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叙事方式
2021-12-31肖祥
齐鲁学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价值
肖祥
(浙江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后福特主义”作为20世纪80年代之后西方工业社会生产组织的一种新模式,促使社会发展呈现个体化、液态化和碎片化特征,其解构宏大叙事、理论范式“微化”、生活观念变焦的文化转向影响和激发了当代文化的新变化。为应对西方当代文化挑战,担负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价值构建使命的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责无旁贷。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如何实现研究经验、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的协调统一?如何承继向来重视对宏大叙事的经验传统,同时适应新时代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和理论发展的未来追求,重视对生活、个体、人性、心理等微小但却重要的问题关注,即如何实现“宏大叙事”与“伦理关怀”的融契,从而展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对现实的深沉观照?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发展面临的时代问题。
一、 “后福特主义”文化特征与现实挑战: 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叙事境况
福特主义(Fordism)和后福特主义(Post-fordism)作为20世纪工业社会生产组织变化的两个阶段,与之相应的文化理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福特主义一词最早由安东尼奥·葛兰西提出,用以描述和概括美国式的大工业化生产模式,即以市场为导向,以分工和专业化为基础,以标准化、批量生产、垂直一体化的组织结构为基本特征。福特主义阶段规模化、流水线化的生产方式制约和影响着社会的政治和文化,反映在文化观念上就是对“宏大叙事”的执迷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性伦理逻辑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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