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全面纳入限购捡漏或不复存在?
2022-01-21宋杰
中国经济周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上海
宋杰

上海黄浦区核心地段某豪宅小区房源2021年进行了两轮法拍。这类稀缺房源在法拍市场从来不乏买家。
2021年3月该房源流入法拍市场,在1万多人围观下,一拍经过52轮出价最终被竞买者A某以低于市场200多万元的价格拍得,成功“捡漏”。
没想到,这套房11月又被拍了一次。这次的竞拍比前一次成交价格整整低了210万元。
据成交页面显示,原来是因为第一次竞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悔拍。
那么A某之前交的170万元保证金会怎样?据法院公告要求,由于11月23日的最终成交价格比前一次低了210万元,A某不仅要补齐210万元差价,还要被没收170万元保证金。
这就是想通过法拍房变相炒房付出的代价。
据了解,各地将法拍房纳入限购时间不同,深圳是在2014年,北京是2017年,上海在2021年1月底,杭州和成都则是在2021年3月才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
对于那些当地还没有出台限购政策的法院,即使所拍卖的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拍卖公告中也往往没有明确要求竞买人在竞买时,必须具有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从而导致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执行法院和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关,就“能不能给竞买人办理登记手续”在理解上出现偏差。
在此背景下,今年1月1日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系统性的司法拍卖房政策,不仅与全国各地出台的限购政策遥相呼应,还从司法层面上对法拍房的规范操作进行较为详尽的规定,不仅能有效打击投机者,稳定房地产交易市场,也能有效解决地方法院在处理涉及法拍房竞拍者的资格适用标准不一的问题,同样在对于响应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理念上具有重大的司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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