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的概念界定、内在理念与外在特征
2021-12-29余红
南方论刊 2021年1期
余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北京 10009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这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对党内法规的概念、党内法规的内在理念以及党内法规的外在特征有着清晰的认识。
一、党内法规的概念界定
1938 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毛泽东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党的纪律时首次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他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这是党的领导人首次对于党内法规的概念进行的公开论述。1978 年,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会的讲话上也强调了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并指出要处理好党规党法与国法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党中央都对于我们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参与或主导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党内法规制定的工作条例。1990 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首次对党内法规的概念作出了定义,条例规定:“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各部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用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的党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总称。”1990 年制定的《条例》中对于党内法规概念的定义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人们关于党内法规概念的理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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