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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艺术对高校美育的积极作用

2022-02-09张茹玉哈尔滨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教书育人 2022年36期
关键词:美感感官美育

张茹玉 (哈尔滨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新媒体艺术被认为具有技术性和实验性,其基本特征是流动性,属于一直发展的开放体系。像录影、网络、VR、模拟仿真,等等,每个时代最新的科技成果和艺术作品的融合都会成为新媒体艺术的焦点。正如首届“新媒体艺术与高等教育”学术论坛中詹炳宏教授的观点,他认为“新媒体最大的价值是探索新的可能,相同的思想、理念、事物和信息均可以采用不同的载体进行表达;并表示新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的最大区别是跨学科和协作方式,艺术家独立完成的难度性很高,甚至需要观众参与进来”。[1]这就意味着,新媒体艺术呈现出跨媒介、跨学科的显性特质。

中国近代史上,首次明确提出将“美育”纳入教育方针中的蔡元培先生认为,“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冶感情为目的者也”。此后,美学与教育并举,理论与实践并重。但美育并不等同于高校美育,其区别主要体现在高等教育的界定上。罗纳德·巴尼特认为:“高等教育能把学生推进到对自身经验进行批判性反思的理性层面,能对所学习的东西持有自己的看法。”[2]这就说明,高校美育对学生的批判能力和思考能力,以及对美的价值评判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界定“新媒体艺术”和“高校美育”,有利于更好地借助以时间为主轴、科技为工具、观念为中心的新媒体艺术,对引导审美、反思审美、评判审美的高校美育起到积极的作用,以行使美育功能,促进教育融合。

一、新媒体艺术中的数字媒介化丰富了美育资源

现在的时代,可以被称为“泛媒介”时代。通俗来讲,“泛媒介”是对传统媒介的突破,比如书籍、广播、电影、电视等,它包含了新媒体艺术中依靠技术驱动的新媒介——时空媒介。这就像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人的延伸》中曾说过的“媒介是人的延伸”。他认为传播媒介是人类感官,或者说是人某种功能的延展。比如视觉延展的对象是书籍,听觉延展的对象是广播等。这就说明,一切事物的传播,是没有办法离开媒介表达的,美育也一样。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数字艺术的改变,这种改变不仅拉近了受众与传播者的关系,也影响了师生交互行为和交互方式,数字媒介使老师和学生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小,也为老师进行美育提供了更多的载体支撑。

在信息同步化的时代,教育环境较为活跃,高校美育在这样的环境中显示出其优势。新冠病毒疫情让社会中“无接触式”传播成为普遍现象,在高校教学中,“云课堂”日益普及。“云课堂”的开展正是利用了数字媒介化的视觉感知交互功能。因为眼睛,总是能最早,也是最直接感受到来自外界刺激的感官。对学生来说,线下真实课堂情境的缺失,让以视觉为主要感官的知觉系统受到了影响。基于此,利用VR技术,通过线上“云实践”的方式,让学生“云参观”各种线上艺术馆或博物馆。这种新兴的网络艺术馆或博物馆,实际上就是以互联网为桥梁,建造的云端数字场馆。借力于数字媒介技术,线上艺术馆和博物馆在数字世界中,俨然成了极具吸引力的文化景观。这种数字媒体艺术打破了传统的空间限制,数字图像使学生能够随时随地去参观、浏览、鉴赏,对学生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观看过程,更是感受、欣赏的过程。通过对艺术作品的视觉感知,引发学生之后的审美反馈。而且,数字媒介载体的使用颠覆了原有的时空限制,它可以在学生需要的时候进行反复鉴赏。借助数字媒介载体,让学生真正获得参与感,带来更强的体验感,以实现美育动态立体化的教学模式。还有基于线上异地同步直播的专家讲座,也将美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化。美育将不再限于本专业或本校,通过互联网数字媒介,学生将受到更多学科、更多种类、更多角度的美育熏陶。新媒体艺术的介入,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这种新颖的数字媒介教学模式,将艺术、文学知识转变成为视觉、听觉媒介资源,实现了实物跨媒介传播,传播的广度与深度得到加强。审美教育不再停留于纸媒和实物,这也使得媒介传播形式的成本大大降低。可以说,数字媒介艺术的交互性将传统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作为审美客体的教学担任了媒介的角色,通过交互行为,成为老师与学生间的桥梁,最终让二者达到了艺术审美上的情感共鸣。

同时,针对美育具有的特点,例如寓教于乐、润物无声等,这些都指向学生的学习状态。只有让他们沉浸于精神愉悦的学习状态中,才能被无意识地感染,在不知不觉中接受熏陶,被改变、被净化,从而获得理想的美育效果。面对数字技术带来的高效信息传播的特性,如何实现教师与学生的情感联结,进一步拓展美育平台?可以通过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建立属于他们的自媒体平台,比如公众号,让他们成为彭兰口中的“万众皆媒”者,让每个学生都有成为传媒信息的源头,或传播中间媒介的可能性。学生作为媒介传播的主体,他们需要创造并展示丰富的数字内容,以自身为媒介,产生与其他人,包括老师在内的联结。这样的平台,为所有学生提供了意见交互、自我表达的机会,使学生的审美判断能力得到锻炼的同时满足了多样化的审美需求,这种以自身兴趣为出发点的审美自由也会激发学生的创造性。而老师在了解到学生的审美特点后,也更容易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和指导。数字媒介化加强了老师与学生的双向互动,美育不再是说教和刻板的,而是洋溢着和谐与自由的。因此,新媒体艺术中的数字媒介化,充分延续了美育的宽松、从容和愉快的特点,同时转移了美育的教育主体,使美育不再一直是老师的阵地,老师也不再是绝对的话语权威,而是让所有参与的学生都成为审美教育的主力。

二、新媒体艺术中的感知延展化拓展了审美视界

时代的改变带来了技术的革新,随着5G、互联网等技术的普及,教育系统也掀起了改革的风暴,新媒体艺术中的媒介不再是孤立止步于传播的工具,而是变成了美育依赖的生存环境。换言之,美育的视野、所包含的范畴,不再局限于教科书或课堂教室,而是可以利用新媒体艺术的延展性,让美感体验落实于日常生活。美学作为一种“感觉学”,想要感受到美,就要从身体的感官出发,从体验开始。洪咏善即以此作为美育的前提,“我们对于生活世界的认识与了解完全是透过身体、感觉、情感、感知分析的习惯等感官经验,重视审美经验价值”。[3]这就意味着,我们每个人,是天生就具有美感潜能的,所谓美感,就是透过感官、直觉,感知外在美好事物的能力。基于此,教学应该是不断探寻与创造美感知识的一种反思性行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利用新媒体艺术中的延展性,培养学生从日常生活中进行多元感知、想象、鉴赏、反思批判的能力。

要落实丰富美感体验,需通过智媒技术的加持,将全息媒体融合各种传播形式,建构起复合式的信息载体,调动学生的视觉能力、听觉能力和触觉能力,运用“直觉”“感官”去体会,全方位地感受世界、认知世界。例如可借助手机移动端,通过app进入全觉传播模式,利用视频增强视觉和听觉感受,再通过手机触屏设备,激活学生的触觉反应,让学生借由直觉性去触碰,在情境模拟中进行自由选择,不仅让学生感受到“美”,更能参与“创作”。这种创作就是康德提到的直觉式创作,运用单纯、生活化的题材,透过实际感官体验、加上心中既有的印象,借由新媒体艺术的延展性,让学生以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呈现出心中所感。而整个过程中视觉、听觉和触感的刺激,能够焕发出不同的灵感创意,释放出深层丰富的内在情感,也在无意间自然流露出个人的心性与气质,展现康德所说的“主观审美判断”和“品味”,并且让学生可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美”与“创作”的愉悦。

有了直观的美的体验,再用引导的方式,使学生能自然而然地学会欣赏作品。经历了感官体验和创作体验,再欣赏相关题材的作品时,更易唤起每个人内心深处那种对美的“悟”和“思”。所谓“悟”,是一种瞬时被击中的审美直觉,就像叶朗先生所说的“审美直觉是剎那的感受,它关注的是事物的感性形式的存在,它在对客体外观的感性观照的即刻,迅速地领悟到某种内在的意蕴”。[4]而“思”,并不是分析和思考,而是一种原始的认识,是带有情感和回忆的深层记忆,是一种强烈情感和直接反应。就像每个学生对不同作品有不同的欣赏角度,是源于每个人内心的感情印记不同,以这样的方式来欣赏,才能进一步领悟作品中更深层的美的意蕴。可以说,要真正进入审美状态,需靠感官体验、生活记忆以及实际创作经验的累积来潜移默化。以美育的立场来说,这些都是培养“美感”的重要途径,它利用新媒体艺术的延展性,抛弃了传统教学中常规的解说和解构(如技法和理念内容介绍),不靠“知识”的填充或用“逻辑思考”的方式来判断,因为这种类似于常识性和知识性的美感传达方式,难免落入对美的概念的灌输。而灌输式教学只能让学生了解人为认定的美的知识和规范,而无法真正从“心”去感受美。如同何佳瑞所提倡的美育教学理念:“知识可以辅助美感,但是绝对不能替代美感。施教者应该着重在帮助受教者充分进入审美的状态……引导受教者本身进行个人的体验,最后才是以关于作品的知识性内容作为补充与辅助。”[5]通过新媒体艺术的延展性,以沉浸式体验为目的,拓展媒介传播的形式,将美育内容和学生审美能力培养融合在一起,优化美育表达效果的同时,拓展了学生的审美视界。

三、新媒体艺术中的智能体验化提升了审美能力

智媒时代的到来,改变了全媒体生态的信息传播方式。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仿真、数字游戏等新媒体艺术中的智能属性拓展了媒体传播的现实场域,突破了美育教学的空间局限。借由智能媒体的赋能优势,打造全员参与、全效聚合的新媒体艺术美育平台,从而打破教育场景在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藩篱。这正是近年来许多东西方教育者谈及美育时,提出的一个观点,那就是基于席勒和康德提出的“游戏”理念,以“游戏精神”作为实现美感教育的途径或方法,利用人工智能推进美育智能化发展。这里的“游戏精神”,不等于空幻、不切实际的想象,相反,它常有使理智更灵活、更接近真实的能力。游戏当中自得其乐和想象力灵活的现象,对教学的过程,有深刻的参考价值。它强调的“想象力”与“自由”的发挥,就如曹俊峰先生所言:“在审美活动中,感官取得材料后,想象力是不受限制地随意构造某种表象,这种表象是变动不居的。”[6]可见,“想象力”扮演了主导角色,不受限于知性概念,能够自由、不受限制地建构出某种表象,而“想象”和“自由”正是审美或从事审美活动时不可或缺的动力来源,适用于高校美育的课堂教学活动。

针对“数字原住民”的大学生,利用虚拟仿真课程平台设置游戏项目,拟设教学环境,使教学活动和实际情境相结合,经由模拟实际活动,让学生主动探索、整合知识。首先采用计算机搭配数字游戏的方式,结合AR、VR和MR等技术,为学生构建极具真实感的虚拟空间,在操作上是以直觉化操作为主,如拖拉、触控、摇晃平板计算机等,在每关游戏前都有游戏说明,告知学生如何进行游戏,游戏画面结合动画、音效与配乐,可以收到更直接更生动的教学效果。同时,在游戏中会有信息反馈给学生,重视信息的交互性,平台提供实时音频或视频通信,答对或答错,游戏会跳入不同的关卡,让学生感受到挑战性。在学习进程中,以学生为中心,每关可由学生按照自己的学习水平和学习速度进行游戏。这种新媒体艺术下的智能植入,凸显了“自由游戏”下的沉浸体验优势。让学生除了以多元的感官参与外,还可以随时观察过程,例如游戏过程中让学生学会做选择和决定。学生的好奇心被调动起来,而且从中获取了知识。游戏闯关的方式让教学更具挑战性,学生在自我挑战中获得了成就感,这可以让传统的教学环境,更趋智能化和多元化。这就证实了席勒所称的“审美”游戏冲动,他试图“从寻求人的精神自由和人性的完满的角度来讨论美和美育的问题”。[7]在他看来,追求人性的完满是“美育”最根本的性质,透过游戏,可以完成对人性的塑造。“游戏冲动”将人从知觉的经验世界,带入想象力的国度。想象力丰富,“游戏冲动”才能得到充实的满足。想象是艺术不可或缺的条件,所以“游戏冲动”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可以达到精神自由解放的“审美活动”。

“游戏”作为人的本能,绝大部分学生在进行“游戏式”学习时,都会十分专注且乐在其中。从学生各不相同的关卡选择得到了游戏数据的多元性结果,可以感受到自由和想象力的发挥。整个教学活动中,学生大脑中的“想象力”“知性”“自由”三者合作无间,在探索过程中渐渐达到和谐、平衡的状态。在虚拟仿真的游戏中,有一个共通点,就是没有对学生的干预,同样的界面,因其选择的不同,有着无限的变化可能,激发出人的“游戏”本能。可以说,人类很多方面的发展、改造、进步,皆源自这样的“游戏活动”。“游戏活动”所带来的美感经验和通常性的美感体验不同,它可以不受控于教学活动和教学计划。“游”是悠游自在的感受,是情感上的放松与趣味;“戏”是戏仿或虚构,是想象和创造。因此,在“游戏活动”中,学习是具有创造性的,开放的。对学生来说,游戏带来的不确定的自由,能够将“自由”“创造”和“想象力”融于一体,这是丰富的美感体验。

新媒体时代背景下,高校作为美育工作的前沿阵地,更需利用好新媒体的艺术性和技术性,认识到学生既是接受美育的客体,同时也是参与美育的主体,提供更多样化的视角与思考模式,于润物无声间使他们见识到更具深度、更有温度的美,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塑造理想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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