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聚类分析法的我国省域经济区划探讨
2022-01-21李思睿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6期
李思睿
(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澳大利亚 悉尼 2052)
0 引言与文献综述
我国既是一个人口大国、国土面积大国,又是一个各地自然资源、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大国.因此,只有科学合理地做好经济区划,才能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更好地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促进各地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1].
经济区划的方法基本有2种:传统分类法和数值分类法.传统分类法主要是根据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及有关专业知识,以定性为主,结果较为笼统.而数值分类法主要是运用多元统计中的聚类分析进行定量区划,从而弥补前者的不足.
传统分类法成果很多,具有代表性的有:
(1)1956年,毛泽东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沿海和内地的区域划分.此法在“一五”至“五五”期间基本被采用.
(2)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根据国际形势的需要把我国经济区域分成为一线、二线、三线.
(3)1985年,著名经济学家刘再兴[2]把全国分成8大综合经济区:东北、华北、华东、黄河中下游、长江中下游、东南沿海、西南区、西北区.
(4)1986年,著名区域经济学家陈栋生把全国分成6大经济区:东北、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南方、新疆、西藏.这一项从横向经济联合角度分析的重大提议被张子珍收录在文献[3]中.
(5)张毓峰等[2]列表给出了经济区划的演进,并提出沿海、内陆与沿边3大区域划分的新方案.
(6)东部、中部、西部传统三分法,这是一个得到专家共识,官方确认,具有深远影响的分类法.此法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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