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国企高管权力制衡的研究
2021-12-27李季鹏孙桐桐杜延娜
科技和产业 2021年1期
李季鹏, 孙桐桐, 杜延娜
(新疆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乌鲁木齐 830012)
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并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在促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有利益、拓展国外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和政治基础。但是现实中国企高管频繁“落马”,如贵州茅台九名高管持续落网,包钢集团原董事长利用自身权力收受巨额贿赂落网等,也从侧面说明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以上国企高管侵犯国有企业利益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层权力失衡导致,根据高层梯队理论。高管决定了企业运营的总体方向,正所谓“要想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国企管理层权力的配置引起了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的高度关注。权力过高过低都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管理层权力需要处于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 国企高管权力失衡类型及后果
文中的国企指的是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各级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为国企高管。从利益相关者理论来说,国有企业并不是处在真空中,它和政府机构、社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都有联系,尤其是和政府的关系,国企中政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使得国企的经营活动更多的遵循政治化原则而非市场化原则,不利于国企在现代市场中的发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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