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实践探索
2021-12-26
农场经济管理 2021年1期
关键词:改革
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及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等4个农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63号)文件印发之日起,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理顺社企关系,全面增强国有农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进一步推进垦区社会事务管理打开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已经成为黑龙江垦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者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属性
立足国有农场的企业属性,坚持社企分开方向,逐步理顺垦区现有社会事务管理机制,积极主动对接并配合属地政府行业主管单位,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职工群众基本生活,增进垦区人民福祉,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社会事务管理体制。
(二)统筹谋划设计
与国家、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域改革和民生改善等政策相结合,与属地政府财政状况及对各项改革的承受能力相结合,与北大荒集团各层面改革相结合,做好社会事务管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制定和政策落实,着力强化履行社会责任重点领域,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城镇市政、生态环保、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领域的管理,健全公路通畅、城镇优美、生态文明、幼有所育、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垦区社会内部事务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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