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问题研究
2021-12-27何剑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1年6期
何 剑
(广州市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广东 广州 510080)
一、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背景
集体土地按照我国宪法中的定义,是指和国家所有土地相区别,一般由农村和城市郊区所有的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我国的土地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7%,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全国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尤其是一些人才大量流入量大的城市,土地越发紧张,如果能开发集体建设用地,将会极大地缓解这一供需矛盾,为城市发展提供空间。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在城市存量用地开发方面一直都在全国前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通过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增效。虽然有所成效,但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之路依然步履艰难,集体建设用地开发问题亟需解决。2019年8月26日,新土地法修改通过后,简单来说就是农村集体土地,被重新定义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从不允许买卖变成可以买卖的商品。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将给农民群体带来直接的收益,同时也给从事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人一种新型的可以交易的土地商品,从而创造出新的财富增长机会。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我国一项重要发展战略,越来越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成立乡村振兴局,标志着自我国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后,乡村振兴工作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作为提高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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