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法律问题分析
2021-12-31薛正俭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效力
薛 晔,薛正俭
(1.宁夏大学 政法学院, 宁夏 银川 750021;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宁夏 银川 750001)
中国公证保全活动近年来蓬勃发展,对于保护知识产权、预防纠纷乃至实现司法公正均起到了促进作用。由于保全证据公证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取证权有先天优势,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律师开始选择拿起公证这把钥匙去打开权利和胜利之门。目前,公证保全活动已经涉及民事诉讼的各个领域,从审判实践来说,保全证据公证书最主要的用途是民事诉讼活动。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作为保全公证的一项内容,以其具备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等属性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概述
(一)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1.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内涵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公证机构应当事人申请对网络证据保全的行为,体现了公证机构的证据保全职能;二是公证机构证明网络证据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明行为,这体现的是公证机构的证明职能。目前,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活动已经涉及民事诉讼的各个领域,从审判实践来看,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最主要的用途是民商事诉讼活动。
2.网络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一些学者认为,网络证据就是电子证据,即以电子设备为载体,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信息证据进行保存、处理和传递。只要是以互联网形式或以计算机为载体形成存在的电子数据都可称为电子证据或网络证据。一些学者认为,不能完全将网络证据与电子证据的概念等同,有些网络证据虽然以电子证据的形式保存、体现,但是并没有经过互联网的传送,严格意义上不能被称作网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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