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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图书馆藏《槐西杂志》刻本及《阅微草堂笔记》佚文研究

2021-12-29孟建华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2期
关键词:所藏纪昀刻本

孟建华

(洛阳市第八人民医院, 河南 洛阳 471003)

清纪昀所著《阅微草堂笔记》包括《滦阳消夏录》《如是我闻》《槐西杂志》《姑妄听之》《滦阳续录》五种,《槐西杂志》为其中第三种。笔者发现洛阳市图书馆藏《槐西杂志》四卷刻本保存完整,并发现《阅微草堂笔记》所未见的佚文一则,另有一则行文完全不同,颇具研究价值。

一、洛阳藏本与日本藏本的比较

洛阳市图书馆藏《槐西杂志》一函四册,为四卷刻本。黄纸封面,未题写书名。该刻本为袖珍本,开本高16.8 cm,宽11.3 cm。版框高12.3 cm,宽8.9 cm,天头3 cm,地脚1.5 cm。

第一册封面有牌记,中有“槐西杂志”四字,上方有“甲寅夏重校刊”,右上有“纪晓岚先生编”,左下有“本衙藏板”。前有纪昀“壬子六月”序,为手书上版,此序每半个筒子页六行,行间有界行,外为文武栏。序后有阴文“臣纪昀印”、阳文“晓岚”二印章。每卷首页有“槐西杂志卷几”,紧顶上边栏。另起一行有“观弈道人笔记”,距下边栏两字空位。正文每半个筒子页九行,行二十字,行间有界行。版心为上下双黑口,有“槐西杂志卷几”,下方偏右有页码。各卷筒子页数:卷一有52个,卷二有50个,卷三有52个,卷四有53个。

卷首有作于乾隆壬子(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六月的“原序”:“余再掌乌台,每有法司会谳事,故寓直西苑之日多。借得袁氏婿数楹,榜曰‘槐西老屋’。公余退食,辄憩息其间。距城数十里,自僚属白事外,宾客殊稀。昼长多暇,宴坐而已。旧有《滦阳消夏录》《如是我闻》二书,为书肆所刊刻。缘是友朋聚集,多以异闻相告。因置一册于是地,遇轮直则忆而杂书之,非轮直之日则已,其不能尽忆则亦已。岁月骎寻,不觉又得四卷。孙树馨录为一帙,题曰《槐西杂志》,其体例则犹之前二书耳。自今以往,或竟懒而辍笔欤,则以为《挥麈》之三录可也;或老不能闲,又有所缀欤,则以为《夷坚》之丙志亦可也。壬子六月,观弈道人识。”[1]

在《滦阳消夏录》三卷抄本及六卷刻本前纪昀“庚戌重九后四日”序文中,称“乃好事者辗转传抄,竟入书贾之手”[2-3],《如是我闻》前纪昀“辛亥七月二十一日”序中,亦有“曩撰《滦阳消夏录》,属草未定,遽为书肆所窃刊,非所愿也”[4-6]。与《槐西杂志》前序中“旧有《滦阳消夏录》《如是我闻》二书,为书肆所刊刻”之句相符,说明《滦阳消夏录》《如是我闻》的确被盗刻严重。

但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五纪昀“乾隆癸丑七月二十五日”序及《滦阳续录》纪昀之序,纪昀本人均未提及《槐西杂志》被盗刊刻之语。由此可知,《槐西杂志》已经与前两种的刊刻情形大不相同。究其原因,或许有了前两种被盗刊的教训,纪昀对书稿有了保存意识,对于雕版刻印,也更加慎重。另外,在袁氏婿槐西老屋中所撰《槐西杂志》书稿,纪昀未再如《滦阳消夏录》书稿“聊付抄胥”,而是直接交给其孙纪树馨“录为一帙”,因而避免了屡被坊间盗刻之弊。

现日本内阁所藏《槐西杂志》四卷刻本[7],为乾隆五十七年壬子冬初刊,黄纸书题,封面牌记中有“槐西杂志”四字,上有“壬子冬镌”,右上有“河间纪氏”,左下有“本衙藏板”。前亦有纪昀壬子六月序,手书上版,序页每半个筒子页六行,行间无界线。正文每半个筒子页八行,行十七字,行间无界行。而洛阳市图书馆藏本为乾隆甲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夏重校之后再刊。

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刻本与日本内阁所藏壬子冬刊行本相比,卷首手书序文字基本一致,手书有差别,洛阳藏本后有阴文印张一枚、阳文印章两枚,日本藏本则无印章。两藏本牌记页均有“本衙藏板”字样。日本藏本卷三漏缺第八、九两个筒子页,而洛阳藏本完整无缺,保存完整。

该刻本在《河南省洛阳市图书馆等九家收藏单位古籍普查登记目录》中载为“清咸丰四年(1854年)刻本”[8],当误,应为“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刻本”。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刻本是乾隆五十七年冬初刻本的再刊,刊于乾隆五十九年夏,修订了首刊中的错误,印制更加精美,全书完整,且保存完好,较少虫蛀与污损,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二、洛阳市图书馆藏本与合订本的不同

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单行刻本与嘉庆庚申本、翁心存批注本、丙子本即徐时栋批注本《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一至卷十四相对比,发现故事顺序完全一致,洛阳所藏单行刻本仅多出一则故事,一则行文完全不同,数则没有评论,其他仅存在个别遣词用字的差异。

(一)推断嘉庆五年(1800年)庚申盛时彦合订笔记五种时纪昀修订的方向

认真梳理并深入研究洛阳藏本《槐西杂志》,了解《阅微草堂笔记》的修订痕迹,尤其是从洛阳藏本《槐西杂志》更少故事后之评论,基本上可以推断出嘉庆五年庚申盛时彦合订笔记五种时纪昀修订的方向。

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卷一载一则故事:

卖花者顾媪,持一旧磁器求售,似笔洗而略浅……余尚非规方竹漆断纹者,而交臂失之尚如此。然则蓄宝不彰者,可胜数哉![1]

至嘉庆庚申本《阅微草堂笔记》,此则故事后增加“余后又得一朱盏,制与此同,为陈望之抚军持去。乃知此物世尚多有,第人不识耳”之双行自注。

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卷一载另一则故事:

姚安公监督南新仓时,一廒后壁,无故圮……公同事福公海曰:“方其坏人之屋,以广己之宅,殆忘其宅之托于屋也耶?”[1]

至嘉庆庚申本《阅微草堂笔记》,此则故事后增加“余谓李林甫、杨国忠辈尚不明此理,于鼠乎何尤”凡十九字之评论。

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卷二第一则:

安中宽言:有人独行林莽间,遇二人,似是文士,吟哦而行……上有字曰:“《诗经》‘於’字皆音乌,《易经》‘无’字左边无点。”[1]

至嘉庆庚申本《阅微草堂笔记》,此则故事后竟多出95字评论:“余谓此借言粗材之好讲文艺者也,然能刻意于是,不愈于饮博游冶乎!使读书人能奖励之,其中必有所成就。乃薄而挥之,斥而笑之,是未思圣人之待互乡、阙党二童子也。讲学家崖岸过峻,使人甘于自暴弃,皆自沽己名,视世道人心如膜外耳。”

(二)校正嘉庆五年《阅微草堂笔记》合订本的舛误

研究洛阳藏本《槐西杂志》,可以校正嘉庆五年《阅微草堂笔记》合订本的舛误,也是合订本之前的单行本文献研究价值的重要体现。

嘉庆五年《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中有一则:

明天启中,西洋人艾儒略作《西学凡》一卷……碑称贞观十二年,大秦国阿罗木远将经像来献,即于义宁坊敕造大秦寺一所,度僧二十一人云云……[4-6]

检嘉庆庚申本、丙子本及道光本,此则中均作大秦国“阿罗木”。而检西安碑林现存《大秦国景教流传中国碑颂并序》《四库全书目录提要》卷一百二十五子部三十五之“《西学凡》一卷、附录《唐大秦寺碑》一篇(两江总督采进本)”,以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九十三册中《西学凡》所附《唐景教碑抄本》《景教碑书后》,依诸本中所载,大秦国大德之名均为“阿罗本”,并非“阿罗木”。

纪昀何以出现此种错误?

检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卷二,则明明白白为“阿罗本”,确实不误。

这足以证明,纪昀原著不误,而是在嘉庆庚申合订时盛时彦版刻错,后世丙子本、道光本均未发现,以致此误沿袭至今。当代《阅微草堂笔记》重排版,也多未改正[9-11]。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一有一则故事:

钱塘俞君祺【偶忘其字,似是佑申也】乾隆癸未,在余学署……余曰:“杜甫诗曰:‘巴童浑不寝,夜半有行舟。’张继诗曰:‘姑苏城外寒山寺,半夜钟声到客船。’均从对面落笔,以半夜得闻,写出未睡,非咏巴童舟、寒山寺钟也……[4-6]

“巴童浑不寝,半夜有行舟”句出自杜甫诗《十六夜玩月》。嘉庆庚申本、丙子本和道光本皆作“夜半”。“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句出自张继诗《枫桥夜泊》,嘉庆庚申本、丙子本、道光本皆作“半夜”。

检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甲寅重刊本,两处均作“半夜”,正应下句“均从对面落笔,以半夜得闻,写出未睡”中之“半夜”。

关于“夜半钟声到客船”,检得四库全书本《诗林广记》卷十、《佩文韵府》卷七十四之四、《类说》卷五十六、《庚溪诗话》卷上、《风月堂诗话》卷下、《居易录》卷四等数种文献,尤其是钦定四库全书本,均作“半夜钟声到客船”。因而,纪昀书中写作“半夜钟声到客船”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也存在一种可能,在嘉庆五年合订笔记五种时,纪昀将“半夜钟声到客船”中的“半夜”改为“夜半”,但付梓时,雕工却误改“半夜有行舟”的“半夜”为“夜半”。

三、新见佚文一则

在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卷一《申苍岭先生言》与《邱孝廉二田言》两则之间有一则故事,《阅微草堂笔记》合订本及后世诸刊本则均未及见。

(一)佚文内容与校释

从侄虞惇言:中表陈丈喜畜臝,委其事于骡匠。骡匠者,似圉人而稍殊,能使狞者驯,驽者善走,一切疵病皆能调而使改之,盖专门世业也。有骡匠干没草豆钱无算,会一骡死,烹食其肉,阖家中毒,无孑遗。五台僧明五尝曰:“凡物之不能言者,其怨愤郁塞,必气血搏结而成毒。故六畜自死者,肉恒伤人,不必外现疮疥形也。”此匠未明此义,竟覆其宗。其殆有天道乎![1]

本则故事,亦见于日本内阁藏本[7]。

其中,“从侄虞惇”为纪昀从兄纪昭(字懋园,号悟轩,晚年自号“怡轩老人”)之长子纪汝伦。《景城纪氏家谱》载:“汝伦,字虞惇,乾隆乙酉拔贡生,戊子科举人,满城县教谕,加一级。”[12]《阅微草堂笔记》全书中提及虞惇有十余处。

文中“臝”,洛阳市图书馆所藏甲寅夏重刻本中,“臝”字中“口”作“罒”。日本内阁所藏壬子冬初刻本作“臝”。臝,luǒ,同“裸”。两字实当为“驘”字之误,即“驘”字中之“馬”误刻为“果”。“驘”,即“骡”的异体字。

“五台僧明五”,当为“五台僧明玉”之误。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多次提起明玉,《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卷十八均称“五台僧明玉”,卷四则有“白云庵僧明玉言:昔五台一僧”云云。

关于“六畜自死”不能食的记载,屡见于文献。如:隋代医家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卷二十六载:“食六畜肉中毒候:六畜者,谓牛马猪羊鸡狗也。凡此等肉本无毒,不害人。其自死及著疫死者,皆有毒。中此毒者,亦令人心烦闷,而吐利无度。”又载:“食六畜百兽肝中毒候:凡禽兽六畜自死者,肝皆有毒不可食,往往伤人,其疫死者弥甚。被其毒者,多洞利呕吐,而烦闷不安。”《普济方》《外台秘要》《肘后备急方》等中医典籍均有此类说法。

此前,胡光明发现《滦阳消夏录》国图三卷抄本、北京大学图书馆六卷刻本有两则佚文,内容相同,而国图《滦阳消夏录》十二卷刻本另有两则佚文[13]。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刻本此一则,未见载于嘉庆庚申本、丙子本及后世诸版本,应当是《阅微草堂笔记》目前发现的第五篇佚文。

(二)删掉此则故事的原因

从侄虞惇所讲的这个故事,纪昀最终为什么删掉而不允许编入合订本呢?

在此故事中,骡匠一家因为吃了骡肉而满门中毒而死。纪昀借五台僧明玉之口,说出“六畜自死,积毒于内而不能食”的道理。接着,纪昀说,骡匠不知此理,从而“覆其宗”。这样的故事情节粗略看来情理通畅。但是,故事中偏偏提起,这个骡匠“干没草豆钱无算”。

按照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的逻辑思维,其写作必须“有益于劝惩”。那么,这个骡匠灭门之祸,到底是不知“自死骡肉不可食”,还是因为“干没草豆钱无算”?在纪昀看来,显然当以后者为其根本原因。纪昀为什么不略作修改,只将议论部分改动? 这不就可以了吗?况且,在故事后面添加议论,在之前校正《滦阳消夏录》和这次《槐西杂志》的单行本过程之中,并不少见,为什么偏偏这一篇就直接删了呢?

如果不提明玉之言,而以“干没草豆钱”致骡匠一家中毒死,可否?

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因“干没”而受罚的故事,纪昀讲了多则,如《滦阳消夏录》卷三《甲见乙妇而艳之,语于丙》一则,《滦阳消夏录》卷六《余八九岁时,在从舅实斋安公家》《董文恪公老仆王某》两则,《如是我闻》卷一《京师某观故有狐》《先叔仪南公,有质库在西城》两则,《如是我闻》卷二《甲与乙相善,甲延乙理家政》一则,《如是我闻》卷四《恒王府长史东鄂洛》一则,《槐西杂志》卷二《清远先生亦说一事》一则等。

而在《滦阳消夏录》卷一有一则:

交河老儒及润础,雍正乙卯乡试,晚至石门桥,客舍皆满,惟一小屋,窗临马枥,无肯居者,姑解装焉。群马跳踉,夜不得寐。人静后,忽闻马语。及爱观杂书,先记宋人说部中有堰下牛语事,知非鬼魅,屏息听之。一马曰:“今日方知忍饥之苦。生前所欺隐草豆钱,竟在何处!”一马曰:“我辈多由圉人转生,死者方知,生者不悟,可为太息!”众马皆呜咽。一马曰:“冥判亦不甚公,王五何以得为犬?”一马曰:“冥卒曾言之,渠一妻二女并淫滥,尽盗其钱与所欢,当罪之半矣。”一马曰:“信然,罪有轻重,姜七堕豕身,受屠割,更我辈不若也。”及忽轻嗽,语遂寂。及恒举以戒圉人。[4-6]

或许,纪昀认为骡匠这一篇,远不如《滦阳消夏录》这一篇符合己意,因而,纪昀在“检视一过”时,一笔就把这一则故事删掉了。

四、行文完全不同的一则

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卷一《八字星命》一则,行文与《阅微草堂笔记》完全不同。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有一则:

世传推命始于李虚中,其法用年月日而不用时,盖据昌黎所作虚中墓志也。其书《宋史·艺文志》著录,今已久佚,惟《永乐大典》载虚中《命书》三卷,尚为完帙。所说实兼论八字,非不用时,或疑为宋人所伪托,莫能明也。然考虚中墓志,称其最深于五行,书以人始生之年月日,所直日辰,支干相生,胜衰死生,王相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云云。按天有十二辰,故一日分为十二时,日至某辰,即某时也。故时亦谓之日辰。《国语》“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是也。《诗》:“跂彼织女,终日七襄。”孔颖达疏:“从旦暮七辰一移,因谓之七襄。”是日辰即时之明证。《楚辞》:“吉日兮辰良。”王逸注:“日谓甲乙,辰谓寅卯。”以辰与日分言,尤为明白。据此以推,似乎“所直日辰”四字,当连上年月日为句。后人误属下文为句,故有不用时之说耳。余撰《四库全书总目》,亦谓虚中推命不用时,尚沿旧说。今附著于此,以志余过。至五星之说,世传起自张果。其说不见于典籍。考《列子》称禀天命,属星辰,值吉则吉,值凶则凶,受命既定,即鬼神不能改易,而圣智不能回。王充《论衡》称天施气而众星布精,天施气而众星之气在其中矣,含气而长,得贵则贵,得贱则贱。贵或秩有高下,富或资有多少,皆星位大小尊卑之所授。是以星言命,古已有之,不必定始于张果。又韩昌黎《三星行》曰:“我生之辰,月宿南斗,牛奋其角,箕张其口。”杜樊川自作墓志曰:“余生于角星昴毕,于角为第八宫,曰疾厄宫,亦曰八杀宫,土星在焉,火星继木。星工杨晞曰:‘木在张,于角为第十一福德宫。木为福德大君子,无虞也。’余曰:‘湖守不周岁迁舍人,木还福于角足矣,火土还死于角,宜哉。’”是五星之说,原起于唐,其法亦与今不异。术者托名张果,亦不为无因。特其所托之书,词皆鄙俚,又在李虚中《命书》之下,决非唐代文字耳。[4-6]

梁振刚《关于〈阅微草堂笔记〉的版本问题》专文比较诸版本,载有光绪五年己卯四川绘本和民国初年中国图书馆石印绘本,称“此则排下一卷中间,且多出‘虚中推命’云云42字”[14]。

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刻本卷二则与《阅微草堂笔记》行文完全不同:

论八字者祖李虚中,然昌黎作虚中墓志,称其推命用年月日而不用时,其法当与今迥异。论五星者祖张果,其所传《果老五星》一书,《唐书》、《宋史》二艺文志皆不著录,词亦鄙俚,殊不类唐人,殆出依托。然杜牧集有自撰墓志曰:“余生于角星昴毕,于毕为第八宫,曰疾厄宫,亦曰八杀宫,土星在焉,火星继木。星工杨晞曰:‘木在张,于角为第十一福德官。木为福德大君子,无虞也。’余曰:‘潮守不周岁迁舍人,木还福于角足矣,火土还死于角,宜哉。’”其法乃全与今同。是五星之说原始于唐,特附会于张果耳。疑虚中推命亦以八字,或昌黎略其词,或韩文传写漏一字。观方崧卿《举正》、朱子《考异》,韩文讹脱原多也。[1]

笔者检《樊川文集》卷九《自撰墓志铭》[15],发现本则文中“于毕”,当为“于角”之误;“福德官”,当为“福德宫”之误;“潮守”,当为“湖守”之误。宣宗大中四年(850年),杜牧升为吏部员外郎。同年秋,外放湖州刺史。一年后,他又被内升为考功郎中、知制诰。到长安第二年,迁中书舍人。“湖守”句所言,即此事也。

方崧卿(1135—1194),字季伸,莆田城关人,方信孺之父。南宋藏书家与校勘家。宋隆兴元年(1163)进士。家藏书达四万卷,皆手自校对。尝校正《韩昌黎文集》,并著有《韩集举正》《外集举正》和《韩诗编年》等书。朱熹据方崧卿《举正》作《韩文考异》。

对于这一则行文完全不同,也可作为《阅微草堂笔记》的另一佚文,视为合订本修改的重大痕迹之一,对于研究版本流传具有显著意义。

五、藏本评点情况

洛阳藏本《槐西杂志》正文偶见圈点,页眉上有一些批注,多为字词的音训,甚至第三本黄纸封皮上也批有“齧,音谒,噬也”之句。

在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卷三《吴惠叔言:太湖有渔户嫁女者》一则,在“欹仄欲沉”之上有眉批:“欹,音伊,叹美辞。攲,音崎,不平也。欹仄,当是攲仄。”卷三《申丈苍岭言:刘智庙有两生》一则,在“院落半圯”之上有眉批:“圮,从己,音痞,毁也,覆也。圯,从巳,音冝,桥也。”“圮”误作“圯”,在《阅微草堂笔记》合订本中亦为屡见。在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卷四第三十二筒子页上粘有一红纸条签,上写“此章与下一章倒置”,指出了第三十一、第三十二两个筒子页装订顺序的颠倒。

仅从以上三例,足见批注者对此书研读极为认真仔细。

未查到洛阳市图书馆收藏此书的原始记录,目前尚无法得知此《槐西杂志》刻本原收藏者的信息。

综前所述,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四卷刻本应是乾隆五十九年重刊本,比日本内阁藏本完整,与嘉庆五年《阅微草堂笔记》合订本体例、故事顺序完全一致,合刻本略有增改。五种合刻本盛行之后,单行刻本渐渐湮灭,洛阳市图书馆所藏《槐西杂志》四卷刻本的发现,对《阅微草堂笔记》版本演变、文字校正具有特殊之意义。笔者新发现的一则佚文,以及行文完全不同的一则,对深化《阅微草堂笔记》故事研究有较高的文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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