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两高”背景下青海“生态保护优先”体制机制浅议*
2021-12-31李婧梅
青海环境 2021年2期
李婧梅
(青海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生态与环境研究所,青海 西宁 810000)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突出[1]。2018年7月青海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提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简称“一优两高”)的战略部署[2],为青海未来发展做出新的注解。生态保护优先是实施“一优两高”战略的首要前提,而体制机制的适时调整和及时更新迭代将指导和引领青海整个经济社会的进一步的提升。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在目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只有不断调整不适应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才可以使生产力得以进一步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梳理青海生态保护优先的体制机制,有助于“一优两高”目标的实现。
1 现行“生态保护优先”体制机制
近年来,青海在“生态保护优先”体制机制层面做了较多的调整与改革,使得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厘清,生态保护优先的定位得以确定,为青海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1.1 “生态保护优先”的机制
1.1.1绿色考评机制逐步确立
自2006年开始,青海对三江源地区的玉树和果洛两州不再考核GDP,率先在全国开始绿色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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