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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2022-02-04吕静宜副教授广州软件学院财经系广东广州510900

商业会计 2022年24期
关键词:税法教学内容思政

吕静宜 (副教授) (广州软件学院财经系 广东广州 510900)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指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就是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等教育现代化倡导“改变知识本位,尤其是专业知识本位的狭窄单一教育观”,高校教育不仅应发展专业教育,还要关注培养“完整”的人。树立“课程思政”理念,可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专业教学各环节,体现高校的育人性质。

一、税法课程思政建设的必要性

税法课程是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课程内容以我国现行18个单行税法为主,按照税法基本要素分别介绍各税种的相关内容。长期以来,本课程注重税收政策与法规条例的解读、各税种的准确计算,申报缴税技能的培养。且本课程内容出现在了很多专业职称考试中,如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税务师考试科目《税法1》《税法2》、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给学生的印象是学习本课程就是为了将来的应试考证,课程内容几乎成为了练习题、真题、考题的代名词。课程教学通常采用讲授法进行知识点的单向传输,囿于教学课时的局限性,课堂很少融入理想信念、价值认同等思政元素。而税法有关理论和我国税制改革实践有丰富的思政元素可供挖掘,相关内容与思政教育目标也有着极高的契合度。比如,“税收”概念所体现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对培养学生的公共精神、树立纳税遵从观念、塑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着天然的思政意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结合国家防疫的财政投入,可以激发学生对税收本质的理解,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对其将来如何平衡个体利益(个人或公司)与集体利益(国家)有着强烈的思想冲击作用。因此,税法课程思政建设对培养学生的纳税遵从意识、家国情怀、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素养很有意义,是一项值得探索的教学改革课题。

二、税法课程践行思政理念的教学实践

(一)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目标设定

践行课程思政建设,应该以落实立德树人为宗旨,以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为目标,不仅要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和专业素养,更要注重在专业实践的基础上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一般来讲可以从三个维度构建课程目标体系,即知识、能力和情感。在知识目标上,强调学生对税法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各税法要素的认识,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各税种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能力目标上,通过各种教学平台引导和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互动交流,提升学生运用税法条例法规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加强其专业学习的研究意识;在情感目标方面,用专业思维解读社会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提升学生的专业认同度,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使学生充分感受到专业知识不仅仅是书本上的题目,而且切实体现在经济社会的种种行为中。通过对社会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的剖析与解读,既可以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独立思考能力、职业敏感度,还可以增强对税收政策激励与调控作用的认识,使学生体会到专业知识的真正价值。

(二)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内容挖掘

“课程思政”理念强调在原有的知识、能力培养目标之外侧重对学生进行情感、价值引领和塑造,因此,挖掘思政元素,是课程思政教学的关键。本文重点选取了相关章节的教学内容,对课程专业内容与思政元素的融合进行设计(见下页表1),以实现学生思政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的有机统一。

表1 课程思政融入点及思政育人目标设计

现实案例大大丰富了思政教育内容的素材库,教师可布置任务,由学生搜集各种素材,通过课堂讨论、在线交流、课堂小论文的方式实现专业知识与价值观的浸润。

(三)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手段与方法选择

课程思政不是强行“植入广告”式地在专业课程中增加思想政治教育,而应将思政元素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隐性呈现给学生,课程思政与其说是一种育人模式,不如说是为教学方式和手段提供了一种改革的思考。不同的教学内容应实施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讨论教学等,并嵌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手段,以达到课程思政的目标。

1.基础概念、基础理论教学内容,以案例教学、讨论教学为主。在以往的教学中,对于基础概念,更多的是以陈述的方式展现给学生,侧重事实层面“是什么”的问题偏向,课程思政则会进一步追问价值层面“意味着什么”“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因此,案例教学、讨论教学方式不仅可以解决价值层面的问题,还可以将思政元素融进知识点。

以税法课程第一章为例,摈弃以往通过释义的方式将诸如税收的概念、意义、特点等相关知识点解释给学生,选择案例法来构建思政课堂。具体实施步骤如图1所示。

图1 教学设计

实践证明,原本枯燥严肃的知识通过上述方式可以深入学生心中,线上智慧树混合式教学平台中的小调查收获了几乎99%的肯定回答,而且课堂一直处于学生阅读材料、讨论问题、教师穿插引导与质疑相互交融的共同学习之中,气氛轻松。

税法课程中类似这样的知识点同样可以运用上述方法,如,疫情下的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减免优惠政策的解读。课堂上不再单纯由教师讲解,而是导入现实案例,引导学生研读具体优惠政策,剖析减免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影响,在培养学生职业敏感度的同时增强其对税收政策激励与调控作用的认识,体会人文关怀、以民为本的税收政策的“温度”。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优惠政策在实践中的滥用给国家发展战略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反面案例,突出税收法律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2.重点及难点的教学内容,以质疑法为主,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税法课程内容繁多,条例复杂,栾甫贵(2019)认为,质疑教学法通过对“是什么”的求证,“为什么”的探源以及“应该怎样”的思考等增强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系统性、原理性的理解。“应该怎么样”促使学生探寻不同的现实,产生一系列诸如“这样有什么问题?”“不这样应该怎样?”“如何实现改变?”“改变后会产生什么问题以及怎样应对”等多角度、多层次的视角,这种思辨能力的培养可以使学生将来在面对日趋复杂的经济业务时,能够形成自己具体的、稳定的价值选择与职业判断能力。

比如,“视同销售”和“进项转出”是增值税法中两个特殊的政策,法律只是规定哪些情况应“视同销售”,哪些情况应作“进项转出”。如果仅以“法律规定”要求学生记忆,既难记又难用,质疑法则可以打开一扇培养学生思辨能力的窗口。以疫情背景下,许多企业纷纷用自已生产或购买的产品捐赠灾区的实例导入,引导学生思考:企业的上述行为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吗?如果是,如何确定销项税?如果不是,从增值税的原理出发,会出现什么后果?如何处理才能符合增值税的征税逻辑?通过设置上述问题,引导学生对增值税为什么存在视同销售和进项转出的税法条款进行辨析。经过这一层次的讨论后,再次引导学生对条款的深度质疑:既然“视同销售”和“进项转出”背后的业务都是对增值税“链条”的破坏,为什么要区分成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不区分会怎么样?这两项规定的本质差异又在哪里?质疑法改变了税法课程教学中对税收政策“是什么”的平铺直叙所带来的枯燥与记忆障碍,对税收政策“为什么”的追问以及“应该怎么样”的参与使学生对税收法律制度“知其所以然”,使学生无惧“日新日异”的税收政策带来的知识更新的挑战,探究能力和思辨能力也因此得到潜移默化的培养。

在税法课程中存在的类似内容不胜枚举,比如消费税中的“自产自用消费品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中的“所得额”的确定、增值税差额计税模式和预缴税款制度等都可以通过质疑教学法达到思政教学的目的。

3.对实践性教学内容,以问题引导教学法为主,培养学生业财税融合的专业素养。实践性教学内容是专业课程中最核心的部分,实践训练不仅有利于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而且有利于对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但如果实践性教学还停留在简单的操作、单一的计算层面,则会导致学生思路狭窄。基于经济业务都是在复杂的企业环境和市场环境下发生的这一事实,实践性教学可以通过问题引导教学法,引导学生对经济业务进行广度、深度与多维度的思考,注重启发学生分析不同的业务流程和决策方案产生的不同税务结果,慢慢形成业财税融合的“大格局”思路。张大良(2020)认为,高校教师要以问题为导向,用鲜活的案例回应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现实困惑,训练学生的思维方法和思维能力。问题引导法遵循“提出问题(或提供问题情景)——引导或分析、讲解与探究——假设论证、运算、推理——学生自己得出结论”的程序。

比如,疫情背景下国家出台了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针对以上内容,若仅要求学生计算企业获取的国家税收“红包”,则教学可能显得过于单薄。问题教学法对上述内容的教学设计如下:设计特定的企业实例,要求学生分别计算享受优惠政策下和不享受优惠政策下企业承担的税额,并提出问题:加计抵减政策为企业带来了红利吗?为什么没有使企业达到减税的目的?然后引导学生推论,在什么样的企业现实条件下,税收优惠政策才是真正的红利?并以此测算适合这一政策的普适性条件应该是什么?最后学生会得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需对自身业务进行详细测算,谨慎运用”的结论。

综上所述,良性的思政课堂需要精心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作为实施课程思政的总规划,不仅包括教学目标的设计,还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程序的设计,将思政元素相关的“触点”和“融点”与课程内容完美结合是课程思政建设的终极目标。

三、思政教学效果的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是对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作出的价值评判。传统的教学评价侧重于教师对课堂的把控、教学内容的输入和学生对专业知识的获取,大都以课堂提问和期末考试的方式出现,单一和相对固化的考核形式重结果、轻过程,学生习惯于期末突击应付考试,不需要也没有动力去思考考核之外的内容。

引入思政元素后,教学评价需要在考核学生专业课程学习情况的同时,对课程情感、价值观进行考察,因此,在教学内容评价方面,一方面通过智慧树、学习通等各种教学平台建设和充实试题库,改变以往只在期中或期末集中考试的习惯,实现课前、课中、课后的随机考核,加强对专业素养的评估。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主观题,如对税收热点问题的评价,或以课程论文的方式考核学生的价值认知、对税收制度、税制改革的思考等。在教学评价方式方面,采用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动态评价等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将学生在资源库上的学习时长、课堂考勤、团队活动参与、课堂小论文的写作,与期末考试成绩结合起来。

四、结论与启示

“课程思政”是一种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教学的教学理念,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不断挖掘专业课程内容与思政的融合点,丰富专业知识中涉及思政教育的素材,变革教学内容,科学创新课程教学手段与模式,才能实现课程教学与思政教育的协同效应,培养既有文化底蕴、家国情怀又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的创新人才,达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育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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