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发展研究
2021-12-26徐静春英
内蒙古林业 2021年11期
徐静 春英
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 2.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的森林公园大多在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兴建,自1991年原国家林业部批准内蒙古建立第一处国家级森林公园——红山国家森林公园以来,经过30年的发展,森林公园已成为内蒙古保护珍贵森林风景资源、开展自然教育、发展森林旅游、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阵地。
一、内蒙古森林公园发展现状
1.森林公园体系初具规模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园批准设立49 处,总经营面积87.57 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7处,经营面积66.43 万公顷;自治区级森林公园21处,经营面积20.61 万公顷;盟市级森林公园1 处,经营面积0.53 万公顷。广泛分布于全区11 个盟市,已经初步形成以国家级森林公园为主体、自治区级森林公园为骨干的森林公园发展格局。
2.森林公园管理逐步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园建设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2000年以后,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推进现代林业体系建设中,提升林业对现代文明发展的引领作用,森林公园作为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向社会展示林业建设成果、普及生态知识、增强生态意识、弘扬生态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森林公园建设进入迅速发展的“黄金期”。2012年6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分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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