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从业人员违章心理
2021-12-27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莘县供电公司张银国
农电管理 2021年10期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莘县供电公司 张银国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在第四十四条新增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新增部分体现了安全生产理念的创新,增加了对员工的心理关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把加强从业人员心理疏导纳入法律体系当中去,从导致问题的前端查找思想根源,通过心理疏导起到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作用,达到筑牢安全防线目的。
违章人员心理类型分析
侥幸心理
心存侥幸,投机取巧。投机心理,相信运气,在安全生产中自以为出事故的概率毕竟很小,不一定正巧落了自己头上,不能脚踏实地干工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事情跟着感觉走,把在一些事情上成功的投机取巧自以为是经验,进一步错误地强化自信,长此以往,最终会在事故面前这种自信变的支离破碎。
麻痹心理
自以为是,习以为常。以前经常说“安全生产怎么讲都不为过”,上边讲多了,下边也听多了,没什么感觉了,听与不听都是这么干。对新事物缺乏深入研究,没有警觉心,多年没出过安全事故就认为永远不会出事故,听多了别人的警钟长鸣,认为只是别人的,跟自己无关。
抵制心理
明知故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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