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视野下刑事速裁程序的困境与出路
2021-12-31孙镶钰吕泽华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1期
孙镶钰, 吕泽华
(青岛大学 法学院, 山东 青岛 266071)
近几年来,各种轻微的刑事案件被纳入了刑事处罚,导致了刑事案件数量迅猛增长。但由于“员额制法官”制度的改革,使得一线的法官数量减少,司法资源不能随着刑事案件数量的增长而成比例地加大投入,“案多人少”的矛盾逐渐突出。2018年10月2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六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将刑事速裁程序法定化,刑事速裁程序从试点城市的基层法院,扩展到全国的基层法院均可以适用,并且从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扩展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适用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背景下,普通程序正逐步正当化、规范化以及法制化。庭审实质化追求审判质量的同时需要将简单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对轻微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将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中。这样一来顺应了诉讼发展的要求,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但是,由于我国的刑事速裁程序起步较晚,相较于美国的辩诉交易、德国的处罚令和简易审判程序,还存在一些距离。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刑事速裁程序不能独立发展,它的运行需要许多配套措施提供相应的保障。因此,当务之急是需要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现实情况,参考一些相对成熟的程序,从多方面、多层次出发,建立更全面、具有针对性、在实践中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促进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完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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