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矿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分区探讨*
2021-12-28杜倩倩朱利文李竞天姚立伟
环境污染与防治 2021年12期
任 超 杜倩倩 夏 炎 王 浩 朱利文 李竞天 姚立伟
(1.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河南 洛阳 471023;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资源之一,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土壤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环境的安全,也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安全、人类身体的健康以及国家粮食战略、粮食安全。加强农业土壤环境保护、完善农业土壤管理体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产业结构和布局的不合理、工矿企业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污染物排放不受监督、管理,使得某些地区农业土壤受到污染,对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1-5]。
2018年8月我国颁布实施了新的《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6],分别规定了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为土壤污染调查与管控指明了方向。然而,尽管新标准提出了一些土壤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的使用方法,但只是一些概述性的建议。本研究以豫西一典型矿区农用地为例,对研究区内农用地土壤重金属进行来源分析和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同时对新标准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最终给出管控与修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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