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成本控制要点探究
2021-12-26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门窗 2021年12期
李 慧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1 前言
2002年12月30日,山西省省长刘振华签署省人民政府第161号政府令,公布施行《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办法》共34条,对省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工程造价的含义,工程造价各个阶段的计价依据与编制方法、从业单位资质与人员资格管理等都作了全面规范。这一《办法》的出台,改变了山西省过去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管理中无法可依,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等无序状态;进一步减少了建设工程中存在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与乱取费、乱摊派、乱挤占成本现象;对健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人员的素质与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制定预算的方法
2.1 定期预算
定期预算的制定,可以为下一年财政作出相应的计划。在一般情况下,年度预期总费用将会按照一定的时间及优势在全年的计划中进行分摊。在销售出现季节性波动的时候,对于其中的成本也会出现相应的变化。但是因为定期预算一般是在每年的年初或者是需要提前1~3个月进行制定,这样就很难对生产经营活动的预算做出准确的估计,特别是对于后期的预算只能进行大概估算,这样的数据就比较笼统,不能作为长期指导。
在进行预算执行的时候就会带来很多困难,不能更好地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考核与评价。且因为在定期预算中,对于情况的随时改变不能做出及时调整,在其中一些相关活动出现的变化浮动较大时,往往会出现预算滞后的现象,这样的预算就会成为虚假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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