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性森林保险发展现状探讨
2022-01-21江锦烽韦立权罗伟强龙佳峰
陕西林业科技 2021年6期
江锦烽,韦立权*,罗伟强,张 敏,龙佳峰
(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南宁 530011;2.广西北部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南宁 530016)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产业,它为社会提供各种产业所需的原材料,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等生态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林业也是充满风险的“露天”产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容易因自然灾害遭受巨大损失。森林保险是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机制,不仅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促进林业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而且可以减少林业投融资风险,改善林业投融资环境,促进资金合理利用[1]。
本文对广西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发展历程,运行及理赔现状,取得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给广西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与政策提供理论基础,稳定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
1 发展历程
广西森林保险1984年首先在桂林进行了试点[2],相继开办了森林火灾保险、林木火灾还本保险和林场义务灭火人员伤亡责任保险三个险种,承保林种由用材林扩大到水源林、风景林、经济林。1990年,森林保险发展到8个地区的36个县和78个国营林场(占林场总数52%),森林保险面积累计达54万公顷,林木价值35亿元。总保险收入达2 009万元,其中到期返还性储金1 503万元,保险费506万元。2010年,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已开展林权改革试点的武鸣等17个县(市、区)进行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3]。
2010年6月4日,广西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首单签订,标志着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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