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面临的困境及其对策分析
2021-12-28翟欣欣
南方农业 2021年27期
翟欣欣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陕西西安 710038)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首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并进一步明确加大对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力。
从农村普惠金融供给来看,既有互联网企业,又有大型农企,还有不可忽视的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各类金融机构。由于我国独特的城乡二元结构,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有别于城市传统规律。农村金融的内在逻辑是“互联网”与“社会网”结合[1],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离不开“线下”,离不开商业银行物理网点。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的线下物理网点构成了最贴近农村地区用户的金融服务系统。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全国共有省级农信联社25 家,农村商业银行1539 家,农村信用社616 家,农村合作银行27 家[2],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省联社布局的非金融网点服务站点。
商业银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有利于缓解农业经营融资困难,促进农村经营快速发展与创新;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激活农业农村内在动力;也更有利于商业银行自身化解传统经营的饱和竞争,将客群市场和产品服务下沉农村,拓宽市场发展空间;更有利于与互联网企业学习合作,提升自身数字化和智能化服务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
因而,商业银行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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