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租赁住房建设协同博弈分析
2021-12-26□文/赵冲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2期
□文/赵 冲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广东·广州)
[提要] 政企建设中,合作可以使两方共赢。但是,现实中政企合作经常效率不高,使各方达不到预想的结果。本文在囚徒困境模型之下,对政府和企业进行博弈分析,以政府和企业为博弈主体,可以看出前期成本与“搭便车”行为是影响政企合作的主要原因,对此政府应使企业负担的前期成本降低,减少“搭便车”行为。
一、引言
政府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表明,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要加快建立一种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人民都住上房子,这一表述使“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实现路径。然而,建造租赁住房启动资金巨大,建好之后,运营成本高,利润不高,相关企业缺乏参与其中的动力,政府执行相关政策,经济、社会利益是其追求目标之一,自身的收益也是他的目标。因此,政府和房地产企业之间合作与竞争共存,两者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有共同利益,也有私有利益。
政府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过程中有三个主要方面,分别为租金管制、监管和激励。大量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出了一系列丰富的成果。在监管方面,通过制定相应的监管指标,表明政府如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可以有利于维持住房租赁市场稳定,防止住房租赁过程中的欺诈和违法行为。但也有研究成果表明,政府监管常常过于强调住户的权利,忽视了房东的权利,反而因监管成本过高,违约概率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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