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NA-23在多发性子宫肌瘤中的表达及与临床病理特征的关系
2021-12-29陈华忠李红梅
陈华忠,李红梅
(1.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检验科,浙江 杭州 311600;2.红安县人民医院 超声科,湖北 黄冈 438400)
子宫肌瘤是妇科临床最常见的一种良性肿瘤,多见于育龄、丧偶及性生活不协调的妇女[1]。据报道,我国多发性子宫肌瘤在子宫肌瘤中所占比例较高[2]。多发性子宫肌瘤的发生机制尚不清楚,目前普遍认为其发生是由多因素、多环节共同作用,包括正常肌层的细胞突变、性激素及局部细胞因子间的相互作用等[3]。miRNA是近年发现的一类内源性小RNA[4],参与细胞增殖、分化、代谢等过程,并与肿瘤的发生发展存在一定关系[5]。最近有研究报道,miRNA-23参与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等多种女性特发性肿瘤的发生发展[6]。然而,迄今国内有关miRNA-23与子宫肌瘤关系的研究较少。本研究分析miRNA-23在多发性子宫肌瘤患者血清及组织中的表达及临床意义,探讨其是否参与调控子宫肌瘤的发生发展过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2017年3月—2019年3月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收治的子宫肌瘤手术患者161例,包括多发性子宫肌瘤93例(多发组)、单发性子宫肌瘤68例(单发组)。多发组年龄30~53岁,平均(41.93±10.07)岁;单发组年龄29~52岁,平均(41.76±9.82)岁。纳入标准:经超声或MRI检查及术后病理确诊为单发或多发性子宫肌瘤,无其他妇科疾病,首次接受肌瘤切除术,患者知情同意。排除标准:严重的心、肺、肝、肾功能障碍者,血液系统疾病者,免疫系统疾病者及合并其他良、恶性肿瘤者。另纳入同期到我院体检的30名健康女性作为对照组,年龄28~53岁,平均(41.59±8.66)岁,3组的年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经伦理委员会批准。……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