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五维审视
2021-12-29吕心照
南方论刊 2021年8期
吕心照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 10008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期待程度越来越高,社会治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伟大时代呼唤更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度把握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不断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断和重要论述,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了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这是在党对社会治理理论的重大创新与突破,系统审视“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一、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蕴含“时代温度”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提出不是凭空捏造出的概念,也不是标新立异的说法,而是紧扣时代的发展主题、联系现实生活实践、顺应世情、国情、社情、民情变化的理念和论断,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蕴含着“时代温度”。
(一)顺应世界百年变局的时代潮流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波诡云谲,全球治理面临新的考验,“国际社会对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2],世界大变局、大调整的新时期既呼唤全球治理体系的变化,也呼唤社会治理体系的变化。西方社会治理模式在发展中面临调控失灵、发展失衡等诸多问题,传统的社会治理体系必须作出新的一轮调整,国际组织数目越来越多,但国际治理不像国家治理,缺少“统一政府”式的安排,特大城市治理问题、医疗体系问题逐渐成为世界各个国家面临的难题,亟需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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