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制度的发展路径探析
——以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为核心点
2021-12-29刘亦峰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刘亦峰,冯 琪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000)
引 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和全面遵守,检察机关作为宪法确定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相关单位和企业堵漏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监管执法,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检察建议规定》)第2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从检察建议的类型上看,主要可以分为再审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其他检察建议。前两类检察建议因依附于诉讼程序,拥有较为完善的刚性督促措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则存在配套督促措施不足的问题,实践中监督对象不配合、不履行检察建议内容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检察建议“刚性不足”,难以切实有效发挥法律所赋予的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亟需必要的程序手段加以弥补。本文以此类检察建议的刚性提升路径为论述核心点,考察实务之现状,对当前检察建议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旨在探索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检察建议制度的历史渊源与现实需求
(一)检察建议的历史沿革
检察建议制度自创立起便被赋予了重要的法律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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