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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脱贫攻坚迈向共同富裕的三重维度论析

2021-12-28丁玲吴娜

老区建设 2021年22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脱贫攻坚价值

丁玲 吴娜

[提 要]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贫困问题的审视和批判,马克思提出了反贫困理论。新时代以来,我国在将马克思反贫困理论创造性地运用于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然而,在新征程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依旧任重道远。因此,从理论、价值、实践三个维度厘清从脱贫攻坚向共同富裕转变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把握促进这一转变的方向和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脱贫攻坚;共同富裕;价值;路径

[作者简介]丁 玲,沈阳农业大学助教,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乡村振兴。(沈阳 110866);吴 娜,深圳市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学校教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圳 518000)

[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对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的贡献研究”(LJKR025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1],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程中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值得注意的是,脱贫摘帽并非意味着我国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而是意味着我国反贫困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正在朝着实现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迈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宏观视野将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置于历史前进的大逻辑和时代发展的大潮流中擘画,要以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观和方法论思考和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因此,正确认识从脱贫攻坚向共同富裕这一转变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才能更好地理解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对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的传承与创新,才能在扎实巩固脱贫攻坚重大成果的基础之上行之有效地推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

一、理论维度: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内在逻辑

从理论维度审视脱贫攻坚向共同富裕的转变,可以发现,这一历史进程契合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必然趋势,坚持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同时也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人民立场,这与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的内在逻辑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第一,从脱贫攻坚迈向共同富裕契合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趋势。

一方面,马克思通过阐明贯穿人类社会的两对基本矛盾,表明了社会历史在两对基本矛盾互相作用、双向耦合中走向进步这一基本规律,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必将实现共同富裕,进而走向共产主义的目标旨归。具体观之,通过对剩余价值规律全面而深刻的考察与剖析,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与无产阶级贫困之间的本源性关联,提出解决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出路就在于通过发展生产力实现对原有旧生产关系的超越,从而用更高级的生产关系替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同时,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私有制、雇佣劳动制度、异化劳动、剩余价值等促使无产阶级致贫因素的基础上,指出了以实现共产主义和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反贫困路径。因此,从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宏观视角审视脱贫攻坚和共同富裕,不难发现这一转变具备了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另一方面,在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上,马克思将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前后衔接的部分,他的后继者们在将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过程中也阐述了对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探索和建设中将未来社会划分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阶段,并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逐渐过渡的过程。毛泽东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出发,提出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经历“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邓小平则在改革开放初期作出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这也是对我国所处历史方位的科学研判。整体观之,从脱贫攻坚到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经济成熟程度紧密相关,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的历史方位下又提出了“两个十五年”的阶段安排,即争取在第一个十五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第二个十五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由此可见,摆脱贫困和共同富裕两者前后衔接,密不可分,只有脱贫攻坚这篇文章做好了才能为共同富裕的实现争取必要条件,提供重要资源。但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之长、任务之艰巨是无法忽视的客观事实,这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高度契合。

第二,从脱贫攻坚迈向共同富裕坚持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原则。“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共同富裕也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14亿多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2]。基于这一重大判断,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将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在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紧抓落实,坚持在历史发展大视野中循序渐进。在此基础上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统筹推进,最大范围地鼓励和支持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有效解决了发展难题,补足了发展短板,实现了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双提升。另一方面,面对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业态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激荡、同步交织,实现共同富裕正处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历史交汇期这一历史现实,党和国家明确了在统筹国内和国外两个大局中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3]。基于此,我们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在有效应对和化解全球新冠疫情和其它风险挑战中坚持维稳固本和高质量发展,推进脱贫攻堅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不断提高解决共同富裕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

坚持用重点论和两点论相统一的方法正确处理脱贫攻坚与共同富裕衔接过渡进程中的重大关系。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脱贫攻坚战中对特定区域、特定产业、特定群体、特定个体有目标、有重点、有层次地精准施策。在脱贫攻坚顺利完成后对脱贫地区尤其是产业发展情况持续监控,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和管理,对脱贫地区的收支、住房、医疗及饮水安全等状况重点监测,防止各种情况的“返贫”。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解决绝对贫困人口之后,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和其它发展性问题,促进农村全面进步。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后,我国贫困治理工作呈现出新变化,主要体现为从空间维度上由区域性转向全局性,从时间维度上由阶段性转向长期性,从战略维度上由任务型转向发展型,从政策维度上由特惠型转向普惠型。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和国家通过加大对乡村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政策投入,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推进农村“三产”融合,打造农业特色品牌等手段,提高整个乡村地区产业增值收益,以期在推进全民共享、全面共享、渐进共享和共建共享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从脱贫攻坚迈向共同富裕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从脱贫攻坚向共同富裕的转变提供了价值导向。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导向贯穿于马克思追求人类解放真理的始终,是马克思主义回应无产阶级根本利益诉求的必然选择。马克思在1843年发表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论述了对宗教的批判与对现实世界批判的关系,把批判的矛头指向现实的德国社会。同时,马克思对贫困问题的思考也从国家理性转向现实,从政治转向经济,完成了自身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转向,奠定了创建以人民主体为价值导向的科学理论基础。从其理论追求来看,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理念不仅是尊重历史规律的体现,更是共产党人不忘初心、接续奋斗的动力之源。在坚持人民立场这一价值导向下,中国共产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深刻印证了脱贫为了人民、脱贫依靠人民、脱贫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由人民检验這一工作方法。

坚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从脱贫攻坚向共同富裕的转变提供了根本发展方向。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指出了“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产生了宫殿,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棚舍”[4]这一事实。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用“雇佣劳动”的概念再次揭露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奴隶性以及在这种制度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都处于片面发展状态的事实。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全面阐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特点和优势,提出了“两个决裂”的思想。他鲜明地指出了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摧毁资本主义锁链,将工人阶级从贫困的深渊中解救出来,建立共产主义公有制,以此超越“人的依赖”和“物的依赖”,从而实现工人阶级和全人类解放这一目标。马克思为我们所设定的社会和人自身的理想发展状态实质上就是共同富裕所要达到的最高阶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同样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目标,是我国发展必须要牢牢把握和坚持的战略路线。始终坚守“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这一根本价值导向是中国共产党决胜脱贫攻坚、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根本和动力所在。从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到乡村振兴的全面展开再到迈向共同富裕取得又一次实质性进步,全体中国人民越来越靠近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也越来越有方向、有动力、有能力、有信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二、价值维度: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内在地包含了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等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5]。因此,厘清共同富裕与中国式现代化之间的内在关系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现代化的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则内在包含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和提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实现了人民生活从基本温饱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人民群众精神面貌和文化素质都有了极大提升,中华民族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战略目标和战略愿景更为清晰也更加迫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6]。为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任务摆在了治国理政全局的突出位置,并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明确提出并重点强调了要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些都表明了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具有深刻的必然性。

第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适应了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加迫切。随着脱贫攻坚战的胜利收官、农村人口全面脱贫,中国历史性地解决了掣肘中华民族发展和进步的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较为罕见的脱贫奇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7]。由此可见,实现从脱贫攻坚向共同富裕的转变是我国当前主要矛盾变化的内在要求。从宏观上看,脱贫攻坚和共同富裕都属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战的胜利标志着朝向共同富裕又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它更加证明了实现共同富裕不是空喊的口号,更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它已经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要充分估计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曲折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这一基本事实。由此看来,实现共同富裕是过程与目标、要素与系统辩证统一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进程中,我们决不能歇歇脚、松口气,必须稳中求进、乘势而上,为共同富裕再次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更加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接续奋斗。

第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制度所追求的共同富裕避免了“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巨大贫富差异。早在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就针对共同富裕问题作出过阐述,他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不能发展社会主义、封闭僵化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8]。在南方谈话中他又旗帜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9]这一著名论断,并且提出了能够兼顾理想性和现实性的“先富带后富”的发展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在这一系列论述指导之下,我们实现了低收入群体的“两不愁三保障”,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增进了其获得感、幸福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冠疫情以来党和国家坚持人民至上,协力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防止因疫致贫或返贫,以极快的速度和极强的效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稳定转好和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使我国成为疫情发生以来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极大地体现了通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无比的优越性。

第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体现了文明的普惠性价值。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在将现代化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把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同中国推进现代化的特殊经验相统一的过程中产生的,在推动我国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有效破解了世界各国推进现代化过程中共同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焦点问题,为人类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提供了全新选择。可以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契合了马克思关于人类世界的发展蓝图。在中国式现代化所开启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下,中国依然秉持人类社会命运与共、休戚相关、团结合作的理念,恪守互利共赢、包容普惠的原则,坚定倡导并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努力营造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世界格局,积极将自身发展机遇同世界各国分享,努力为世界经济增长和人权事业做出贡献。以此观之,中国的共同富裕价值观体系及治理体系,连接着人类共同美好生活的理想,具有很强的兼容性与包容性,其价值理念已经超越民族和国家的边界,在为世界减贫事业做出巨大努力和贡献的同时,不断丰富了全球治理体系的内容和愿景。

三、实践维度:在脱贫攻坚伟大胜利的基础上接续奋斗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开启了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起点。然而,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谋幸福这一工作重点,扎实巩固脱贫攻坚的重大成果,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于中国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经济的脆弱性、不稳定性和贫困标准的变动性这一事实观之,农村地区存在脱贫后返贫、次生贫困、发展性贫困、消费性贫困等潜在威胁。因此,必须继续做好绝对贫困消除后的维稳巩固工作,实现脱贫攻坚后期成效的可持续性。首先,党和各级政府要在精准预测和评估上继续发力,对深度贫困地区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防止其因病、因灾返贫;对脱贫地区产业要依据其发展程度适时引导、长期培植,防止其因动力不足而走“下坡路”;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科学管理和引导,促进其就业、创业和社会融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其次,各级政府要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从脱贫攻坚到共同富裕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这一过渡阶段上的重点任务和战略安排。当前,脱贫地区、脱贫群众虽然已经实现脱贫,但部分地区发展基础薄弱、内生动力不足、发展后劲欠缺等问题依然突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9]。因此,巩固好脱贫攻坚的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坚持脚踏实地,日积月累,久久为功,就一定能在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进展。

第二,继续完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强调,“我们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體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10]。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是中国消除贫困的重要经验和重大法宝,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支撑,同时也为实现由脱贫攻坚向共同富裕的转变提供了重要制度依循。因此,要在发挥脱贫攻坚制度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探寻根植人民群众、体现改革创新方向、符合共建共享理念、统筹发展全局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并将其落实到实现共同富裕的全局、全过程,为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三,继续将脱贫攻坚精神贯穿全局和始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11]的脱贫攻坚精神。脱贫攻坚精神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写照,是“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深刻彰显,传承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充分彰显了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贫困之冰,非一日之寒;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我们必须看到,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更具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等特征,更需要全党全国人民孜孜不倦的奋力求索,更需要坚定“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信念,更需要脚踏实地、着眼长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方法策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们必须在深入理解和领悟脱贫攻坚精神内核的基础上将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融入到这一奋斗历程的始终,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发扬实干精神,激发奋斗潜能,凝聚奋进力量,让脱贫攻坚精神散发出时代光芒,引导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民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第四,继续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12]。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最终靠的是发展,而高质量发展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促进共同富裕,不但要持续做大“蛋糕”,更要做优做好“蛋糕”、分好“蛋糕”。要继续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力,坚持提高生产率和共享成果并重、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统一的发展原则,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要继续构建并完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宏观调控体系,持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努力补齐民生短板,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要继续实施以共同富裕导向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实现高品质生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总体观之,消除贫困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下无产阶级贫困发生的根源出发,明确了无产阶级反贫困的主要目标和实践路径。中国脱贫攻坚的历史进程和丰硕成果既是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中国化表达,同时也是对其创造性的完善和发展。从脱贫攻坚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步不仅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了巨大信心和勇气,而且极大地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世界意义。在新的历史方位和历史起点上,继续从脱贫攻坚战中汲取丰富经验和精神力量,必将促进全体中国人民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必将使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在劈波斩浪中行稳致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J].求是,2021,(14).

[2]林建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N].北京日报,2021-11-01(09).

[3]周人杰.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N].人民日报,2021-02-09(07).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6][12]习近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N].人民日报,2021-08-18(01).

[7][11]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1-02-21(02).

[8][9]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0]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0-03-07(02).

[11]习近平.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J].求是,2020,(9).

[责任编辑:上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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