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志看明代广东地震的时期分布
2021-12-28刘璀
兰台世界 2021年5期
刘 璀
“地震作为一种破坏强度大、危害程度深的自然灾害,与人们的生活、生产乃至生命息息相关,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关于地震的研究由此而兴。目前,关于地震的研究多立足于自然科学的角度,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地震进行研究的还比较少,尤其是对历史上的地震进行研究的还相对匮乏,因此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找到有关地震的文献记载加以整理、分析就显得很有必要。”[1]45本文即以明代地方志为史料,探究明代广东地震的时期分布。
明代地震发生依然频繁,广东地震亦很多,历史上也多有发生,明代广东地震蔓延十府一州,遍布南粤大地,在明代的276年间,每个时期发生的情况都是不同的,轻重程度变化不定,体现出时期分布的不平衡性。
一、明代前期:洪武至宣德
明代前期,通常指洪武至宣德这一段时间,共5朝68年。
洪武时期,立朝31年,广东发生地震5次,分别为:洪武三年九月癸卯(潮州府)(《明太祖实录》卷56),五年四月(广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7)、八月(广州府)(《道光广东通志》卷187)、九月乙丑(广州府)(《明太祖实录》卷76),十三年十二月甲戌(广州府)(《明太祖实录》卷134)。此期内地震平均6.2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比较低。地震主要发生在洪武前期,并以洪武五年(3次)居多,没有造成大的破坏。如洪武五年,“四月,广州地震,八月,广州地震,西北有声如雷,地坼三里许”[2]348。震害较轻。
永乐时期,立朝22年,广东发生地震一次,为永乐元年八月辛未(潮州府)(《明太宗实录》卷22)。此期内地震平均22年发生一次,发生频率相当低,震灾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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