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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文化营造的主体关系调适及路向选择

2022-02-13蔡斯敏

关键词:营造居民主体

蔡斯敏

(山西大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06)

一、问题提出与分析框架

基层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环境的复杂化增加了治理难度,也对治理方式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水平,实现精细化治理需要充分地运用科学合理的治理方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在党的领导下加强“三治融合”和现代技术的智慧治理是当前治理形势下行政单一管理方式向党委领导下的多元共治方式转变,推进基层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手段。[1]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局面,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不仅要考虑如何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社会的活力,更需要深入考虑如何在治理过程中把治理方式与多元主体关系、组织体系、平台搭建、资源统筹等重点环节有机衔接起来,将制度优势转换成治理效能。基层治理是社区空间内治理主体为了一定的目标发生关系、产生联合行动的场域,多元主体关系建构是基层社区治理工作的重点,不同主体利益关系的矛盾分歧与有效化解是基层治理工作中面对的主要难题。基层社区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社区居民生活样态的实际反映,与人的精神面貌和活力创造息息相关。目前学界关于社区文化与基层治理中多元主体关系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将城市社区文化理解成为一种社区公共文化,提供这种文化服务的主体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化多元力量。研究将社区公共文化供给与多元主体合作相联系,说明公共文化供给机制需要转变为与社区治理的思路相一致,在具体路径上更加强调从政府单一的文化输送向不同主体的多元化合作共治的转变。[2-4]此类研究立足于政社关系互动下的制度变迁以及多元化社会力量的变化,强调一种改变的整体性和均衡性。其次是聚焦风俗习惯[5]、文化软治理[6]、情感联系[7]等与社区文化存在一定联系的核心概念,说明社区文化嵌入社区共同体体系中是一种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功效的重要因素,并详细阐述其如何与政府行为、法律制度等权威性规范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秩序的方式和特征。

作为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法律法规政策等正式制度的作用逻辑,城市社区文化究竟对基层治理中多元主体关系调节产生怎样的意义借鉴?虽然“三治融合”政策背景的提出更多地是在强调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完善,而事实上“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8]的目标同样适用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当前在强调充分引导发挥群众自治,借助技术平台实现信息化时代治理的全域覆盖,打造网格化治理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的过程中,如何在把握社区共同体文化建构精神要义的基础上将其与基层治理的主要工作有机结合,在多元化、动态化、精细化、全域化的基层治理格局下切实有效提升治理的效率和效度?本文从社区文化营造的内涵剖析出发,把握其核心精髓,重点从动力源头、主体力量、情境嵌入、方式整合几个主要维度引申到基层治理主体关系处理时的取向把握,以社区融合为理想目标提出多元主体关系调适过程中的主要路径选择。(如图1 所示)

图1 文本分析框架图

二、城市社区文化营造:空间、主体、关系下的文化创意实践

(一)面向公众意义的文化镜像

文化与人和社会的关系密切,文化是人的全部创造性成果及其活动结果。人是创造和发展文化的重要主体,文化孕育了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一个社会的文化,是由个人必须知道或相信以便能够按照社会成员可以接受的方式操作一切所组成的。”文化是公众所有的,因为意义是公众所有的。文化是由社会通行的意义结构所组成的,人们通过这些结构构成信号领会并相互联系。[9]14-16作为社会普遍精神状态和个体日常生活方式的深刻反映,文化的内涵可以囊括个体习惯、心灵活动、社会智性的发展以及整体性生活方式。随着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强国战略的不断深入,如何在新时代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10]。文化的构建以人的精神需求和发展为核心,包含社会文明、思想道德、理念信仰、文化素养、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等不同层面。从个人、家庭到社会,每个个体在从自然人走向社会人的生命历程中无时不镌刻着文化的印迹。从文化理念到文化产业,关于文化的各类产品形态和具体活动把激发人的主体需求和社会活力视为文化践行的初衷。文化体现为人的精神活动,更是满足人精神需求的实践活动。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新的时代要求和社会主要矛盾,我们对于文化的理解也在赋予新的时代意义。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生产发展的首要前提,中华民族在由富裕走向富强的发展历程中,人的需求也从生存逐渐转变为更高层次的发展和自我完善。如何让发展起来的人们拥有更加厚实的获得感和精神满足,在社会交往中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显然,在深层次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已然成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统筹指导的核心要义。文化发展的时代要求再一次让文化的本真落脚到人的社会性,作为社会意义的人是具有自主理性和现代意识的个体,其形成过程是人的现代化,主要体现在思想、行为、态度、心理等层面的一个现代化转变。[11]4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社会现代化的最终实现也是为了改善人的素质,满足人的需要和提升人的自由度。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现代化过程在追求物质生产生活改善的同时,更加关注人的现代化发展。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而人的现代化是改革开放和整个现代化的最终归宿。如何保障人的基本权利,调节不同主体间社会关系,进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中国全面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尚需不断深入探索的重大议题。文化作为人的精神意识层面的主要活动,其所倡导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平等和人的主体性在推动人的现代化实现过程中拥有积极意义和鲜明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2035 年建设文化强国,“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12]。由此可见,面向公众意义的文化是一种富有主体创造性、生活契合性、实践互动性和关系调制性的实践活动,其内在使命将人、社会与公共性等主题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基层治理体系下的城市社区文化营造

作为国家与社会关系交互作用的空间场域和集中缩影,社区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治理主体行动关系及其社会成效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来源。由于基层治理更加接近人们的现实社会生活,社区空间与秩序、社区服务与生活质量、社区关系(多元主体关系建构)、人与人矛盾关系调节等构成了基层社会治理面对的主要对象。因此,探索社区空间下人、主体间的关系与秩序成为社区治理实践过程中的核心问题。社区营造①依据社区建构对象和侧重领域的差异性,围绕社区空间和共同体的再生产主题产生了一系列相关性词汇,如社区建设,强调社区空间内的美化;社区组织,强调社区组织和成员关系;社区振兴,强调面对公共议题,提升社区生活品质;社区培力,强调社区借助外部力量,自主帮扶的各类社区自组织。源于境外丰富的实践经验迁移,是一个兼具实践经验和知识指向的词汇。丰富的社区营造理论与实践方案表明社区营造拥有非常广泛的出发点,是一个涵括空间、社会与文化三维融合的框架。[13]事实上,社区营造作为一种“社区共同体”的再生产行动,在重新推进社区共同意识的过程中必然伴随居民自主参与、多元主体互动[14]、角色扮演探讨[15]、内在机制分析[16]和社区文化建构。在滕尼斯的理论中,共同体包含人与人相互扶持、相互慰藉、相互履行义务的关系[17],显然,社区共同意识的培育无法脱离一定的情境下不同主体的关系塑造。本文使用的城市社区文化营造借用“社区营造”这一概念的核心内涵,聚焦社区空间下的人(主体)、社会与文化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引申到全域性基层治理,进一步思考基层治理中不同主体的关系搭建。社区营造是一项极强的在地化实践,制度基础、组织体系、行动者能力意愿等都是影响其效果的重要因素。[18]从单位制、街居制、社区制再到目前的网格化治理,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断重构的情境下,伴随各类社会力量的发展,基层社会获得了一定的自主发展的活力,中国城市基层治理格局也在发生变化。现代意义上的社区更像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社区居民等不同主体在这一场域内存在一个关系连接点。城市社区文化营造与社区发展命运息息相关,并深刻嵌入到社区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之中,在既有制度安排的影响下形成了鲜明的路径依赖。虽然在政策理念和理论逻辑上,“社区服务”是社区构建过程中最先引入的,而后是社区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但在实践路径中,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需要服从于政策安排。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最开始是关注如何稳定基层政权,其次强调社会发展价值观念,发展最为缓慢的则是如何在保持社会活力与秩序下开启以社区共同体培育为目的的面向社区居民的文化培育。中国的社区文化营造应该根植于本土土壤,为了打造更加具有本土性的社会文化实践活动,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城市社区文化营造的定位应该更加强调在人们共同生活的社区空间之下,如何能够在文化上发挥创意,深入挖掘社区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更大限度地激发主体活力,在城乡一体化、个体化、多元化的背景下发挥并保持社区共同体的整体性,实现在不同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基础上基层社区的有效融合。

三、多元主体关系:基层治理症结化解与效能提升的关节点

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刻变革。从单位制到社区制,制度变迁下呈现的是“国家——社会”权力关系作用方式的转变。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度转型,基层一级社会治理的主体、规则、机制、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改变,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特别是随着社区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群体性组织等基层自治力量的逐渐发展,城市基层治理逐渐呈现出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19]的战略举措,基层在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日俱增,如何能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有效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新发展阶段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治理具有空间性,在不同行动者主体发生关系作用的空间里带有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鲜明色彩,是一个典型的关系场域。基层治理在矛盾转换、关系调整过程中已经发生了模式转换,一种全新的、多主体参与、动态开放的、共同体导向的全域治理模式正在形成,它更加强调突破边界下的各个行动主体的联合行动,通过构建更高层次更加紧密的行动体开展深层次的合作行动。[20]在基层治理参与主体多元化的条件下,创新社会治理就是在基层治理过程中探索不同主体之间如何互动能够形成治理有效的规则进而提升治理效能。因此,治理关系和治理规则的建构是社会建设的核心维度[21],也是基层治理的题中之义。从根本上讲,创新社会治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国家与社会关系格局,以在特定的治理规则(如何治理、如何互动)下形成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合力,促进社会治理效益的最大化。[22]具体而言,城市社区治理这项系统性工程的运作涉及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领域不同主体的共同参与,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街道办、城市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社区服务企业、社区自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形态,在组织目标、组织章程、工作内容、经费来源、人事管理、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为了契合现代“社会化社区”的需求满足,社区服务、资源输送、信任建立、资本建构等内容的实现需要多元主体合作参与。通过网络建构形成合作生产,才能不断制造出符合社区需求的“产品”,这是多元主体合作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因此,不同主体间互动机制如何进一步搭配整合形成多元共治模式将会影响高效高质的社区治理效果。权责明晰、边界清晰、协同合作、主体融合是现代治理格局下多元主体关系的理想状态,但是在基层治理实践中面对的主要困境却是主体关系不通顺不清晰,彼此相互排斥,权责失衡严重。既有的行政体系和习惯逻辑造成常态治理中碎片化、原子化、内卷化和非常态治理中动员化等问题突出且转化协调机制弱化[23],机制、资源、权力、事务、组织、资金等方面问题凸显。政府的行动服务与群众需求之间存在一定错位,集中表现为群众诉求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基层工作人员压力较大,工作中面对的事务繁杂超载、社会组织专业能力薄弱,居民自治能力欠缺等。基层治理是一个综合性体系,多元主体关系是这一体系之中不同主体发生有机联系点,也是隐秘薄弱存在问题最为突出的地带。解决现有的问题需要从不同层次思考可能的发力点予以有效化解。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弥合不同主体之间存在的分歧差异,寻找彼此合作的联结性,真正形成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合力效应是治理中关系处理的核心关注点。

四、社区文化营造下基层治理主体关系调适的取向把握

基层治理主体关系的调节与建构是一个有机体系,本文借助社会理论大家帕森斯的社会系统与社会行动理论的核心思路[24]48-56,从动力源头、主体力量、情境适应和整合方式四维角度,通过几对矛盾关系体的取向把握剖析社区文化营造对于保证基层治理有机体系灵活稳定运转的内涵启示。

(一)动力源头:活力与秩序

发展与秩序是中国在迈向现代化的社会过程中必然持续面对的重大主题。“转型悖论”是指在现代化发展中发展与秩序间存在的矛盾,一方面发展与秩序相互依存;另一方面,发展却会不断地打破既有社会秩序和格局,造成紧张、对立甚至冲突。发展中的中国社会治理的中心任务是着力实现发展与秩序的动态平衡,不断提升治理体系的包容性、适应性,以构建一个充满活力而又和谐有序的有机社会。[25]激发活力与保持秩序是基层治理中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条基准线,也是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面对社会治理问题审时度势的判断。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增进了不同区域、不同阶层社会流动的力度与速度,城市社区开放性与社区成员异质性客观程度上是社区活力形成的主要源头,社区文化营造的基本理念也是要立足于社区本位,更加强调凝聚人心和文化塑造。作为最富有创造力的主体,如何更好地激发人的活力是社区营造介入的中心理念。当前社区文化营造中应该坚持一种自下而上、立足社区的视角,建构和打造一个以社区居民为本,激发个体贡献智慧和热情,共建共有共享社区精神文化家园,最大程度发动居民建构属于自身的美好社区生活。因此,新时代社区文化共同体意识培育的落脚点离不开居民活力的激发。

社区这一空间场域是由社区居民以及不同服务主体的共同参与构建的关系网络。不同居民、各个主体之间关系协调与社区整体的有序运转联系密切。如何把居民有效地组织起来,这涉及社区居民的动员与有效参与,是社区文化营造过程中亟须思考的问题,也是活力与秩序在基层治理场景中的体现。当前的治理形势复杂,在常态化与非常态化治理模式下对于居民动员、矛盾化解、关系调节等治理要求差异很大,能够实现不同模式间转换的关键点还是需要处理好激发活力与保持秩序的关系。活力是源头,也是治理效能提升的关键条件。基层社区合作治理不是理想制度设计能够实现,社区变革的真正动力源自基层,来自社区内部,是居民内发的需求、意愿和行动促使他们能够形成合作,凝聚行动,积极自主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进而在合作治理下发挥治理合力实现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秩序是保障,也是治理制度健全的稳定要素。有效地调节主体关系的重要前提是不能够压制居民的活力创造,为社区居民及治理主体参与者创造有利条件,形成有效连结进而增进社会团结。社区有机体系中每一个部分之间的连结纽带构成了整体,基层治理亟须处理的问题主要就是这些连接点和衔接处,具体而言就是产生各类主体社会交往或社会关系的地带。场域、情境、对象、条件、手段等发生变化都会对主体关系交往产生微妙的影响。社区文化营造以激发社区居民活力为目标导向,但是在具体治理环节联系的增进还需要充分地利用好文化做文章,在价值理念、目标追求、文化氛围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寻求相似、弥合差异、化解矛盾,增进连结。

(二)主体力量:个体化、社会性与公共性

改革开放的四十多年,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阶段,在“传统——现代”的关系进程中,每一个个体都置身于社会关系与结构变革的洪流之中并嵌入到自身的日常生活。个体化的过程是个体自主性萌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根据主体的角度差异可以理解成具有个人意义的自主性和具有群体意义的自主性[26]30,具体涉及每个人对于自我的理解,包括从个体到不同类型群体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运行和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建设现代化的关键内容是人的现代化,如何在社会变迁的时代里塑造一个更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人格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需求。在这个意义上理解,社会大变动的时空条件对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基层治理体系的完善构建需要从细节着眼关注到每一位社区成员。社区文化营造在重新透过文化的视角理解和塑造社区的过程中其核心的立足点就是社区空间之上的每一位社区成员的关照。在全球化、多元化、流动性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化社区是一个由不同层次、各类要素的集合体。不同类型社区之下存在着异质化的个体,虽然在社会分层、利益诉求等方面存在鲜明分歧并可能形成矛盾,但是他们都是社区的主人,更是社区美好生活家园的建构者和践行者,社区生活变化是他们的共同经历。因此,尊重个体化差异,最大限度关注每一位社区参与者的诉求表达,在此基础上致力于和谐、包容、关爱、信任的社区整体性文化氛围的营造是十分必要的。

和谐社区秩序的构建离不开每一个个体的有机参与和彼此联系,这其中特别需要促进以下两个方面更好地协调一致:一是所有个体的个人需求和偏好;二是那些对个人提出的要求,如众人如何携手合作,社会整体的维持和功能。而在秩序构建中个体与社会之间的鸿沟是与社会对个体要求和个体自身的需求之间存在的这些矛盾紧密联系的[27]9-10。前者体现个体化,后者涉及社会性,即人与人之间有效的社会连结,即每个人出于何种需要都必须同他人发生接触和交往。[28]个体化是主体社会性联结的重要前提。个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自由结社交往意愿的生成,这些都是现代化意义上社会形成的特征,也是社区文化营造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基本条件,在人民群众不断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下,文化建构要以人为中心,落脚到社区空间之上的关系,特别是在吸纳不同类型社会成员加入,处理不同主体人际关系的时候彰显重要。基层社区是人们各种关系交往发生密切联系的集中场域,各类主体在自发自觉条件下发生的有机联系越密切丰富,社会性的属性特征越发鲜明。从个体化到社会性,基层治理主体关系的处理需要把握好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特别是在满足个体化需求下有效地增进不同个体和群体间的社会连结,保持其区域内不同主体联系的方向性、丰富性和稳定性,这对于主体关系调节和社区秩序构建具有重要指向意义。

不同主体之间的社会连结构成了社会性,为了共同利益而相互合作并在此过程中提升尊重、信任、包容,这是社区公共性的体现,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崇高目标。从社会性到公共性,社区成员有机联系并形成紧密社会团结,这是具有高度社会动员力、参与感和秩序的社区整体面貌。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区治理目标的实现就是处理好主体间联系,借助各种方式手段不断增进社会连结并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理想目标迈进。在高度流动、开放和分化的社会中,日益分散的个体化趋势是基层治理工作中面对的客观现实,个体是社区的组成,更是社区活力的重要来源,如何及时地发现个体间的需求和联系并把他们组织起来转化为社会连结,社区公共性的理想目标实现需要创新社会治理思维和手段。社区文化营造在重塑社区文化的过程中思考社区生活中的人、社会及其关系变化,挖掘人的精神资源、价值认同和社区特色文化的同时调节不同主体的关系以实现社会连结,社区公共美好生活的营造是自下向上的,是立足于个体和私域向公共生活和公共领域的递进式过程。

(三)情境嵌入:利益、情感与关系

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结构的深刻转型,社区内部人员的构成复杂,利益多样化日趋明显。现实中的社区场域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共同体”,而是在多元利益主体之上形成的社区联合体,主要包括个体利益、群体(团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三个层次。个体利益、群团利益及公共利益不可能永远保持一致。由此可知,在社区多元主体分化的现实基础上,特别是个体利益、群体利益需求的无法满足一定会影响公共利益和社区公共性的实现。流动性社会、个体化趋势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社会分化程度,也增加了个体对于自身利益的关注和维护。单位制小区、老旧小区、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拆迁转移安置小区等不同类型社区构成下的社区居民对于自身利益及诉求的关注点是存在明显差异的,社区治理中多元主体关系的调节,特别是上级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物业与社区居民等主要关系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动员困境很大程度上源自利益分歧。社区作为一个不同主体发生社会关系的空间场域,必然是充满利益交织的复杂地带。激发居民活力,提升其自主参与和自治能力的一个现实条件离不开利益关系的适度调节,基层治理中主体关系的调适也需要面对各种利益纷争。

回到滕尼斯的理论中,共同体与社会是一对相互照应的概念。代表传统乡土关系的共同体孕育了深厚情感,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连结是以情感凝结为主的。从共同体到社会,人们的社会联系变得日益松散。在现代化社会中如何重建社会性,特别是寻找共同体中人与人以情感为纽带的社会连结就成为古今众多思想理论家思考的核心主题之一。历经社会变迁和制度变革,社区形态及其治理思路发生了很大改变,拥有共同生活经历、社会交往和故事记忆的社区成员对于社区的情感认知是相似深刻的,社区成员基于情感意识的认知构建与社会参与行为联系密切。通过情感联系增强居民和社区的认同感对于提升社区居民参与感具有重要驱动力。作为一种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社区文化营造就是需要通过组织化方式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分散化、差异化的个体整合成具有共同社区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的社会群体,这一过程的实现需要很好地借助文化建构把社区情感和主体关系的连结塑造有机结合起来,情感纽带成为调适社区主体关系、增进社区公共认同感的重要粘合剂。

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共同场域必然充满着各种社会关系的交织。中国人的传统关系网络是基于血缘、姻缘、地缘的自生型关系网络,始终体现着儒家伦理内涵。随着社会转型和时空条件的改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关系网络中理性利益的成分逐渐加入,呈现出情感性与工具性混合的特征。[29]显然,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共同场域必然充满着各种社会关系的交织,利益分歧、权责关系不均衡是造成社区社会矛盾和治理难题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化解问题的思路来源。在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时代,如何有效地把握和运用这些关系网络会影响社会资源生产、亲密团体的构建和矛盾冲突的化解。由此可见,社区内部情感关系把握、文化氛围营造等对于推进社区治理共同体下社区成员意义认知与行动参与的一体化,以及社区有效动员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驱动力。

(四)方式整合:制度、技术与组织

不可否认,在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迫切需求下,在国家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一系列政策引导下,基于制度监管和绩效考评的压力效应,政府、基层社区干部动员参与社区治理,以及与社区组织等力量的合作治理能力有所增强,基层治理格局正在转变。但是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由于既有体制因素、权责失衡关系等造成主体关系失调的问题依然突出,这已经严重影响基层社区干部、广大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造成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的关系疏离,社区治理效能的提升亟需调适主体关系。不可否认,社区管理网格化是社区治理层面的一次革新,对于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心下沉到基层具有积极意义。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升级版,全科网格在基层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应用。在维护社会治安等基层重难点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但是依然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困境,特别是全科网格作为政府治理功能的延伸,在行政力量下沉过程中其社会控制的思维没有根本改变,居民自治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依然有限。[30]有学者表示,网格化管理的本质是将国家权力下沉到社区,而不是促成居民群体的联合,从社区内部提炼新的治理资源。[31]网格化制度的践行过程中还需要和社区居民动员、社区治理主体关系有效联结等内容有机结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执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越能彰显制度的优越性。如何切实有效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需要把正式制度(政策法规)、非正式制度(文化营造)和具体社区践行情境有机结合。

智慧治理是推进基层社会创新手段,通过技术变革带动社会治理变革过程的一次重要尝试。如何充分地依托数字化平台丰富居民的数字参与场景,以数字技术促进民意汇集、民主协商,引导居民参与日常社会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成为数字时代赋予社区治理新的时代要求和重点任务。[32]全市域、智能化、大联动的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成为互联网+时代网格化治理的主要方向。各地在探索数字时代网格化治理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了数字技术平台,构建了信息综合系统和治理中心,以及数据平台、工作管理平台和手机App 应用平台的联系,通过网格员及时发现并上报问题,主动掌握社区信息动态。在技术介入社区治理过程取得成效的同时,精细化治理要求主体在治理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社区中存在的各类隐秘问题,数字社会治理在提高行政化办事效率的同时,是强化了上级行政力量的社会控制,还是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化解这些矛盾是值得思考的。而这些问题又与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关系紧密,特别是社区居民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重要主体间信任关系、社区社会资本构建等。事实上,我们打造智慧治理平台和体系的过程中,覆盖在社区空间上人的利益诉求、情感互动和关系网络同样不容忽视。数字化社区治理和社区文化营造的相互结合,技术效用的最大发挥还要嵌入到社区特色文化之中,真正落实到社区层面最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上。

如何将社区居民调动组织起来?这一问题既涉及社区居民的有效动员,也是社区组织化力量的投入情况。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来源不仅仅有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变革,更注重自下而上的社会力量培育,特别是通过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推动基层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社区自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都是社区组织化的主要样态,也是社区治理自治实现的主要社会力量代表。在“五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与社区慈善资源)联动机制下更是将社会组织放置在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位置。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日益多元化,组织化的力量不可缺少,而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居委会、社区居民、物业等社区主要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也是社区主体关系调适的主要内容。社区文化营造意味着对社区居住环境的改善,强调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经由社区社会组织发起、倡导、协调并不断发展,是一种有效的文化整合方式。如何在社区文化营造过程中引进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结合社区居民需求和实际发展情况进一步打造特色化、精致化、人性化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社会组织介入社区文化营造过程中的方向把握。

五、社区融合何以实现:社区文化营造中主体关系调适的路向选择

(一)传统习惯认知转换与借助:以人为心、关系调适

身处“传统——现代”时代变迁下的个体或组织,不可避免会打上转型时期的鲜明印记,其行动选择也会受到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其中,非正式的习惯习俗作为社会性意义的行为,具有群体建构性与文化建构性,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具有意义的指导框架。转型期的社会化社区类型多样,开放化、流动性社区内人员构成多元,夹杂传统习惯和现代理念的共同作用,拥有差异化鲜明的利益诉求和情感表达。在表现形式上,成员习惯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是不确定的,嵌入在时间、社会结构和社区情境之下可能充满正负功能、潜显功能。我们对于习惯与基层社会治理关系的分析应该置于更加广泛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的不同后果中,置于正功能和负功能中。[33]116无论是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关系调适还是社区文化营造的中心理念都是强调要以人为中心,最大限度关注和满足每个社区成员的精神需求,以关系的良性调适、情感的慰藉满足来发现并化解在社区社会关系连接处及其隐秘角落可能存在的各类矛盾危机。虽然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各级部门一直在强调转换传统意义自上而下的社会管控思维方式,以社区为中心,聚集社区空间之上的各种主体关系和利益行动,但是在具体践行中依然无法完全摆脱传统既有的认知方式,这就需要我们所有参与治理的主体及时调整和转变思维方式,在社区文化营造的过程中秉承“以人为中心”“以民意为根本”的理念,结合社区自身特点发现、挖掘、关照和运用好社区内人情关系资源。面对基层治理实际问题时,充分注重个体化时代社区成员的自主表达,激发其活力,调动其兴致。与此同时,发挥群体性习惯的正功能促进社区成员自治进而实现社区整体的有序运行,这其中特别是在处理多元主体关系时兼顾好社区内传统习惯与现代意识的双重因素,发挥以实现社区整体的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二)多层次价值理念融汇:国家——社会——社区

文化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典型产品,社区文化覆盖社区,影响居民,在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化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社区文化的营造和建构过程不可脱离国家的政治环境,在国家层面,作为主流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成为各地社区弘扬和宣传的主要思想文化形态;在社会层面,本地出台的市民公约、道德规范等成为提倡、引导、促进居民提升文明素养,形成良好行动力和秩序感的重要价值体系;在社区层面,形成面向居民、覆盖社区的本土性文化的培育,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精神活力,将社区广大居民有机联系起来,在不断了解和满足居民需求表达的过程中,协调社区内外供给主体关系,从而推进社区治理机制深耕细作。[34]一个成熟完善的文化价值体系应该是国家、社会与社区不同层面价值理念的有机融汇。社区文化营造既要承接政府文化领域的主流意识形态,突出当前社会发展的主流价值观念,还要着力突出不同社区居民的文化特色。而在社区文化实践过程中,尤其是社区特色文化的塑造和培育方面,无论是正式的制度或者政策性引导,抑或社区文化自主性培育,很多地方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因此,为了通过文化层面不同价值理念融汇促进社区有效融合,还需要政府政策、社区平台、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努力,打造基层治理中文化塑造的典型样板,充分发挥文化引领的示范作用。

(三)社区关系平台搭建:情感、信任与认同

虽然社区治理现代化日益强调治理的精细化,基层治理制度设计中各类资源服务下沉的大背景让社区自治日益成为社区发展中的重心。社区自治的关键是社区居民自治能力的培育,而其又受到社区动员、多元主体关系、社区组织力量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何有效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改善主体失调关系,提升动员效能已然成为当前社区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当前我国基层社区治理中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之间日渐疏离的“悬浮式”动员关系,社区居民的自主化动员力量欠缺和自治意识薄弱,基层治理主体关系失调的现实问题,以社区为动员主体,通过加强情感联系,构建亲密团体,重塑新关系资源进而实现社区矛盾化解的“关系式动员”成为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过程中提升动员能力和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35]社会分化和个体化时代下的社区是一个不同类型、各种阶层居民生活的共同体,情感与利益的交织使得这一共同体内部充满复杂多变的矛盾关系。社区作为一个公共平台,如何运用和处理好居民关系网络,通过情感联系增进信任理解,带动社区居民自主创造正向联系,维护社区秩序,形成社区认同感,进而促进社区社会连结有效实现,是在社区文化层面化解社区矛盾纠纷、提升动员能力的重要路径之一。

(四)组织化+技术下的社区文化供给的制度保障

社区文化营造从应然到实际,从理想到行动的过程离不开文化供给保障,特别是涉及人员、场地、资金、设计等核心性要素。现代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是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领域共同作用的结果,而组织化的力量更加能够充分地保障社区文化供给专业性和团队化。面对日益差异化、分散化的城市社区居民个体,仅仅通过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在社区组织和动员是薄弱的。随着社区组织服务职能的全面拓展,一个价值观念正确、组织结构合理、服务目标明确的社区组织已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追求。社区社会组织是推动社区文化营造的主要力量,更是促进社区居民自主参与、提升社区动员能力的重要载体。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程度不一致,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和政策区别,这影响到了社区治理的整体效果。一个组织生命力长久发展还需要从制度建设、能力提升等层面进行细化考量,社区社会组织的行动力培育已经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社区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在政策引导上已经被列入专项行动规划。[36]与此同时,在互联网时代,智慧社区与智慧治理变得日益重要。借助大数据手段、综合信息调度平台等网络化治理平台可以显著提升效率,为行政决策、绩效考评等提供科学依据。但是,面对事无巨细的社区事务和矛盾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如何能够做到精细化、人性化地发觉潜在问题,建立情感联系,疏通主体关系。数字化时代技术使用的理想效应发挥还需要观察技术的投入是否增进企业与居民之间的互信,促进社区社会资本的积累,有助于社区治理,而这些问题解决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如何更好地与社区文化营造过程中主体关系调适相互结合。

五、结论

在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时代,实现人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共同体目标离不开所有主体的共同努力,提升治理效能离不开治理方式手段的变换,更亟须转变治理过程中的思维方式。基层社区治理主体关系失调严重影响了治理效果,要想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满足利益诉求、实现居民自治和社区动员需要结合社区自身实际情况切实分析。社区文化嵌入到社区发展中,与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情感联系、记忆认同等内容息息相关,深刻影响着社区治理机制的发挥。社区文化营造与基层治理主体关系调适具有内在联系,借助社区文化营造中社区空间、主体及关系的核心内涵去透视和理解基层治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社区矛盾、关系失调是与社区文化中存在的特有关系特征密切联系的,这是问题呈现的症结,也是解决路径的契机。基层治理过程中主体关系的调适需要不断地转换思维方式,去剖析和运用好社区文化及其背后的各种主体关系,进而指导社区治理实践工作朝向理想化目标迈进。由社区文化营造的中心理念延伸为我们更好地认识和处理好基层社区治理中各类主体关系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分析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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