索、推进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新模式、新举措,通过不懈摸索实践力争完成从“管事”向“管人”模式转变,努力提升高层民用建筑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董华,朱世伟.建筑物防火监督的有效方法探讨[J].消防界(电子版),2018,4(22):30.

[2]张鑫.试论高层建筑的消防隐患及防火监督[J].中国科技纵横,2015(6):194+256.

[3]高志国.对于建筑物防火监督检查的方法[J].科学家,

2017(17):165.

[4]韩璐.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监督有效策略研究[J].消防界(电子版),2020,92(16):70+72.

[5]董斌.试论如何实现消防防火监督工作的新发展[J].山东工业技术,2018(8):200.

Research on fir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high-rise civil buildings in the new period

Xu Xinwen1, Mao Junjie2

(1. Xiuzhou District Fire and Rescue Section of Jiaxing, Zhejiang Jiaxing 314000; 2.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a Fire and Rescue Section of Jiaxing, Zhejiang Jiaxing 314000)

Abstract:With the increasing tension of urban land use in our country, high-rise civil buildings have played a significant role in saving land resources and solving the shortage of urban population housing. However, there is usually a phenomenon that fire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and corresponding control measures are not implemented in place inside such buildings, which makes various fire safety hazards in buildings repeatedly banned. Because the internal personnel of such buildings are usually dense, and the high temperature and thick smoke inside the building spread quickly during the fire. The actual disposal is more difficult, and it is easy to cause casualties during the accident. Combined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Opinions on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fire law enforcement" and the work concept of the "release, management, and service" policy, the various fire safety hazards that are common in the process of carrying out internal fire prevention supervision of high-rise civil buildings in our country are analyzed one by one. Based on this, practical and effective rectification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hoping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management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fire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at all levels, and better escor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society.

Keywords:high-rise civil building; fire supervision; fire hazard; fire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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