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用好教育“戒尺”,严守“温”与“度”

2021-12-28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刘

河北教育(德育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规则学校教育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刘 佳

河北省德育研究中心 蔡杭州

近年来,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成为学校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长期以来,在教师是否该对学生惩戒、什么情况可以惩戒、如何把握惩戒限度等问题中,政府未曾出台明确执行办法,由此使得教师面对“问题学生”的不服管、不好管、管不了等失范行为一度陷入了迷茫和无助中。很多情况下,最终不得不在舆论压力下放下教育“戒尺”,选择妥协。

2020年12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首次制定了教师教育惩戒的具体操作规则,明确了教师教育惩戒的法定职权,并规定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则》的颁布立即引起教育界、学术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热议。教育惩戒不是教师对学生的惩罚,而是教师对学生的一种教育方式。教师要在充分掌握教育惩戒内涵和意义、厘清教育惩戒规则和范围的前提下,有效用好教育“戒尺”,严守教育惩戒的“温”与“度”。

一、教育惩戒的内涵

惩戒古已有之。旧时私塾先生使用木板为“戒尺”对学生施行惩戒。伴随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惩戒的内容和形式在不同时间、场域下有着不同的界定和审视。《辞海》中将“惩戒”一词解释为“惩治过错,警戒将来”。《规则》中将教育惩戒界定为“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教育界也由此将教育惩戒阐释为学校和教师通过采取适当的否定性制裁方式,例如批评、检讨、课后留置、承担公益服务等相应的“惩罚”,以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避免学生未来再犯或其他学生模仿犯错,以期达到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和教育引导。……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规则学校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撑竿跳规则的制定
数独的规则和演变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让规则不规则
TPP反腐败规则对我国的启示
学校推介
奇妙学校
I’m not going back to school!我不回学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