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形态“随+”设计方法及其系统论剖析
2021-12-30左铁峰
吉林艺术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左铁峰
(滁州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1)
依循德国美学家马克斯·本泽(Max Bense)的物质对象类型分类,物质型产品形态从属于设计对象,它既可以技术对象视之,也可依据自然规律及某种既定的计划目标构筑,其技术制作和功能的发挥呈现一定的确定性与预期性;同时,它还需具有审美效应,可如艺术对象一般,诉诸直觉和灵感,由此便产生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非预期性。这种多重身份与矛盾属性兼而有之,是产品形态及其设计出现学界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和业界目不暇接、各行其是现象的重要成因之一。回顾现代设计史,围绕设计对象形态如何创设、构建途径及价值界定等各种学说及观点,可谓比肩随踵、各领风骚。如美国芝加哥学派建筑师沙利文的名言“形随机能”(Form ever follows function)、德国青蛙设计公司“形随情感”(Form follows emotion)的设计哲学以及美国爱荷华大学胡宏述教授倡导的“形随行为”(Form follows action)等。综合审视上述各形态设计方法论及其典范案例,在搁置误读、偏见争议与认知差异的前提下,基于产品形态属性及系统论的考量,可以得到这样一些启示:其一,产品形态设计不是一项单纯、单向的人为造物活动,其创设与功能、情感、行为等多种因素相关联;其二,产品形态设计方法应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基于不同的视域对象和价值取向,与之相关的各要素不但是多向、多维的,而且是动态的、发展的;其三,产品形态“随+”(Follows+)设计的维度、方式及策略已为学界思潮与理论流派所共识,并得到了制造、商业及应用等业界实践不同程度的认可,是一种言之有据、行之有效的产品形态设计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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