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土地整治融合发展建议
2021-12-29马红敏刘兆胜伏丹丹
辽宁自然资源 2021年1期
马红敏 刘兆胜 伏丹丹
(1.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沈阳 110032;2.鞍山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鞍山 114001)
我国国土资源特点是土地资源分布不均且差异显著,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比重低,耕地后备资源少,开发利用难度大,人均耕地面积1.3亩,不足世界人均水平4.5亩的三分之一,并且用占世界总耕地面积的7%,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人多地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占用耕地,耕地保有量逐年减少,已威胁粮食生产安全,因此,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21世纪初期,党中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需求,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日益增高。适应新形势需求,土地开发整理向土地综合整治拓展,目标向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转变。可以说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拓展了土地整治的工作内容,而土地整治也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一、土地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的涵义
1.土地整治的涵义及衍变
土地开发整理的定义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土地利用状况重新进行布局安排、结构调整,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质量,增加耕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一种土地利用活动。
21世纪初期,经历10多年的开发,耕地后备资源逐年减少且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开发逐渐弱化,向土地整理复垦倾斜,项目新增耕地率要求由10%降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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