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诰命文书及其价值探析
2021-12-28王敬野
兰台世界 2021年5期
关键词:制度
王敬野
一、引言
“在我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为了巩固其权力和地位,往往根据等级品秩给一些官员及其亲属以物质的赏赐或名誉上的‘封赠’,以沽名钓誉,笼络人心。”[1]55我国封建社会流行的“封赠”制度产生于晋代,是皇帝在庆典时授予官员及其祖先、父母及妻室的封赏,为了继续给官员名誉上的封赠,“一种封授官员爵位的专用的凭证类文书”[2]121出现了,便是诰命,一直到清代,封赠也常以诰命的形式来体现。清代诰命文书是皇帝对于五品以上官员的封赠,自顺治元年(1644)正式沿袭了明代的诰命制度,在此基础上对于受封赠者的条件、称谓、职级以及诰命的样式、内容格式要求等均有了明确的规定。“诰,是以上告下的意思,古代以大义谕众谓之诰。”[3]27“既是帝王荣宠臣下的象征,又是受封人员显赫身份与地位的凭证。”[4]48我国现存的清代诰命文书有黑龙江省档案馆馆藏的《清黑龙江水师营总管三升保诰命》和《光绪元年黑龙江将军丰绅及妻诰命》等,长春市档案馆、山东省邹城市博物馆、东营区档案馆等都藏有清代诰命文书,为我们研究清代诰命文书提供了更多的方便。通过现存的实物,我们可以了解清代诰命文书的封赠制度及其格式规范,找到清代诰命文书与现代文书的共性以及清代诰命文书的价值。本文主要通过清代诰命文书及其封赠制度、清代诰命文书格式规范两大方面研究清代诰命文书,通过对清代诰命文书的了解,还可以加深对清代文书制度乃至清代封建等级制度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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