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幼健康服务发展历程与成效

2021-12-28陈永超刘晓曦

医学研究杂志 2021年12期
关键词:妇幼妇女儿童孕产妇

陈永超 丁 雪 赵 君 王 芳 刘晓曦

保障妇幼群体健康,坚实筑牢全民健康的基石,对实现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至关重要。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妇幼群体,要实现如此大规模的群体能够公平可及地享有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必须有一支坚定有力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来领导我国的妇幼健康事业。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神圣职责就是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1]。自其成立以来就始终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作为重要工作予以开展和推进,并带领我国提前达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妇幼健康领域相关指标的要求,被世界卫生组织评为妇幼健康高绩效国家之一[2]。本文从历史视角出发,通过梳理文献资料,系统回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幼健康服务发展历程,展现建党百年来妇幼健康服务取得的成效。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幼健康服务发展历程

1.探索期——建党初期至新中国成立前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妇幼健康问题。由于尚未取得全国政权,保障妇幼健康工作主要与妇女解放运动相结合。早在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便提出“设立工人医院及其他卫生设备……保护女工和童工……”,并审议通过《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随后的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和中华全国苏维埃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保护女工、童工的一系列要求,如“不许派孕妇和哺乳期女工做夜班”[3,4]。随着中国共产党带领下的群众卫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这一时期的妇幼卫生工作重点也有所调整,逐渐从保护妇女劳动力向减少婴儿死亡转变。1934年毛泽东同志强调“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解决生小孩子的问题……”[5]。陕甘宁边区政府把改造旧产婆与培训助产人员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多种途径在农村地区普及妇幼卫生知识[6]。1946年华中军区卫生部第一次卫生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开展群众卫生工作,帮助地方培养助产士,改造旧产婆,提倡科学接生,以降低婴儿死亡率[7]。

2.成长期——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生儿破伤风和妇女生殖道感染高发,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居高不下,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等严重威胁着妇女儿童的生存权和健康权[8]。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积极领导我国政府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针对新生儿破伤风、产褥热、宫颈癌、月经病、滴虫性阴道炎等性传播疾病、子宫脱垂和尿瘘等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通过完善资源配置、统筹规划安排、坚持社会动员,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采取干预措施,开展一系列疾病的普查普治工作。该时期我国妇幼健康服务的中心任务仍以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为重点。1950年的全国妇幼卫生座谈会确定了该时期要全面推行新法接生,团结改造旧产婆,培训新法接生员,减少产妇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率和病死率等工作内容,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经验和良好效果。1953年,政府通过发动所有医药卫生力量,共同防治儿童期常见传染病流行,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对婴幼儿进行疫苗普种,我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消灭天花,有力地控制了脊髓灰质炎和麻疹的流行。与此同时,积极加大宣传婴幼儿喂养方法和妇幼卫生习惯培养,探索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对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实行“四期保护”,并在此基础上试行孕产期系统保健模式[9]。妇幼健康体系建设也在这一时期开始积极探索推进,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自上而下设立了妇幼卫生局、妇幼卫生处(科),为发展妇幼健康事业、监管妇幼健康服务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950年,我国开始通过探索建设专业的妇幼保健机构来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此外,针对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不同阶段的人口问题,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政策相关内容进行适时调整。只有首先保护好妇幼群体的生存权,才能更好地促进其发展权的实现。因此,降低妇幼死亡率、保护其生存权和健康权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党领导妇幼健康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也为此后妇幼健康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成熟期——改革开放后至中共十八大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妇幼死亡率的逐年下降,党领导下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逐渐拓展,服务提供更为规范。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逐渐开始走向世界舞台,积极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加强合作,不断引进资金、技术和健康理念,如联合开展妇幼卫生基础服务项目、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等,促进了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持续提升。同时,政府还根据我国国情和该时期面临的具体问题,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妇幼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对妇幼健康服务进行约束和指导,以提升服务的规范性。

随着20世纪90年代《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颁布,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连续实施,我国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逐渐形成,即“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同时这也标志着我国妇幼健康服务趋于成熟、妇幼健康工作制度趋于完善。尤其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行以来,我国组织实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多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妇幼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逐步改善。这一时期我国妇幼健康服务的主要特点是:孕产期健康服务更加系统规范,服务内容覆盖婚前、孕前、孕期及产后等孕产期的各个阶段;实施“降消”、“两癌”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针对严重影响妇幼健康的问题实施了妇幼卫生重大专项;针对威胁妇幼健康的新问题,如辅助生殖,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和监督相关机构建设和服务开展。

4.跃升期——新时代以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社会资源整合,推进部门间协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我国妇幼健康事业开始由“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妇幼健康服务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2016年8月召开的全国妇幼卫生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自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落地实施[10]。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我国要积极实现从出生到死亡的全程健康服务内容和保障,明确了新时期妇幼健康工作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由此,我国妇幼健康服务按照健康中国所提出的健康战略目标,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整合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为妇幼群体提供生命全周期、服务全过程、保障全方位的健康服务,如完善覆盖全人群且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链条,保障孕产妇公平可及享有覆盖生育全周期的基本医疗与保健服务,加大妇女儿童重大与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推进青春期和更年期特殊时期保健服务等。

2019年,为促进和实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持续发展及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管理,我国政府出台《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2019年版)》,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地中海贫血防控等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至69元[11]。通过项目开展,基层人员能力得以提升,基层妇幼群体真正受益,逐步实现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有效缩小了妇幼健康水平的城乡和地区间差异。

为使妇幼健康服务更为高效、便捷,我国还积极探索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改革与创新,鼓励和引导各地打造互联网+妇幼健康管理新模式,借助大数据和5G新技术,为妇女儿童提供个性化、连续性、一站式的服务内容。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实现妇幼健康服务全程信息化管理,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通过开发客户端实现提供电话预约和网络预约服务、自助缴费、检查检验结果自助打印等。

这一时期,我国陆续实施了“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和“全面三孩”政策,随着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多,孕产妇罹患并发症与合并症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的救治与管理工作加重,对妇幼健康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我国积极推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服务,保障高危孕产妇获得系统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及时有效的救治,同时建立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省级和地市级实现全覆盖,为生育政策的落实奠定了基础[12]。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

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妇幼健康事业的目的之一就是为妇幼群体提供必需的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其健康水平,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提供健康资源。经过一个世纪的不懈努力,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幼健康服务以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为中心,不断探索高质高效服务模式,主动顺应健康发展趋势、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日益完善

经过百年发展,现阶段我国妇幼健康服务已基本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覆盖。针对妇女儿童不同时期面临的不同问题,我国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医疗保健服务机构根据其自身功能定位,各有侧重地提供相关的诊疗与保健服务。针对儿童群体,提供涵盖生理、心理、社会等全方位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健康服务内容;针对妇女群体,在持续开展妇女常见疾病和重大疾病预防、筛查和诊疗的同时,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提供,并逐步重视青春期、更年期等特殊阶段的健康需求。

2.妇幼健康服务可及性与公平性明显改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幼健康服务覆盖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显著提高。全国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产后访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稳步提高,分别由1996年的83.7%、60.7%、80.1%和61.4%提升至2020年的97.4%、99.9%、95.5%和92.9%,服务可及性明显改善。同时,妇幼健康服务的城乡公平性也有显著改善,基本实现差距消除。如我国农村地区的住院分娩率分别由1996年的51.7%上升至2020年的99.9%[13~15]。

3.妇幼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我国妇幼健康核心指标位居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城乡间的差异逐步缩小。女性预期寿命由1981年的69.3岁增长到2015年的79.4岁,增长幅度达到14.6%(图1)。新中国成立前,孕产妇死亡率高达1500/10万。2020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9/10万,城市和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4.1/10万和18.5/10万,较1991年分别下降69.5%和81.5%。城市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由1991年的1∶2.16降至2020年的1∶1.31(图2)。新中国成立前,婴儿死亡率高达200‰。2020年我国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1991年的50.2‰和61.0‰下降至5.4‰和7.5‰。2020年城市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4‰和8.9‰,较1991年分别下降78.9%和87.5%;城市与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3.4缩小至1∶2.0(图3、图4)[13~15]。

图1 1981~2015年我国女性预期寿命

图2 1991~2020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

图3 1991~2020年我国婴儿死亡率

图4 1991~2020年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三、展 望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幼健康事业经过探索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跃升期的发展,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持续完善,妇幼群体的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成绩来之不易,这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实事和办大事的优势,离不开党长期以来对我国妇幼健康事业的卓越领导,离不开中国特色防治结合的发展道路和生命全程医疗保健服务的发展模式。在新的历史定位下,构建强大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以及促进妇幼健康服务公平可及,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求和必然趋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也必将带动我国妇幼健康服务在继续巩固医疗保健服务公平、可及的基础上,重点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

展望未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的妇幼健康服务应顺应新时代和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积极结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战略目标,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的能力,针对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和主要影响因素精准施策,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涵,实现妇幼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愿景。

猜你喜欢

妇幼妇女儿童孕产妇
孕产妇分娩准备的研究进展
2014—2018年陕西省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
孕产妇健康教育问题分析及建议
党建引领的妇幼保健院志愿服务探索与实践
多措并举 泉港妇女儿童事业结硕果
湖南省长沙市危重孕产妇发生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省“两会”代表、委员 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社会风尚
宛城区召开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会
“妇幼健康中国行”走进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