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新型举国体制的重要阐释及其意义
2021-12-31武月锋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制度
武月锋,汪 兵
(安徽农业大学 经济技术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3)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的重要变化,不仅体现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转化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适应于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基础。关于这些观点的解读,党的若干中央全会已经作出了明确的结论。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明确提出:“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2]。因此,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总体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性体现。而且,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至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向纵深推进。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构建来看,其中,还深刻蕴含着极具中国特色的新型举国体制。并且,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多个场合对新型举国体制的概念进行了阐述与运用。比如,关于2020年这场全国范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已取得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战“疫”的重大阶段性胜利。当然,若回顾这一艰难的战“疫”历程,这就是我们党成功运用新型举国体制的一个极好范例,也突出了运用新型举国体制的重要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